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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性语典收条立目问题刍议

2018-05-25陈玉庆

辞书研究 2018年3期
关键词:变体关联性系统性

陈玉庆

摘 要

文章以《语海》和《新华语典》为例,分析综合性语典在收条立目方面存在的问题。认为在收录对象上,应严格区分“语”和“词”“自由词组”;在收录成语、惯用语、歇后语、谚语的基础上,收录部分格言、名言是可取的,但应处理好收录原则和类别划分的问题;应更多关注新语汇。在立目方面,应通过语料分析确定条目的取舍,以语言中原有形式立目,不凭空创造,也要避免顾此失彼;对于结构、形式或语义相同、相近的条目,应注意辨别它们之间的关系;条目变体立为副条,需要有科学、规范、明确的立目标准,语境变体和临时仿造的“语”不宜立目。在条目编排组织上应关注语目之间的联系,体现“语”的关联性和系统性。

关键词 语典 立目 语料 变体 关联性 系统性

20世纪70年代以来,语典的出版逐渐繁荣。不仅有很多专门收录某一类语的专语语典,如成语语典、谚语语典、歇后语语典、惯用语语典等面世,也出版了很多收录成语、谚语、歇后语、惯用语或俗语的综合性语典。综合性语典除了俗语语典,出版较早的有武占坤、马国凡主编的《汉语熟语大辞典》(河北教育出版社,1991),刘叶秋、苑育新、徐振生主编的《成语熟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2),《语海》编辑委员会编的《语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0),贾采珠、晁继周主编的《汉语语典》(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3)等。随着对语汇研究的深入,温端政提出了“语词分立”的主张,“为‘语的研究揭开了新的一页,也为语类工具书的编写开辟了一条新路子”(吴建生2010)。在“语词分立”等语汇学理论的指导下,温端政主编出版了《现代汉语小语典》(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和《新华语典》(商务印书馆,2014b)。

汉语中的“语”浩如烟海,收条立目是语典编纂的首要问题。学界对于专语语典,尤其是成语语典和惯用语语典的收条立目探讨得比较深入。研究者认为专语语典不仅语词不分的现象颇为常见,也存在因划不清各语类界限而出现的收条混乱问题。吴建生(2010)通过对常见惯用语语典收条的分析比较,发现“尽管讨论了很多年,人们对惯用语的认识仍然大相径庭”,“名词或体词性组合依然被收入在内”。刘叔新(2006)认为,“问题还不在于那样的辞典出得滥,而在于没有把握好辞典条目的性质,往往把谚语、俚句、名言或套语等收为成语辞典的条目。不仅如此,混为成语条目的惯用语,数量更是多不胜数。如此杂沓混沌,实在把‘成语以及‘谚语、‘惯用语等概念弄得混乱不堪,也在不同程度上产生了误导的消极影响”。目前,学界对综合性语典的编纂关注还比较少。本文试以《语海》(2000)和《新华语典》(以下简称《新华》)为例,探讨综合性语典在收条立目方面的问题,希望对相关的语典编纂有所补益。

一、 收录对象的把握

编者对“语”概念的理解,会直接影响条目的收录取舍。因性质、规模、读者对象等定位不同,语典在收条立目上也会有不同的要求。温端政(2005)认为“语”是“由词和词组合成的、结构相对固定的、具有多种功能的叙述性语言单位”,“汉语语汇应当包括成语、谚语、歇后语和惯用语”。《新华》考虑辞书的实用性,除收录成语、谚语、惯用语和歇后语外,还收录了格言和名言;《语海》收录固定格式的民间语汇,将民间语汇分为谚语、俗语、歇后语、惯用语、俗成语和暗语六大类。本文主要以两部语典为例,探讨综合性语典收录对象的几个基本问题。

(一) “语”和“词”“自由词组”的区分

“语”和“词”是不同的语言单位。与一般的词典兼收成语、谚语、歇后语、惯用语等语类条目不同,语典只收录各类语,不收词和自由词组。

虽然也有语典收录双音节的复音词,但学界对于“语类辞书不收录双音节词”这一点的认识已日趋一致。比如,《语海》收录了少量如“松绑、顶牛”之类的动宾式双音词,对此,徐祖友(2000)曾说:“当时考虑,这些词具有一些惯用语的特点,而惯用语在音节数量上的特点并不明显,故实际处理中有时可网开一面。但在编纂工作结束后,关于这类词应否收录的问题一直未能释怀。因为收与不收在理论上似乎都难以自圆其说。索解再三,现试图以词与语的区别作为标准,将这些词从惯用语词典中排除出去。如果有机会对《语海》进行修订,我的意见是将这些词删去。”吴建生(2010)也认为,语典收条“应遵从公众语感,不接纳两字组条目”。

和双音节的复音词相比,有些三字及三字以上的条目是“词”“词组”还是“语”,比较不容易判断,所以常常混为“语”而被收进语典中。《语海》在出版说明中认为严格意义的惯用语结构上是一种定型结构,且“必须有喻义或引申义”。但汉语中有很多具有双重意义的复合词,如“马后炮、空城计、摇钱树”等概念性的语言单位,《现代汉语词典》是作为名词收录的,这类条目当作惯用语收进语典,显然并不合适。以“当×”的三字、四字条目为例,《语海》作为惯用语收录的有:“当人梯、当儿戏、当大头、当门脸、当王八、当令箭、当头卒、当头炮、当头棒、当后台、当冲头、当花瓶、当尾巴、当枪使、当和尚、当参谋、当砖工、当哑巴、当逃兵、当炮灰、当配角、当家人、当家菜、当裁判、当靶子、当幌子、当跳板、当小学生、当老娘舅、当补药吃、当陈世美、当和事佬、当垫背的、当啦啦队”等。这些条目中,“当头炮、当头棒、当家人、当家菜”实际上都是词,不是惯用语;其他条目基本是几个词的简单组合,属自由词组,也不是惯用语。

温端政(2005)将惯用语界定为“非二二相承的描述语”,这个概念可以排除复音词和概念性的语言单位,但在《新华》所收的条目中,还是混入了自由词组,同样以“当×”的三字、四字条目为例,《新华》作为惯用语收录的有:“当靶子、当保护伞、当参谋、当出气筒、当传声筒、当挡箭牌、当垫脚石、当儿戏、当后盾、当幌子、当牛马、当炮灰、当配角、当枪手、当替罪羊、当跳板、当哑巴、当冤大头、当睁眼瞎”等,同样存在将自由词组当作惯用语收录的情况。

“语”和“词”“自由词组”区分不清的问题,在成语条目收录方面也比较常见。温端政(2005)将成语界定为“二二相承的表述语或描述语”,认为“专门用语和专名语,虽然也是由词和词组成,也有固定的结构,也属于语言单位,但都表示一定的概念,属于概念性的语言单位,而不属于叙述性的语言单位”,因此不是语汇成员。但在语典编纂实践中,成语和词、自由词组有时不太容易区分。如“死乞白赖”是个形容词,《语海》收为俗成语,《新华》收为成语;“黄花闺女、黄金时代”等概念性的语言单位,不能当作语汇成员,“突然袭击”不是成语,《语海》和《新华》均当作成语收录,显然是不合适的。還有一些“四字格”,如“繁荣昌盛、安于现状、聪明伶俐、真相大白、自讨没趣”等,因为它们没有比喻义、引申义,对其是不是成语还存在争议,虽然有的成语语典从实用的角度收录了,但一般的综合性语典应从严,这一类尽量不收。

“语”和“词”、“自由词组”的界限如果弄不清楚,反映到语典条目选收上,会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随着语汇研究的深入,学界在“语”的范围、“语”的性质界定上虽然已取得了越来越多的共识,但在语典编纂实践中,还是要具体条目具体分析,严格区分“语”和“词”、“自由词组”,综合性语典只收录“语”,不收“词”和“自由词组”。

(二) 谚语、格言、名言的收录问题

“语”的主体包括成语、歇后语、惯用语,这是被普遍认可的。比较有争议的是谚语、格言、名言的归属问题。刘叔新(2006)认为谚语和名言属言语范畴,建议将其称为“常语”。温端政(2005)认为谚语“是群众所创造的,所表达的不是某个人的特定思想;在口耳相传中,形成了相对固定的结构,既可以单独成句,也可以像其他语汇成员一样充当句子的成分,因此,谚语不是个人的言语作品”,属于语言单位。一般的语典都收了谚语,《语海》收谚语24万条,《新华》收谚语约5300條。

《语海》没有收格言、名言,《新华》前言中说:“格言、名言从性质上看,属于言语单位,不属于语的范畴。但不可否认,它们跟语有一些相通的地方,而且有些格言、名言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语。”考虑辞书的实用性,《新华》把格言、名言作为收录对象。格言、名言和“语”确实有很多相同的地方,纳入语典的收录对象是可取的。《现代汉语词典》作为普通的语文词典,从实用性的角度考虑,也收录了一些常见的格言、名言,如第7版中收录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庆父不死,鲁难未已/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树欲静而风不止/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山雨欲来风满楼/毕其功于一役/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行百里者半九十”等条目。

语典收录格言、名言,需要弄清楚两个问题: 第一,格言、名言的数量很大,哪些当收、哪些不当收?收录的原则是什么?语典必然要选取引用率比较高、最有可能转化为“语”的那些条目,但这个可能性怎么判断?第二,对于综合性语典来说,负责任的做法是标注条目所属的语类,《语海》和《新华》也都这么做了。那么,怎样区分一个有出处的条目是格言、名言,还是成语、谚语、惯用语、歇后语?

程荣(2009)说:“谚语、成语、名言隽语之间的界限并非十分清晰,无论是从结构上还是从内容上看,古代的一些名言隽语同时也可以是成语或谚语。”温端政(2016)认为,格言和谚语,有一个比较明显的区别,就是来源不同。格言来自名家名篇,有出处,而且可以说出作者;而谚语则是产生和流行在群众之中,说不出作者。有些谚语被作家吸收到作品中来,常冠以“谚曰”“语曰”“常言道”“俗话说”等,表明不是作家自己的语言。而引用格言,一般要标明具体作者作品名称,有的未标明,也能考证出来。这个办法确实能解决一部分条目类别划分的问题,如: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语见《史记·李将军列传赞》:“余睹李将军,悛悛如鄙人,口不能道辞。及死之日,天下知与不知,皆为尽哀。彼其忠实心诚信于士大夫也?谚曰:‘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此言虽小,可以喻大也。”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 语出《吕氏春秋·尽数》:“流水不腐,户枢不蝼,动也。”

前者出处有“谚曰”,《语海》收为俗语,《新华》收为谚语;后者是原始出处,《语海》未收,《新华》收为格言。再如“亡羊而补牢,未为晚也;见兔而顾犬,未为迟也”,语见《战国策·楚策四》,原文有“臣闻鄙语曰……”,所以不是格言,而是谚语。但并非所有的条目都那么容易判断,不好非此即彼。如“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出自《左传·僖公四年》,原文是:

将杀里克,公使谓之曰:“‘微子,则不及此。虽然,子弑二君与一大夫,为子君者,不亦难乎?对曰:‘不有废也,君何以兴?欲加之罪,其无辞乎?”

《语海》和《新华》都是作为谚语收录的,但来源上谚语的标志并不明显。后世倒是有“常言道”的用例:

明王廷讷《三祝记》三二折:“[丑]只怕他善于弥缝,小官此去,不能廉得其实,奈何?[净]常言道: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或可作为是谚语而非格言的依据。但另外一些条目,比如,“风马牛不相及”出自《左传·僖公四年》,《语海》收为俗语,《新华》收为惯用语;“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出自《三国志·魏书·高贵乡公髦传》,《语海》和《新华》都收为歇后语。惯用语和歇后语之前是不能加“常言道”“俗话说”的,将其视为“语”而非“言”,依据是什么?有些条目分辨起来确实并不容易,如“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语海》未收,《新华》收为格言,但一些谚语词典也收了,那么它是“言”还是“语”?语类辞书要收录一部分引用率比较高、最有可能转化为“语”的条目是可取的,但收录的原则,以及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名言、格言已经转化为“语”,这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三) 新语的收录问题

吕叔湘在1984年《辞书研究》第1期发表的《大家来关心新词新义》一文中说:“我提议大家来关心新词新义。这是因为现有的大大小小的语文词典对于这方面都没有给以足够的重视。”这一倡议,“开启了新词新语研究的风气和新词语词典编纂的先声”(李建国2004)。随着新词新语的大量涌现,20世纪80年代以来,相关研究的著述和新词语工具书纷纷面世。但这些研究和辞书编纂,“大多模糊处理新语与新词的界限。这跟汉语词与非词的划界问题始终未得解决有关,同时也反映出在新语研究方面的不足”(程荣2015)。

《语海》在凡例中提出“时代性”,“强调搜集最新流行语;强调注意当代口语的实际使用环境;强调反映现代社会新的思想”,注意收录了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产生的新语汇,如“煲电话粥、打擦边球、打翻身仗、打翻醋缸、炒鱿鱼、爬格子”等;《新华》在收条方面也对新语汇给予了一定关注,收录了如“煲电话粥、打擦边球、炒鱿鱼、爬格子、技压群芳、技高一筹、一头雾水、冰山一角、大跌眼镜、可圈可点、握手言和、反腐倡廉”等。这些语言形式生动形象,在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较高,结构也比较固定,把它们收进语典,无疑增强了语典的查考性和实用性。但这两部语典在新词语收录方面表现得还是相对保守,对新语的关注仍然不够。

关注新语汇是语典收条的一个重要方面。《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增收了近60条语汇,其中包括近年来使用频率比较高的“接地气、灯下黑、钉钉子、找不着北、简政放权”等新语汇。新语入典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编纂者需要制订明确的收录标准、收录原则,考虑语言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社会使用情况,适当选取那些具有全民通用潜质的、具有稳定性和特定含义的语。网络语言中通过仿拟、缩略等方式形成的大量如“正龙拍虎、打虎拍蝇、累觉不爱、人艰不拆、喜大普奔”之类缺乏文化性和稳定性的四字格,不宜看作“语”,不适合作为语典的收录对象。国家语言资源与研究中心每年对新词语进行调查统计,统计的新词和新语是合在一起的,虽然数据显示,近年来三字以上的新词语占比达新词语总数的76%以上,但其中真正能够算作“语”的却很少。

二、 立目中的语料运用及条目变体的辨别处理

一部语典质量的高低,关键在于是否能够根据语典的编纂宗旨合理地收条立目。《语海》在凡例中指出其条目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直接从民间采集;二是从丰富的古今典籍中,汲取资料选录;三是广泛参考目前一般民间语汇工具书收录。一般的综合性语典,收条立目都离不开丰富的古今语料和同类的工具书作为参考。编者如何在不可胜数的语汇中爬梳剔抉,择取典型的、常见的、有查考需求的条目立目,是语典立目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一) 根据语料看条目的取舍

语料收集的重要性为语典编纂者普遍重视。就语典的立目而言,编者不仅可以通过收集语料补充一部分散落在典籍作品中的语汇,还可以通过分析语料发现立目中存在的问题。

1. 以语言中原有形式立目

“以语言中原有形式立目”的问题,方彦(1990)曾专门撰文加以论述,目前语典立目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需引起注意。如《语海》收了歇后语“博士买驴,空话连篇”,《新华》收成语“博士买驴”,副条“三纸无驴”。两部语典标注典源相同,《语海》引文如下:

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勉学》:“邺下谚云:‘博士买驴,书券三纸,未有驴字。使汝以此为师,令人气塞。”

《新华》依体例未引原文。相同的典源,为什么立目不同?再看其他的语典,温端政主编的《俗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2015)立目“博士买驴,书券三纸,未有驴字”,收为惯用语;《新华成语词典》(第2版,商务印书馆,2015)以“博士买驴”“三纸无驴”分别立目,互为参见;《汉语成语考释词典》(商务印书馆,2009)以“博士书驴券”立目,“三纸无驴”为副条。综合各家书证:

宋蒋子礼《谢及第启》:“三纸无驴,自知寡要;一斑窥豹,难语通方。”

宋陆游《剑南诗稿·读书》:“束发论交一世豪,暮年憔悴困蓬蒿;文辞博士书驴券,职事参军判马曹。”

清顾炎武《日知录·文不贵多》:“秦延君说《尧典》篇目,两字之说,十余万言;但说‘曰若、‘稽古,三万言。此颜之推《家训》所谓‘邺下谚云“博士买驴,书券三纸,未有驴字”者也。”

清斌良《余近学黄山谷詩……》:“郝隆腹皤矜暴书,三纸无驴博士疏。”

张远山《驴子小传》:“颜之推在他的名著《颜氏家训》中批评言不及义、空洞无物的写作是:‘博士买驴,书券三纸,未有驴字。但此后一千多年,中国读书人的著作浩如烟海,犯的依然是这位驴博士的老毛病——言不及义。”

“三纸无驴”用例较多;直接用“博士买驴,书券三纸,未有驴字”的用例除了原典,另有两处;“博士书驴券”也有用例;单用“博士买驴”和“博士买驴,空话连篇”的,未见用例。没有用例,说明在语言实践中是不存在的,尤其是歇后语形式,很可能是编者的创造,立目缺乏足够的依据。这一典源在语典中以成语“三纸无驴”、惯用语“博士书驴券”、谚语“博士买驴,书券三纸,未有驴字”(典出有“邺下谚曰”,说明是谚语)立目都有语言事实基础,是可行的。

2. 全面考察用例,立目避免顾此失彼

《太平广记》卷四六六引《风俗通》:“宋城门失火,人汲取池中水以沃灌之,池中空竭,鱼悉露死。”《语海》以“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立目;《新华》以成语“池鱼之殃”立目,副条“池鱼之祸”。我们来看相关用例,大致有:

北齐杜弼《为东魏檄梁文》:“但恐楚国亡猿,祸延林木: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明罗懋登《三宝太监西洋记通俗演义》:“姚太师他本是个僧家,我今日就在这个取玺上,要灭了他的僧家,教他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清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八九回:“你们这件事闹翻了,他们穷了,又是终年的闹饥荒,连我养老的几吊棺材本,只怕从此拉倒了,这才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呢!”

元华幼武《感怀》:“殃及池鱼徒有恨,痛怜穴蚁欲何之。”

明无名氏《赠书记·侠妓极刑》:“风波倏起,似祸延林木,殃及池鱼。”

明林俊《辩王元恺等狱疏》:“谋为邓满之举,以取灭宗之祸,幸遇王黄门通三司挠散,吾辈免池鱼之殃。”

李劼人《大波》:“怕的是测量得不精密,稍微差错一星半点,是你尊府受到池鱼之殃,那我如何对得住老兄!”

宋刘克庄《江东提刑谢表》:“上前诵赋,诸老赏雕虫之工,省中漏言,万里获池鱼之祸。”

可见,“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殃及池鱼”“池鱼之殃”“池鱼之祸”都不乏古今用例,如果只选其一入典,未免有“盲人摸象”之嫌。

3. 通过语料判定条目性质

《语海》收惯用语“啃骨头”,《新华》收“啃硬骨头”,究竟该以哪个立目?抑或二者兼收?《语海》引例:

程树榛《钢铁巨人》:“刘向华一拍台子,激动地向戴继宏道:‘老戴,难道咱们车间真没种啃这块大骨头?”

这条书证“啃骨头”是被拆分的,且离开了具体语境,语义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将受到很大的影响。也有语典引用刘绍棠《十步香草》中的用例:

“你天生只配啃骨头!”郓兰渚的筷子狠敲了一下陈贵甲的脑壳……

这里的“啃骨头”却不是“喻指解决难度大的问题”的意思,不能作为惯用语。再看“啃硬骨头”:

毛泽东《论持久战》:“例如仅供某一运动中之敌,打早了,暴露了自己,给了敌人以预防条件;打迟了,敌已集中驻止,变为啃硬骨头。”

刘绍棠《水边人的哀乐故事》:“龙蛋子不愿白跑一趟,死硬的骨头都敢啃,到了嘴的肥肉怎能不吃?”

季仲《围堰》:“人家都说他这个总指挥是个倒霉官,一上任就来啃硬骨头。”

从这些语料可以看出,“啃硬骨头”已经具有固定、完整、独立的语义,意义与字面义不同,可以整体使用,也可以拆分,已经具备了惯用语的立目资格。语典应以“啃硬骨头”立目。

(二) 条目变体的辨别处理

语既有固定性的一面,又有灵活性的一面。语典对条目变体的处理既要体现语的灵活性,又要注意规范的引导。

1. 辨别是否为条目变体

《语海》收“周瑜打黄盖,活该”“周瑜打黄盖,苦肉计”“周瑜打黄盖,装样子”“周瑜打黄盖,两相情愿”“周瑜打黄盖,串通一气”“周瑜打黄盖,越打越亲”“周瑜打黄盖,早就定下的计”“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些条目虽然典源相同,“引子”相同,但“注”的角度不同,语义不同,是不同的歇后语,属于不同的条目,语典应分别立为主条。

语的同义现象比较突出。歇后语如“沙滩上行船——进退两难”和“老母猪钻篱笆——进退两难”前一部分不同,后一部分相同,“绱鞋不用锥子——针(真)好”和“狗赶鸭子——呱呱叫”前后都不同,但它们的语义相同或相近,它们都属于同义歇后语。谚语如“看菜吃饭,量体裁衣”和“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语类交叉的如成语“照猫画虎”和惯用语“照葫芦画瓢”等,它们虽然取材不同,但语义相同,也属于同义语,同义关系与条目变体不同,语典收录时也需分别立为主条。

条目变体是同一语的不同说法,在语典中一般以一条为主条,其他为副条,这样的处理方式和以上两种情况不同,所以要仔细辨别。如“天下无难事,只怕慢慢来”“天下无难事,只怕老面皮”“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天下无难事,只怕心不专”“天下无难事,只怕用心人”5条谚语,都由“天下无难事,只怕……”构成,语义也有关联,但仔细分析,前几条的语义并不相同: “慢慢来”强调的是“要有耐心”,“老面皮”是“不知羞耻”,“有心人”是“有恒心,用心思”,它们是不同的条目,《语海》将这3条分别立目,作为主条。“天下无难事,只怕用心人”“天下无难事,只怕心不专”与“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语义基本相同,前两条是后者的变体,《语海》将它们设为主副条,这样处理是妥当的。

2. 条目变体主副条的选立

条目变体的情况比较复杂,既有纵向的古今变异,也有横向的地域变异,还有语体变异等。变体在语典中一般立为副条,但并不是所有的变体都有选立资格。杨蓉蓉(2015)认为,“某语要将另一语作为副条,意义要完全相同,而且它们的关键词也必须相同,在歇后语中,不仅后语的意义要相同,而且前语中喻体也需相同而不是相类,同一事物的异称可以替换,如‘耗子和‘老鼠,但不同的事物不能替换,如‘刘备和‘野猫,‘荆州和‘公鸡”。

在有众多变体的一组异形语中,“选择哪一条作为主条,把哪几条列为副条常常让人举棋不定”。吴建生(2007)认为,对于古今变异的条目,“以哪一条为主条,有两种选择。一是以时代先后为标准,一是以使用频率为标准。这要根据读者对象和全书的体例来定。一般来说,从现代运用的角度来看,以使用频率为标准更具有实用性”;对于地域变异的条目,尽量选通用的为主条,方言的为副条;对于既无古今区别,又没有“方”“普”差异的条目,则需要从其他方面分辨。

《新华歇后语词典》中“打破沙锅——璺(问)到底”主条下列5个副条变体: “打破沙盆——璺(问)到底”“打破沙罐——璺(问)到底”“打破沙缸——璺(问)到底”“打碎沙锅——璺(问)到底”“打烂沙锅——璺(问)到底”。对于该条的处理,温端政等(2014a)是这样分析的: 语料库提供44条语料,“打破沙锅——璺到底”是这个歇后语的本源形,其他为变体;把“沙锅”说成“沙盆”“沙罐”,使用频率较低;“打破沙锅纹到底”虽有一定使用频率,却是经过口语化的“改造”,把“璺”说成“纹”,并不符合原意;鉴于歇后语的表义重点在后一部分,因此后一部分应尽量相对稳定。《语海》和《新华》对该条的处理却有所不同: 《语海》以“打破砂锅璺到底”为主条,以“打破沙盆问到底”“打破沙锅问到底”“打破沙缸问到底”“打破沙缸纹到底”为副条;《新华》以“打破砂锅——璺(问)到底”为主条,以“打烂砂锅——璺(问)到底”“打破砂罐——纹(问)到底”为副条。《语海》把“打破砂锅璺到底”和“打破砂锅纹到底”处理为主副条显然不妥,两部语典弃其他变体而选“纹(问)到底”为副条也未免主观、随意。

在条目变体主副条选立方面,需要有更科学、更规范、更明确的立目标准。

3. 语境变体和临时仿造的“语”不宜立目

温端政(2005)说:“语的语境变异,和语的同义近义类义变异、古今变异、地域变异有所不同。它是语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變异,具有临时性;而语的同义近义类义变异、古今变异和地域变异,则是一部分语的语汇形式的变异。”有的语目在使用中加入其他成分,如“喝迷魂汤”,常见的语境变体有“喝了迷魂汤、喝了什么迷魂汤、喝下迷魂汤、喝了谁的迷魂汤”等,这种情况,语典立目时应只出正体,变体不予立目。再如《语海》收“碰钉子”;《新华》收“碰钉子”,还收了“碰软钉子”,副条“碰橡皮钉子”。从语料来看,类似的还有“碰大钉子”“碰小钉子”“碰硬钉子”,等等。无论是“软钉子”“硬钉子”,还是“橡皮钉子”“大钉子”“小钉子”,都是由“碰钉子”插入临时成分的语境变异,它们随着语境的变化而变化,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并不是由构语成分变异构成的异形语,列入副条并不合适,当作主条就更不妥了。

在语的使用过程中,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根据需要仿拟已有的语临时仿造出类似的“语”,比如“拔了毛的凤凰不如鸡”“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一个萝卜一个坑”“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一口吃不成胖子”这些都是常见的语,但是“拔毛的凤凰比鸡大”“心急碰上热豆腐”“一个萝卜顶三个坑”“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一口吃成胖子”虽然有用例,却是根据前面的形式仿拟创造的,“从习用性和定型性来看,这些‘仿语尚不具备惯用语的资格”(李淑珍2017)。语典应以前者立目,临时仿造者不宜立目。

三、 条目组织的关联性和系统性

温端政(2005)认为,“汉语语汇不仅是一个系统,而且是一个极其庞大的系统”,“语也不是一盘散沙,语与语之间是有密切联系的”。语的系统性不仅表现在语的类别划分上,更主要的是表现在语类的相互联系及语义的类聚等方面,语和语之间有关联有转换,有远近亲疏,有各种关系。语典的收条立目如何体现语的关联性和系统性,如何通过条目彼此间的关联做到以简驭繁、举一纲而万目张,将条目有效地组织编排起来,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已经出版的语典在条目组织的关联性、系统性方面已经做了很多探索,如《汉语成语大词典》(中华书局,2002)提出了“条目群”的概念,以现代常用形式为主条,副条以包括“原作”“也作”“又有”“另有”“也单作”“也简作”等类型区分与主条的关系,“将与之同义、近义、反义的成语,或者与其字面、结构关联密切的成语,集中在这个主条之下,成为一个像葡萄串一样的条目群。它们往往是同源成语或者有亲邻关系的成语。这种条目群的组织安排,编者们考虑了成语的意义、结构形式和历史发展三个方面的问题,把成语的共时性和历时性交织在一起,把成语的原式、变式等不同的形态组合在一起,以显示成语的种种情状,从而让读者了解这条成语的全貌。这是编者的一项有意义的尝试”(高众1986)。徐宗才、应俊玲编著的《俗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6)把俗语条目分为“主条”“副条”和“也说”三个层次: “‘主条是指一个俗语群的代表词条或独立的词条……‘副条是指俗语群中与主条意义大致相同的词条……‘也说是指与‘主条或‘副条意义完全一样,只是在用字上有少许变化的词条。”马志伟(2017)指出:“在编写语典时,不能不分主次、不辨系统、不讲究哪是主源哪是流变……给人以收条虽多,却杂乱无章、水分很大的感觉。”他认为《新华典故词典》(商务印书馆,2013)的条目组织安排比较好,“比如,他选定【赤绳系足】为主条,接着讲述典源、指明典义、列出典例,典例下收[赤绳]、[赤绳系足]、[订婚店]、[红丝]、[系红丝]、[月老]、[月下老]等”,这样的梳理是很受读者欢迎的。

《新华》注意到了条目语类之间的转化、同义等关联,在部分条目下标注语类转换的提示,歇后语条目还沿用《新华歇后语词典》的立目方式,将“主条和副条按语目后一部分所表示的语义进行类聚”,这种编排方式有利于体现条目的关联性与系统性。如主条为“拿着大炮打麻雀——大材小用”,副条有“船桅杆锯作拴马桩——大材小用”“电线杆当筷子——大材小用”“高射炮打蚊子——大材小用”“千里马拉车——大材小用”“一搂粗的木料做镰把——大材小用”“用房梁砍锄把——大材小用”,主条和副条是同义语的类聚。当然,《新华》在这一点上还存在有待完善的地方,比如同义歇后语和条目变体都做主副条立目,在体例上应加以区别;有些条目处理不太统一,像“鸡吃砻糠鸭吃谷——各人自有各人福”“鸭吃田螺鸡吃谷——各人自有各人福”“鹅吃砻糠鸭吃谷——各人自有各人福”“猪吃砻糠鸭吃谷——各人享的各人福”属同义语,按体例应做主副条,《新华》却分别立为主条等。

语典编纂,收条立目是关键。吕叔湘(1982)谈词典收条时说,“哪些收,哪些不收,‘应有皆有,应无皆无,这是理想。但是办不到,因为有各种各样的读者,各有各的‘应有与‘应无。然而还是有一个取舍得当的要求。该收而不收,查的人失望;不必收而收,浪费篇幅”。语典的编纂也是这样,也要在有限的篇幅内精打细算。如何科学、合理地收条立目,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谨以此文,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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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印书馆 北京 100710)

(责任编辑 郎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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