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电子商务发展与商法的创新
2018-05-30曹云君
曹云君
(100089 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
一、电子商务与商法在微媒体时代创新发展的基本背景
新形势下,加快电子商务与商法在微媒体时代的创新,将对维护我国经济社会平稳运行,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产生深远影响。
1.市场主体数量明显增加,市场管理要求进一步提高
据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开展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注册经营单位达700余万家,同比增长12%,电子商务与商事法律规范的创新势在必行。
2.经营活动多样化发展,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微媒体背景下的市场经营活动多样化发展趋势明显,多种新型商业模式已逐渐走进我国居民的日常生活。例如,自2017年,以共享经济为核心理念的新型商业模式在我国社会快速推广,对共享经济商业模式的管理急需跟进。在此背景下开展相关创新工作有利于提高对新兴业态的管理水平,从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提升我国经济发展质量。
二、电子商务与商法在微媒体时代创新发展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结合现阶段我国电子商务与商法在微媒体时代创新发展的尝试,本文认为,我国电子商务与商法在微媒体时代创新发展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如下:
1.电子商务在微媒体时代创新发展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我国电子商务在微媒体背景下创新发展的阶段性成果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行业管理体制进一步优化,基于微媒体时代特点的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近年来,基于微媒体时代特点的电子商务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快速发展,电子商务企业征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根据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公布的数据,2017年我国新增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260万条,同比增长35.7%,高于平均水平近10个百分点。二是行业发展宣传工作转型发展,微媒体在电子商务宣传活动中的应用水平显著提升。
2.商法在微媒体时代创新发展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我国商法在微媒体背景下的创新发展成果同样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商事法律规范的改革发展与微媒体等互联网时代新型行业的结合更加紧密。根据中国法学会2017年年会精神,我国正在修订中的《商法》将新增针对互联网经营活动的管理规范,加强在消费者信息保护、产品质量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建设,为我国互联网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空间。二是商事法律规范针对互联网经济发展特点进行了调整和创新。据司法部公布的信息,在新修订的《知识产权法》草案中,立法机关针对物联网经济中存在的企业知识产权认定难、维权难等问题,对相关法条进行了调整;在《破产法(草案)》中对个人电商的破产清算作出了详细规定,相关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提高我国商法在调节微媒体背景下电子商务行业法律关系方面的灵活性。
三、对电子商务与商法在微媒体时代创新发展的工作建议
结合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微媒体行业发展方向,本文认为,在下一步工作中实现电子商务与商法在微媒体时代的创新发展应当优先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1.强化电子商务行业管理,提高电子商务在微媒体的规范化发展水平
要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行业管理力度,积极适应微媒体时代发展要求,促进电子商务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一方面,要加强行业发展顶层设计,为电子商务行业在微媒体时代的发展规划合理路径;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管理监督,利用微媒体时代的技术手段,及时调整和纠正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2.加快商事法律法制工作建设,增强商法在微媒体时代的可用性
要加快商事法律制度的建设与调整,使商事法律制度体系更好服务于微媒体背景下的社会经济管理。一方面,要加快商事法律立法工作,积极适应形势变化,制订符合微媒体背景的商事法律规范;另一方面,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法治发展原则,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我国电子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电子商务行业与商事法律制度也必将在新形势下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在下一步工作中,相关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优势,积极推动我国电子商务行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国民商事法律制度创新,为推动我国相关工作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1]张园园.微媒体时代背景下的民商事法律创新研究[J].新媒体,2016(03):22-23.
[2]刘晓丽.中国电子商务发展与商事立法工作研究[J].电子信息,2017(06):42-43.
[3]陈琳琳.通过商事法律工作加强微媒体运行管理的方法研究[J].商务法律,2016(11):112-113.
[4]段新波.微媒体技术手段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应用研究[J].现代商务,2016(07):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