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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药神》背后 人性和现实的博弈

2018-05-30

科学大观园 2018年15期
关键词:陆勇格列卫程勇

“看着这些病人,我心里难过,他们吃不起天价药,只能等死,甚至是自杀……我相信今后会好的,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电影里,被判了5年有期徒刑的程勇在法庭上说。

由徐峥主演、宁浩监制的电影《我不是药神》正式上映。这部现实主义电影取材于2015年的真实事件——陆勇事件。

电影中,徐峥饰演的程勇是个男性保健品商贩,开着一家神油店,但机缘巧合下成为印度仿制药的独家代理,因此收获了高额的利润,被大家给予了“药神”的称号。但在接触到白血病人这个群体之后,程勇的善心被激发,上演了一场人性和现实的博弈。片中呈现的病人生存困境、药贩子的道德困境、警察的法律困境、医药公司的商业困境等矛盾,让人深思。

警察迷茫了患者迷茫了

《我不是药神》里,男主角程勇是卖“印度进口”王子神油的药贩子,父亲因血管瘤卧床不起,妻子因被家暴与他离婚,8岁的儿子很快要跟着母亲和继父移民。留给程勇的,是一片狼藉的生活,能救他于困境的,只有钱。

因此当有白血病患者找到他,托他从印度带一些仿制的药品格列宁时,程勇答应了,因为他发现仿制品与正版竟然有几十倍的价格差,于是开始铤而走险。

“这个药会在中国有很大的市场。”“我不要做什么救世主,我要赚钱。”

这是程勇最初的心态。他和患者各取所需——他为钱,白血病患者为命。

然而,当被假药贩子举报时,程勇却退缩了。他遣散了团队,剪短了头发,改行做起了服装生意。

仿制药的断供,让买不起正版药的患者离死亡更近。曾经托程勇带药的吕受益,还没等嗷嗷待哺的儿子叫出“爸爸”,因难忍病痛,选择了自杀。这给程勇极大的震撼。他又恢复卖药。只是这一次,他分文不赚。

因没有正规手续,程勇的卖药行为很快被警方盯上,但在经历了生死离别之后,他决定就算倒贴钱,也要继续卖药。因为他要给吃不上正版药品的患者续命。

患者们也秘而不宣。面对警方的问询,一位老人颤颤巍巍地站出来说:“我生病吃药这些年,房子被吃没了,家人被吃垮了。谁家没个病人,你能保证一辈子不生病吗?”

是情大于法,还是法大于情?警察迷茫了,患者迷茫了,程勇也迷茫了。

格列宁是一种什么药?电影里的格列宁真实名字为甲磺酸伊马替尼片,又名格列卫,曾被《时代周刊》比喻为射向癌症的一发子弹,可以有效地控制慢粒白血病人的染色体变异。但是,该药价格十分昂贵。多家媒体曾披露,诺华公司生产的格列卫的价格一度高达23500元/盒,按照正常服用频率一个月一盒的话,一年需要花费28万多元,而且需要终身服用。这个费用,对大多数中国患者家庭而言,无疑是天文数字。

相比之下,每盒价格仅为200元印度仿制格列卫,可以说是吃不起正版药的患者和家庭的“曙光”。

印度的仿制药是假药吗?似乎不是。印度政府制定了特殊的专利强制特许,当民众买不起高价的专利药时,无论专利保护期是否结束,都允许该药品直接被仿制。这样的仿制药,价格低廉,药性与原版药相似度达到99.9%,因为外国企业强烈抵制,一般只在印度国内销售。但从印度买来在中国卖,由于没有合法手续,一直备受争议。

英雄的部分全都属于您

电影在清华大学举行首映礼时,徐峥曾对角色原型陆勇说,“人物不好的地方,那都属于我,英雄的部分全都属于您”。

7月2日晚,陆勇出现在清华大学,与大学生们一起看完了《我不是药神》。

在没看电影前,陆勇听闻剧情后曾很生气,他认为影片里程勇早期敛财的做法,会损害自己的形象。

“我不是这样的人,我是一个白血病患者,我是自救,顺带也帮助大家。”“我没有贩卖过药品,没有赚一分钱,我帮了很多人。”

陆勇反复澄清,但对于剧情,他又表示理解,“毕竟电影剧情需要”。

与落魄的程勇不同,现实中的陆勇事业有成,他是无锡一家针织品出口企业的老板。2002年,他被查出患有慢粒白血病,人生也因此改变。当时,医生给陆勇开了一种特效药——瑞士诺华公司生产的“格列卫”,一月一盒,23500元,不能进医保。吃了两年后,他花了近60万元,掏空了家底。2004年,陆勇偶然在日本发现了一款印度仿制药“格列卫”,疗效相似,但一盒只卖4000元。这让他重新燃起希望,他按着说明书,联系上了印度厂家。

陆勇先开始服用印度仿制的“格列卫”,发现有效果后,马上分享给病友——他把药品的购买和汇款方式告诉了上千名病友,让他们自己买。由于境外汇款手续麻烦,为方便病友购药,陆勇帮印度公司解决了一个账户问题,还通过淘宝以500元每套的价格购买了3张银行借记卡。廉价的仿制药成为病友的希望,陆勇也被病友们称为“药侠”。

一般来说,在国内没有批文、不具备合法渠道的药,就会被药监部门定性为假药。2014年7月21日,陆勇被沅江市检察院以涉嫌“妨碍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

经调查,沅江市检察院认为,陆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但不是销售行为,不构成销售假药罪。陆勇通过淘宝买借记卡,并使用其中一张,但其目的和用途完全是白血病患者支付自服药品而购买抗癌药品款项,且仅使用一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最终,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当年的释法说理书撰写人、现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卢乐云说,陆勇对病友群体提供的帮助是无偿的,如果认定陆勇的行为构成犯罪,则与司法为民的价值观相悖。

然而,陆勇的“幸运”似乎更属于个案。

澎湃新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发现,仅涉及印度仿制“格列卫”单种抗癌药物,就有43份相关的刑事案件裁判文书,涉案人员达65人,仅有1人免予刑事处罚。其余64人中,有57人被认定犯有销售假药罪,7人被认定犯非法经营罪;54人被判处半年到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另有10人被判处3到5个月不等的拘役。

这些被告人中,不乏像陆勇一样的白血病患者。

例如,2009年,山西运城的慢粒白血病患者石鸣(化名)在某名为“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协会群”中第一次了解到印度仿制版“格列卫”。从2010年起,石鸣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印度NATCO公司的代理商莫尼斯购进“格列卫”和极少部分“易瑞沙”,再通过中国邮政速递将药发回国内。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协会群”不时有人询问仿制“格列卫”,石鸣就以平均每瓶加价200元左右的价格销售给全国各地需要该药品的人。为了不被查处,石鸣还想到用他人的名字开通银行账户,以此收取药款。

截至案发,石鸣等人共向重庆、辽宁、福建、河南等省市销售价值144万余元的印度版“格列卫”1800余瓶。

2014年4月,山西省運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认定石鸣犯销售假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违法所得41万元也全部予以追缴。

穷人有续命的机会吗

陆勇的病友李群,一直服用正版的格列卫。在他看来,吃仿制药的陆勇,身体情况和自己没啥区别。

所以,当区别只存在于金钱上时,电影又抛出来新的话题——穷人有续命的机会吗?

影片中,假药贩子逼程勇交出仿制药的进货渠道,自己开始加价售卖。他跟程勇说:“这世上就一种病,穷病。”

难道穷人就没有与死神搏斗的资格,就只能等死吗?

不是。

生命之前人人平等,没有人会因为穷,就被剥夺生存的权利。电影里,程勇被判了5年有期徒刑,他在法庭上说:“看着这些病人,我心里难过,他们吃不起天价药,只能等死,甚至是自杀……我相信今后会好的,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所幸,因为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随着格列卫的降价和被列入医保、国产仿制药的上市以及进口抗癌药物零关税等一系列政策,单纯靠天价药续命的时代终于终结。

陆勇也感受到了这种变化。

“2004年我成立了一个QQ群,里面100位患者,只有两个人吃得起正版药。吃正版药是什么概念?等于每天睁眼就需要800元,如果我不小心掉了一粒药,我都会去把它找回来。但现在,找我的患者越来越少,因为大家负担得起,也吃得起药了。”陆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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