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中国特色慈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沪召开
2018-05-29整理羽佳丁纯醇
整理|羽佳 图|丁纯醇
2018年3月24日,“新时代中国特色慈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上海大学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研究院(简称“上海研究院”)主办,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大学等高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企业和慈善业界的70多位专家学者、高校学生和新闻媒体人员参加。
开幕式由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研究院现代慈善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郑秉文教授主持,上海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赵克斌研究员,上海研究院现代慈善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施德容先生分别致辞。
上午、下午的两个单元分别由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上海研究院现代慈善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谢玲丽女士,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上海社会调查中心主任杨雄研究员主持。来自全国9所高校及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在会上发言,他们就慈善业相关领域的热点问题发表各自的观点。
上海研究院第一副院长、上海大学李友梅教授,华东理工大学徐永祥教授,复旦大学顾东辉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张明军教授,同济大学孙荣教授等5位专家担任评论人。他们分别对课题成果内容和各位发言人的演讲逐个进行了精彩点评。
会议最后由上海研究院现代慈善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副所长文学国教授进行总结。
研讨会结束后,上海研究院现代慈善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对过去一年里的10个研究项目进行了评 审。
上海研究院现代慈善研究中心成立于2017年5月,是隶属于上海研究院的一家专门从事现代慈善业研究的新型智库机构。中心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致力于现代慈善业发展的前沿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于2017年7月向社会发布了10个课题研究项目的公开申报指南,共征集到来自社会各界的申请报告书40余份,经过专家委员会严格的评审程序,确定了10个研究项目的最终人选。经过半年多的组织研究,10家课题承担机构已完成成果初稿,进入结项程序。
参与承担课题的9位与会发言人的主要观点如 下:
1 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杨雄研究员承担了《引导动员志愿者参与慈善活动的体制机制》课题。
针对引导和动员志愿者参与慈善的对策建议,他指出:在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推进“两个一百年”宏伟蓝图的关键期,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事业需要相互协作、相互融合;要进一步激发志愿者参与慈善事业的动力,就必须着力于完善有利于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的相关体制机制,进一步形成行之有效的引导志愿者参与慈善的领导体制,完善有效的组织运行机制,全面扎实的激励保障机制,灵活机动的志愿者参与慈善的方式与路径以及全社会志愿服务与慈善发展的文化氛围,等等。
2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承担了《中国慈善事业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研究—基于国际比较的视角》课题,于环博士在发言中介绍了课题的主要研究内容:一是世界上主要国家慈善业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并寻找其中的亮点;二是中国慈善事业目前发展状况以及国际经验对我国慈善事业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启示与借鉴。
针对中国的情况,她提出建议:建设包含慈善事业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符合我国国情。构建多层次的保障体系一直是我国社会保障领域追求的目标,从当前来看,政府构建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市场性质的商业保险制度基本到位,但社会组织或第三部门提供的保障较为随意且未形成制度化机制。西方发达国家在上述领域已经有了一些探索,我们可以对其进行研究,以期找出可供我国借鉴的经验 来。
3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承担了《慈善信托财产投资规范法律问题研究》课题,倪受彬教授在发言中介绍了课题成果。
课题组创新地提出受益人代理制度、慈善信托受益人权益保护等创新制度,来解决中国情境下慈善信托受益人的利益保护问题。
在政策应用方面,他提出需要建立“慈善财产”“国有财产”“社会保险基金”等“公益类”资本的投资规范制度框架和监管细则,以对受托人的管理为中心,即一方面通过内部治理、外部监管(含行业、税收监管)构建此类财产的投资管理法律框架,另一方面通过多元绩效评价机制和市场声誉机制建立受托人绩效管理制度。
4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承担了《〈慈善法〉语境下中国慈善组织自身税收优惠制度完善—以基金会保值增值收入为切入点》课题,孙午珊首席税务顾问在发言中介绍了课题情况。
课题研究聚焦我国基金会保值增值收入的税收政策现状,立足于通过数据分析和国际比较研究,提出完善我国基金会等慈善组织保值增值税收优惠制度的政策建议。
在结论和政策建议方面,课题基于国内慈善事业发展现状,参考国际经验和国内税收征管实践,报告提出了政策调整的5个原则和4个具体方案,即在有利于慈善组织发展、符合保值增值法律规范、服务于慈善目的、具备可操作性,对于基金会等慈善组织先行先试的原则下,建议符合条件的利息收入、理财收入、财产转让收入、不动产租赁收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待遇。
5 华东理工大学承担了《上海市社区基金会发展状况与运作模式研究》课题,唐有财副教授在发言中指出,课题在总结国内外相关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对政府、社会企业与非营利组织协作背景下公益创业生态系统进行深入研究。
课题突出特色体现在:公益创业生态系统有利于发挥资源整合优势,集中力量解决社会问题,缓解日益突出的社会矛盾。目前,我国公益创业研究(特别是公益创业生态系统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课题探讨公益创业系统主体的形成及其之间共存共生、共同进化的规则与原理;研究各主体间的决策博弈与竞合策略,以找到最优博弈均衡,实现公益创业系统主体间互利共赢;探讨公益创业生态系统的形成与演进机制,揭示其内在驱动力;分析公益创业生态系统组织机制,确定伙伴遴选的设计思想、方法、流程与标准;进行实证研究,严格论证国内公益创业生态系统的形成与演进;分析总结我国公益创业生态系统发展问题,并从公益创业生态系统层面和社会企业层面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为我国公益创业生态系统中各主体的公益创业实践活动提供理论与方法支撑。
6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承担了《慈善信托治理结构、运作机制及其实现条件研究》课题,苑莉莉博士在发言中介绍了成果情况。
课题组研究发现,首先,全国社区基金会呈现蓬勃发展之势,但是主要集中在深圳和上海两地,其行政驱动逻辑明显,这体现了社区基金会的本土化成立及运作特点。这种行政推动式的发展模式导致快速形成了社区基金会的行业生态,但是从具体的组织来说却面临着诸多难题,很多社区基金会虽然成立了,但是却不知道如何去运作,而且也缺乏运作的内驱性,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出现了内倦化的风险。
其次,在治理结构上,社区基金会的治理结构存在较多的外部治理代替内部治理的现象,即街道自治办的管理代替了社区基金会的治理,社区基金会并没有得到充分的授权,秘书长工作人员兼职化、理事会成员象征性都是非常突出的问题。
再次,在运作方式上,社区基金会主要以混合型运作为主,虽然社区基金会的定位主要是资助型,但是如何与社会组织互动、如何支持自组织团队建设、如何形成自身的品牌项目等,目前还缺乏较为成功的经验模 式。
最后,尽管存在上述问题,但同时课题研究也发现上海的社区基金会总体上已经形成了初步的行业生态,政府、学界在推动社区基金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社区基金会的理事会普遍运作较为规范,对推动社区治理创新和公益慈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7 湖南大学承担了《政府、社会企业与非营利组织协作背景下公益创业生态系统演进研究:机制、模型及实证》课题,汪忠副教授介绍了课题情况。
针对结论和政策建议方面,他指出,目前,我国公益创业研究(特别是公益创业生态系统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以公共利益为价值导向,引入“科学发展”理念,拓展了传统创业的概念,有利于增进整个社会福利;公益创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之一,在政府、社会企业与非营利组织协作背景下构建公益创业生态系统,有利于发挥资源整合优势,激发系统内外部公益创业能力,集中力量解决社会问题,缓解日益突出的社会矛盾;项目研究成果可以有效指导我国公益创业生态系统中各主体的公益创业实践活动,也为三大主体间协调互动,促进我国公益创业生态系统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理论与方法支撑。
8 中央民族大学基金会研究中心承担了《社会企业如何助力精准扶贫?—基于涓滴与瞄准理论的双重视角》课题,李健副教授介绍了课题情况。
他在发言中指出,社会企业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相关研究也处于起步阶段,课题报告着眼于社会企业未来发展的巨大潜力,围绕社会企业与精准扶贫议题进行了一些探索性研究。研究表明,社会企业着眼于社会问题的解决,并试图通过商业机制弥合以往政府、市场和社会三个部门的明显界限,同时注重发展营利和非营利行为的融合模式,是精准扶贫的有力抓手。
社会企业综合了涓滴理论和瞄准理论的双重理论视角,从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四个环节参与精准扶贫,与政府主导下的精准扶贫战略能够形成有效互补。
迄今为止,社会企业已经发展出多种扶贫模式,包括基本模式、结合模式、增长模式和公私合作模式等,每一种模式下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不同的类型,其有效性都已经在实践中得到证明。
作为一个兼具社会性、文化性、可持续性、公益性等多种目标的社会企业,是农村扶贫开发过程中最具活力、最能代表农村扶贫开发目标与精神的组织,社会企业能够在带动经济增长、解决就业困难、满足社会和环境需求、改进和完善公共服务、建立道德和公平交易市场、促进社会公平与包容等方面产生重要的作用。
社会企业的发展和完善也能够起到缓解政府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供给压力,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缓解社会弱势群体的矛盾,改善企业社会形象的作用。从现实情况来看,支持社会企业的发展,形成扶贫攻坚的长效机制,应是今后扶贫政策调整的重要方向之一。
9 中国慈善联合会慈善信托委员会承担了《慈善信托在家族财富传承中的应用》课题,蔡概还主任委员在发言中介绍了课题的主要成果。
他提出了对我国家族慈善信托发展模式的顶层设计,主要为三类。
第一类探索模式为在家族慈善信托项下设立一个家族信托、一个慈善信托,两个信托并联排列。委托人为高净值客户,受托人为信托公司。其中的慈善信托,可以解决家族信托中无法解决的慈善需求。慈善信托仍需作为一个独立的信托向相关民政局进行备案。此类信托既能满足高净值客户在家族传承端的需求,又能满足客户在慈善精神传承方面的需求。
第二类探索模式为先设立一个家族信托,因家族信托存续时间跨度很长,短期内不可能处置全部的资产,在家族信托资产处置到达一定的时间节点且基本完成家族财富传承意愿后,用家族信托遗留下的残值再成立一单慈善信托。既顺利完成了家族财富的传承,又延续了慈善精神,提升了家族企业的社会公信力与美誉度。
第三类探索模式为首先设立一单家族信托,受托人在处置家族信托资产时,绝大多数都会寻求资产的保值增值。受托人即信托公司按照委托人意愿,将家族信托本金部分或收益部分用于成立慈善信托。
在结论和政策建议上,他认为,对于未来的家族慈善信托,我们应当在借鉴国际国内家族信托与慈善信托业务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充分了解委托人的需求与意愿,结合委托人自身特点,依托内外部优势,构建适宜自身发展的差异化的家族慈善信托业务模式。
目前,我国慈善信托并不存在法律准入性障碍,但慈善信托在家族传承中仍然面临细节性的法律问题、行业问题等,如税收优惠制度、信托财产登记、财富管理机构管理经验不足等,课题也就上述问题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就宏观政策而言,我国应当完善慈善信托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明确监管职责;完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拓展信托财产范围;建立慈善信托信息系统,增加信息透明。
对信托公司而言,应该建立专业的团队并促进家族慈善信托知识的普及,从而扩大家族慈善信托行业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