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湖北省林木良种发展思考
2018-05-24许红霞
许红霞
(湖北省林业厅林木种苗管理总站 武汉 430079)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分两步走在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目标,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作出《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的决定》,确立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的奋斗目标和战略重点,提出了建设生态强省的动员令。林业现代化既是国家现代化的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支撑。进入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有了新的内涵,新时代对林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良好的生态、发达的林业,是建设现代化强省的应有之义。
林业具有周期长的特点,“植树造林,良种先行”。林木种苗是植树造林、生态环境建设的物质基础,是林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具有生命力的特殊商品,也是林业科技进步的重要体现。“一粒种子可以改变世界”,林木良种是实施科技兴林战略的重要载体,是林业生产的源头,抓科技兴林就应当从源头抓起。新时期国家制定了坚持以种为本和以良种建设为中心的工作方向,坚持依法治种、科技兴种,全力推进林木种苗建设由数量保障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提高种苗科技含量,提高种苗品种质量,提高造林良种使用率,对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可持续发展、“美丽湖北”建设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精准灭荒”行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 湖北省林木良种发展现状
1.1 林木种质资源状况
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是林木良种建设的基础和前提。为了摸清全省林木种质资源状况,为开展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开发利用奠定基础。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全省组织开展了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据调查,湖北省有木本植物130科482属2 443种,其中:裸子植物9科,36属,151种;被子植物121科,446属,2 292种。随着时间的推移,湖北省林木种质资源发生了较大变化。2014年,启动了全省林木种质资源补充调查。到目前为止,全省林木种质资源外业调查全面结束,取得了可喜成果:一是基本掌握了优良林分、单株的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选出了楠木、杉木等树种的优良林分694块,杉木、马尾松等906株用材林优良单株,油茶、核桃等269株经济林优良单株,古树名木63 100株,珍稀树种318株,古树群362个含古树64万余株。二是发现了一批优良的乡土、珍稀、濒危或特有资源树种种质资源,如罗田甜柿、板栗、柿、核桃、红椿、亮叶水青冈、银杏、锐齿槲栎等古树群,珙桐、南方红豆杉、金钱松、杜鹃、铁坚油杉等原始群落等。据初步统计,全省木本植物将突破3 000种,丰富的林木种质资源为下一步良种基地建设、种质资源保护及良种的选育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1.2 湖北省林木良种基地建设情况
湖北省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始于上世纪80年代,截至目前,国家投资建设林木良种基地共73处,总面积分别为3 804.52 hm2;主要树种有马尾松、火炬松、铅笔柏、湿地松、日本落叶松、杉木、水杉、薄皮马尾松、秃杉、杨树、枫香、珙桐、垂枝杉、马褂木、檫木、桤木、油茶、板栗、核桃、银杏、黄莲木、乌桕、臭椿、白柚、甜柿、竹、枣、油桃、油桐、木瓜、杜倍、南方红豆杉等50多个。2009年,国家对林木良种基地实行了分级分类管理,目前,有13处国家级重点林木良种,有12处省级林木良种基地,主要包括杉木、日本落叶松、湿地松、水杉、杨树、核桃、油茶、板栗、柏木、秃杉等主要造林树种。多年来,通过加强基地建设与管理,基地收集和保存了一大批优良种质资源,选育了一大批优良无性系、优良家系和优良品种,为林业建设提供了大量的良种壮苗。据统计,全省年均生产各类苗木20亿株,其中良种苗木5.68亿株;年均可提供各类林木种子约26万kg,其中良种15万kg,良种穗条1.8亿(条)根。初步建立起以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为骨干,省重点林木良种基地为基础的林木良种繁育体系。
1.3 林木良种审定与推广情况
湖北省首次林木良种认定工作始于1987年,当年9月在武汉召开的论证会上,反复论证通过了水杉、池杉等一批良种,开启了林木良种审定工作的先河。1991年10月,湖北省首届林木良种审定委员会成立; 2003年7月,更名为湖北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建设任务的加重和适应林业发展的新变化,审(认)定的观赏园艺类品种数量逐渐增多。30多年来,共鉴评、审(认)定各类林木良种239个,已累计生产、提供各类林木良种500余万kg,良种穗条超过60亿根。这些良种在一定生产时期发挥了重要增产增效作用,不仅极大地满足了湖北省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对优质壮苗的需求,而且加快和提高了本省林木遗传改良进程,对质量林业的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全省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65%[1]。
1.4 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补贴制度执行情况
2010年,国家启动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工作,湖北省5处国家重点良种基地纳入试点,补贴标准为:种子园、种质资源库每亩补助600元,采穗圃每亩补助300元,母树林、试验林每亩补助100元。2011年,增加了对主要造林树种的林木良种苗木培育单位的补贴,补贴对象是国有育苗单位,补贴标准为:每株用材林合格苗补助0.2元,每株经济林合格苗补贴0.5元。2013年至2014年,湖北省第二批国家良种基地逐步全部纳入良种补贴范围。随着补贴面积和品种不断增加,有力推进了良种化进程。据统计,2010年至2017年,中央财政对全省累计投入补助资金1.15亿元(见表1)。
表1 湖北省林木良种补贴资金投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全省补贴面积共5 923.82 hm2,其中:种子园2 079.14 hm2,母树林1 095.30 hm2,采穗圃548.15 hm2,种质资源库1 018.81 hm2,试验林1 182.42 hm2;补贴林木良种苗木共2.59亿株,其中:用材林9 378万株,经济林16 457万株。实施良种补贴政策以来,湖北省国家级良种基地其种子园、母树林、采穗圃生产的杉木、马尾松、湿地松、杨树、水杉、日本落叶松、油茶、核桃等良种累计达3.5 kg,优良穗条达9 600万条;纳入良种苗木培育补贴的国有保障性苗圃、良种繁育基地生产的湿地松、杉木、杨树、香椿、枫香、喜树、枫杨、苦槠、油茶、核桃、银杏等主要造林树种和乡土树种的良种苗木累计达3.2亿株,为造林绿化使用良种起到了保障作用。湖北省良种基地供应能力大幅提升,种子质量也显著提高。由于享受补贴的良种苗木有最高限价,缩小了良种苗木和普通苗木的价格差异,提高了林农使用良种的积极性;同时,通过建立高标准苗圃,示范辐射周边群众、集体企业等社会团体的育苗积极性,使全社会对林木良种的需求节节攀升。
2 林木良种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形势
2.1 存在的问题
(1)缺乏科学系统的顶层设计。主要表现在中长期规划、政策制定、机构设置等方面。一是对良种工作认识不足。对长期的林木育种发展规划工作存在重规划编制,轻规划实施的现象。林木良种繁育战略目标不明确,品种更新缓慢,严重阻碍了林木良种选育事业科学、持续、良性发展。二是良种生产建设的各项法规政策不完善、不健全,造成使用上存在着立法不全、执法不严、有法不遵等贯彻与执行相脱节的问题。三是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力量薄弱。根据目前种苗从业人员的分配情况来看,省市级林业种苗管理人员配备相对充足,区县种苗站所专业种苗工作人员严重匮乏。很多基层种苗站办公环境差,工资待遇低,工作任务重,难以吸引和留住专业人才,而现有种苗工作人员往往都是身兼数职,人员混用的情况十分常见。特别是良种基地多数处在深山老林,生活不便,生活条件艰苦,基地留不住人员,使得人才出现断档现象,再加上专业培训不多,导致专业技术人才更是匮乏,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林木良种的发展。
(2)缺乏强效有力的制度约束。现行法规制度对林木良种的培育、使用,缺乏强硬的约束。造林与良种生产、造林规划与良种育苗脱节。全省造林按规划实施,用苗靠市场供应。在良种生产上表现为:一是没有硬性的良种使用率指标,体现在工程造林中没有使用良种的保障性制度;二是应用良种造林尤其是重点工程造林项目时,没有将林木良种使用率纳入造林实绩检查体系,在良种价格高于普通种子情况下,增加了造林成本、造林者没有使用良种的动力,很多使用者宁愿使用一般种子,认为能够成活就有了生态价值;三是良种品质好,增益高,但价格高于普通种子而难于推广,加上基地建设周期长,投入高,造成林木良种生产者不仅没有直接经济效益,反而还要倒贴投入,育种者的努力也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出现良种少而多余的现象,因此良种的作用得不到充分的发挥,大大影响了育种者的积极性和育种工作的良性循环,造成了良种化进程缓慢。
(3)缺乏健全完善的支撑体系。主要表现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相对滞后,科研与实际生产的脱节,科研部门重研究、轻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导致良种的选育工作已经不能适应现代林业的发展需求。一是林木种苗科技支撑力度不够,林木良种选育、推广及科技成果转化较慢,使得许多科技成果仅停留在实验室阶段,很难形成市场―科研―开发―市场的良性循环,特别是生态脆弱地区,品种选育和遗传改良尤为急迫;二是遗传基因资源收集、保存、评价工作滞后,与加快林木良种选育步伐的要求不相适应。湖北省拥有丰富的林木种质资源,但多数尚未收集到种质基因库中,一些珍稀、濒危树种得不到有效保护,资源流失时有发生;三是主要造林树种良种选育和推广示范方面,少数地方和苗圃急功近利,一哄而上,还存在滥引滥繁现象。
(4)缺乏持续稳定的投入保障。林木良种建设具有长期性、连续性、公益性的特点,营林的直接经济效益慢而小,间接效益、社会生态效益显著,因此需要长期稳定的持续投资和为维持经费。现行的林木良种建设投资主要是基本建设投资,多以一年或两年短期集中投入方式,良种基地后续维护投入严重不足,在基本建设完成后,生产经营费用没有来源,特别是林木良种选育投入不足,导致良种创新上台阶的后劲严重不足;《种子法》中规定的设立种子贮备制度、良种补贴制度等政策至今尚未得到落实。这些都与林木遗传育种的自然规律背道而驰。
2.2 面临的形势
实行林木良种战略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发展林木良种已提到中国林业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确立了良种繁育对林业发展、良种基础保障对林业产业发展的基础作用,全社会都逐渐认识到要优先发展良种,要赋予良种繁育以重要的基础地位,2014年7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实施意见》,这是进入新世纪省政府出台的第一部有关林木种苗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进一步推动全省林木种苗工作竞进提质具有里程碑式的意见。这些都为我省林木良种事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空间。
(1)保障生态湖北建设和精准灭荒行动的需要。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和“着力推进国土绿化”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巩固扩大绿满荆楚行动成果,实现全省高水平的全域绿化,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精准灭荒”行动,力争用三年时间消灭荒山,实现高标准的全域绿化,到2020年,完成208万亩荒山造林,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2%。精准灭荒行动的工作重点是每年对上年度造林地块进行补植补造,着力构建结构稳定、林相优良、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省林业厅党组提出,克服年年造林不见林的痼疾,必须将“成活是硬道理、成林是硬政绩”的理念贯穿于“精准灭荒”行动的始终;而落实这一理念,种苗是基础,良种是关键。
(2)推进湖北省林业提质增效的需要。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对林产品的需求也日益增大,湖北目前每年仅加工业的消耗木材就达600多万m3,其中自产材只有398万m3。解决木材需求缺口只有大力营造速生林基地,这就需要市场提供大量优质林木种苗;目前,湖北观赏苗木年出圃量与发达地区存在较大差距,难以满足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另外,湖北人均果品消耗约60 kg,其中地产果品只有23 kg,林产品有着巨大的供需缺口,这将成为持续拉动良种产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3)助推兴林富民精准脱贫的迫切需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农民造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造林面积大幅增长,林木种苗需求也急剧增加。指导农民发展林业、发家致富,推进林业发展获得持续的动力,要求从种苗抓起,从品种选定、良种繁育、育苗技术、生产栽培等各个环节入手,切实为农民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4)实现林木育种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随着全省造林绿化进程的推进,迫切需要结构合理、品种多样、抗逆性强的良种壮苗。城乡绿化、经济林发展和工业原料林建设更加需要经济价值高、生态效益好、适应性强的林木种苗。因此,林木种苗生产供应由数量保障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已成为必然。
3 推进湖北省林木良种发展的对策建议
3.1 加强顶层设计
一是根据《湖北省林木种苗“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扶持重点和区域、分类管理、分区施策。在全面清查林木种质资源的基础上,建立以原地保存为重点,原地保存与异地保存相结合的种质资源保护体系。依托国家和省级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建立国家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和省级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根据良种选育的方向和利用目的,进行科学有效的鉴定、评价,提出评价意见和利用方向,公布全省林木种质资源重点保护目录。构建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与省级林木良种基地相结合、科研—生产—管理相结合的林木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加快主要造林树种、珍稀乡土树种、木本油料树种的育种工作。加快林木良种化进程,进一步修订主要林木品种审定管理办法和标准,完善林木品种审定制度,公布省级主要林木良种目录。二是建立健全各级种苗管理机构,加强管理队伍和能力建设。加强林木良种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建立激励机制,培养、挖掘人才,制定政策、吸引人才,创造环境、留住人才,鼓励人才从事林木遗传育种事业。三是加大林木良种宣传力度,要认真贯彻实施《种子法》,使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充分认识到依法使用良种是应尽的社会职责和义务;同时利用营造良种示范林,提高社会对良种的认知度,不断提高重点工程造林和社会造林良种使用率。逐步建立完善以林木良种基地为主、林木采种基地为补充的林木良种生产体系,努力提升我省林木种苗良种化水平[2]。
3.2 强化制度约束
建立健全林木良种管理和推广使用的有关规章制度。从用种、育苗、苗木验收、苗木调运,到造林验收,环环紧扣,凭证通行,以健全的制度来促进林木良种的推广使用,使良种推广使用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一是国家投资的造林项目及国有林业单位造林应当使用良种,加强林木良种示范林建设,逐步实现造林良种化。二是强化政府行为,坚持造林良种化目标责任制。将造林良种使用率、造林种苗合格率及良种丰产示范基地纳入政府林业造林绿化目标考核管理,明确要求,据实奖惩,依法推动林木良种的推广使用,实现林业效益的不断增长和可持续发展。三是出台办法对推广和使用良种的育苗单位和个人进行补贴,从而调动育苗单位和苗农的积极性,加强林木良种使用推广提高良种使用率[3]。
3.3 完善支撑体系
依靠科技推进林木良种化进程,一是开展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按照“统一规划,积极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摸清家底,制定规划,明确重点,优先考虑主要造林树种,乡土树种和珍稀濒危树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收集保存利用。二是加强林木品种审定与良种推广工作。林木品种审定,对于依法规范林木良种生产、经营和推广秩序,培育健康的种苗市场,促进种苗产业化进程,意义重大。凡是在省区内推广的品种必须经省级审定委员会审定;凡是跨省区推广的品种必须经国家审定委员会审定。针对当前社会上出现的不按照科学规范推广林木良种,甚至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不审乱推的混乱现象,加强林木品种审定和宣传,规范推广行为,全面提高全民的良种意识。三是开展林木良种选育科技攻关,组织先进实用技术的研究开发,推进科研、生产和管理的结合。加强良种选育攻关,坚持常规育种为主,扩大改良树种范围,重视常规育种有关技术理论的研究,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尽快把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生产单位要为科研和推广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努力把种苗生产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4 创新发展机制
逐步实现林木种质资源保护、良种选育、苗木繁育、使用监管有机结合的良性循环。一是加强林木种质资源的保存和利用工作。为充分利用普查成果,有效保护种质资源,需制定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开发利用总体方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积极开展主要造林树种、珍稀濒危树种、 特色乡土树种等种质资源收集和保存,建立种质资源原地保存库和异地保存库。二是进一步加强良种基地建设,提高林木良种供种保障能力。坚持“生产、科研、管理”相结合。以生产实际需求为导向,注重科技为支撑,以国家和省重点林木良种基地为依托,组织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生产管理单位,在良种选育技术和管理方面发挥各自优势,协同攻关,共同解决科研、生产中的技术难题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达到项目建设和经济效益双提,逐步达到林木良种生产基地化,造林良种化。三是保障性苗圃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实行集约经营,建立种子加工、育苗生产控制和起苗、包装、贮藏、运输等一整套操作流程和管理体制,积极采用新技术,促进苗木生产、管理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四是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要加强林木良种采收、加工、销售的指导和监管,定期组织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良种基地生产的种子进行抽检,向社会公布种子质量抽检报告。
3.5 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国家对林木良种选育工作的长期投资机制。《种子法》规定的良种选育推广补贴和补偿、种质资源保护、种子贮备专项资金等保障性扶持政策措施应逐步全面建立和落实,给予长期稳定的支持。要实行种苗基地建设用地优先制度;建立起良种储备和种苗风险金制度;对所有种子基地、种质资源保护区、试验林实行生态补偿制度;对引、选出来的新品种、优良家系、无性系依法实行专利保护制度;对生产使用的良种,实行良种补贴政策,调动良种生产者和推广、使用者的积极性 要建立健全良种推广使用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
参 考 文 献
[1]王刚,汪建亚,许红霞,等.湖北省2015年度审(认)定的林木品种[J].湖北林业科技,2016(5):6-8,64.
[2]夏志成,汪建亚,丁小飞.林木良种推广工作的几点思考[J].湖北林业科技,2009(03):39-42.
[3]吴开志,吴春艳,龚毅红,等.四川林木良种基地现状及发展对策[J].四川林业科技,2017(3):6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