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大会: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成立
2018-05-28李潇枫
李潇枫
1947年4月23日至5月1日,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又称“五一”大会,在王爷庙(今兴安盟乌兰浩特)召开。
出席大会的各民族代表共393人,其中有工人、农民、牧民、知识分子、革命干部和军人,以及部分工商界人士、地方士绅和民族、宗教上层人士。大会根据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提出的临时参议会议员候选名单,经过3天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于4月30日宣布选出议员121名,其中蒙古族、达斡尔族96人,汉族24人,回族1人,妇女代表5人。内蒙古第一届临时参议会宣告诞生。
1947年5月1日,内蒙古第一届临时参议会举行了内蒙古自治政府主席、政府委员、参议会议长及驻会参议员的选举。乌兰夫当选为内蒙古自治政府主席,哈丰阿当选为副主席,并选出19名政府委员,博彦满都当选为内蒙古临时参议会议长,吉雅泰当选为副议长。特古斯朝克图、义达嘎苏隆等当选为驻会参议员。由此,全国第一个省级少数民族自治政府——内蒙古自治政府诞生了。
大会通过了乌兰夫同志所作政治报告和《内蒙古自治政府施政纲领》《内蒙古自治政府暂行组织大纲》《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宣言》,对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后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划。《内蒙古自治政府施政纲领》是一个历史性的重要文献,它完整地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这一历史时期的民族政策和统一战线政策,反映了内蒙古的蒙古族、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团结奋斗的愿望;并对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性质、任务、施政方针和各项基本政策作了明确规定。《内蒙古自治政府暂行组织大纲》中规定:内蒙古自治政府为内蒙古最高行政机关。各级地方政府由民选組成、自治政府委任;地方制度划分为三级,即盟、旗(县、市)和努图克(苏木、街、村)。
“五一”大会的胜利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内蒙古民族解放运动取得了伟大胜利,宣告了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内蒙古的历史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成立,实现了内蒙古地区各阶层人民多年来渴求统一与自治的愿望,极大地鼓舞了内蒙古各族人民团结一致、共求解放的革命热情,对于推动内蒙古地区的社会改革、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深远意义。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成立,不仅是内蒙古革命事业道路上新的里程碑,也为其他少数民族解放斗争树立了成功的典范。
(作者单位:内蒙古党委党史研究室)
(责任编辑/许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