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为基点

2018-05-30隆汶睿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8期
关键词:相济犯罪人人身

隆汶睿

(610207 四川大学法学院 四川 成都)

我国2006年第一次提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概念,之后,该政策成为司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热门议题,但与宽严相济相关的一些基础问题鲜被关注,如:如何理解宽严相济的内涵和范畴?因这些基本问题未得到解决,使得宽严相济在实践中被误解、误用,从而削弱了司法效力。

一、宽严相济的内涵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在《刑法》基本原则的指导下运用法律手段,对抗和预防犯罪的策略,与西方国家两极化刑事政策的精神不谋而合,要求“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严中有宽,宽中有严;宽严有度,宽严审时”。因此,笔者赞同郑善印教授的见解,认为宽严相济适用的范围应当包括刑事司法、刑事立法和刑事执行三个领域。

(一)刑事立法领域的宽严相济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一种指导如何利用刑罚处置犯罪的刑事惩罚政策,而这种指导的前提是刑事立法。换言之,只有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作用于刑事立法领域时才可以在刑事司法和刑事执行领域得以更好地贯彻。宽严相济在《刑法》立法中的作用突出:一是“严”的范畴,《刑法修正案(九)》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避免诸如徐玉玉诈骗案的悲剧的再度发生。二是“宽”的范畴,《刑法修正案(九)》废除了伪造货币罪等九个罪名的死刑,推动经济犯罪领域的去死刑化进程,并宣示我国《刑法》立法改革秉持充分保障人权的初衷。

(二)刑事司法领域的宽严相济

刑事司法领域的宽严相济,是指司法机关在现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从宽或从严适用法律。换言之,不论是检察机关起诉,还是法院审理任何一起刑事案件,都离不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指导。就法院而言,根据《刑法》第十七条之一的规定,法官在办理年满75周岁的老年人的犯罪案件时,可以或应当判处与普通人犯同等罪行相比较轻的刑罚。这条规定是在考量身心健康、人身危险性等情况的基础上,对作为弱势群体的老年人从宽处罚,而对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原则最早可以追溯到西周时期《周礼》中的“三赦”之法。

(三)刑事执行领域的宽严相济

刑事执行领域的宽严相济主要解决如何保障犯罪人的权利的问题。如,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犯罪人是否可以通过缴纳罚金获得申请减刑的资格?在监狱服刑人员应当如何管理?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加刑?笔者认为,要合理解决上述刑事执行领域的问题,只有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大力推行社区矫正等“除机构化”的惩罚措施,以实现节约司法资源、充分保障犯罪人权利的目的。

二、宽严相济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适用

(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范围的界定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其中已满14周岁而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对故意杀人、强奸、贩卖毒品等八种行为负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对所有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鉴于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的不成熟以及思想意识的不稳定,我国《刑法》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这也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运用。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明确,在司法实践中,当被告人存在可以免除刑罚的情节时,作为被告人的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等同视之。换言之,未成年人犯罪的范畴被扩大解释到在校学生犯罪。

(二)问题: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错误解读

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始终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坚持对未成年人的特别保护思想,从而导致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被从“宽”的层面进行片面解读。近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不断攀升,犯罪类型趋多样化。如,2013年2月17日,北京市海淀区一名女性在一酒吧内与高中生李某某等五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2013年11月25日,重庆市长寿区一名10岁女孩李某不仅在电梯内摔打年仅1岁的受害人,并使其从25楼坠落。上述两个案例反映出个别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观恶性以及对犯罪结果的积极追求,如果一味从宽,就有违反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可能,且不利于预防与打击未成年人犯罪。

(三)完善:未成年犯罪人分层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李斯特曾提出“应受惩罚的不是行为而是行为人”这一论断,其认为刑罚适用的对象不是受先天因素和后天环境影响所导致的犯罪行为,而是基于人身危险性的犯罪人。人身危险性是由特定行为人生理和心理显现的犯罪可能性。虽然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都不如成年人成熟,但我们不能就此否定未成年人的人身危险性。人身危险性是判断如何对犯罪人科处刑罚的关键指标。因此,笔者认为,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当坚持区别对待原则,分层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从宽处理的主导思想下,对人身危险性小的未成年犯罪人从宽处理;对于实施故意杀人犯罪、累犯等人身危险性大的未成年犯罪人从严处罚,但从严处罚是在从轻、减轻处罚的前提下相对从严。

[1]马克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75.

[2]马康.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未成年人司法中的再审视——以人身危险性为视角[J].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6.

猜你喜欢

相济犯罪人人身
基于犯罪人地域特征的共同犯罪网络及影响因素研究
雄黄酒
雄黄酒
和谐人际关系的构建与犯罪人的再社会化
余数
学校管理要“宽严相济”
一起跳
监狱行刑视角下的宽严相济
宽严相济,养出中国好儿子
加罗法洛法律思想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