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贵州省高校学生权益维护机制运行现状及构建完善研究

2018-05-23罗荣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2018年6期
关键词:维权权益机制

罗荣

文章根据贵州省高校学生权益维护机制的运行现状,对完善权益维护机制的构建进行论述,提供一定的实施依据,为高校学生的权益维护做出促进作用,保障大学生作为公民的权利和作为受教育者的权益能够进行和谐稳定的发展,基本实现对大学生群体的权益维护机制能够更好的为大学生服务。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本文以贵州省高校大学生的权益维护状况为研究主体,根据近年来贵州省各大高校成立的相关学生权益维护部门,以及在学生权利的保障方面取得的成绩的综合情况和权益维护机制不完善、相关权益部门形同虚设、内部组织没有真正做到为大学生权益保驾护航、有些权益部门偏离了工作重心等现象,对大学生权益维护机制的完善措施进行相关的分析和探索。

二、大学生权益维护现状

(一)维权意识太薄弱

大学生从小就经历应试教育,在学校已经习惯于服从学校的管理,所以在维权意识上就存在了一定的欠缺。很多学生还是将教师和学校的规定视作应该遵守的要求,而忽视了其中是否存在侵害学生根本权赫的行为。很多大学生即使意识到权益受到侵害,也没有一定的维权意识,只是选择放在一边不去处理。(郭达阳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方式[J]现代职业教育,2017(31):275.)此外,还有很多学生因为过于重视学校提出的赏罚机制对自身的影响力,会主动忽视高校对学生的权益侵害行为。更多人的沉默经过长此以往的发展,使得学生的切身利益难以得到保障。

(二)维权渠道有局限

很多学生在意识到自身利益被侵犯时,会主动寻找方式进行咨询。但因为很多高校内对学生权益维护的相关建设并不十分重视,就导致学生在寻求帮助的时候难以找到有效的维权渠道。有些高校内并未设置学生咨询与维权处,有的高校即使有相关维权机制,却不加以重视,学生能够表达诉求的方式还停留在传统的面对面形式或书面形式,并未对微信、QQ、微博等社交软件加以利用,这就导致学生的诉求很难及时得到反映。

(三)反馈机制不完善

高校的发展常常更加重视将资金投入到教学资源的建设上,再加上学生数量越来越多,高校很容易忽视对学生利益维护的相关机制的建设,在学生权益受到侵犯后,并未形成具有一定体系的处理流程,处理程序难以达到规范。学生在提出相关诉求之后,会希望在最短的時间之内能得到相应的处理结果通知,而高校反馈机制的不完善使得学生难以快速受到回复,会使学生的情绪和要求得不到满足,对和谐校园的建设有百害而无一利。

三、高校学生权益维护中心机制架构与存在问题

为了维护大学生的根本利益,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高校需要设立相应的大学生权益维护中心,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能够尽可能得到合理的保护。

(一)机制架构

总的来说,贵州省的高校大学生权益维护中心机制架构的建设并没有一定的统一标准,根据高校不同的发展目标和办学习惯,也会有着不同的处理方式。有的高校通过学生会进行权益维护中心的建设,通过学生会的组织内部进行权益维护中心的职责分配;有的高校充分利用学校的社会资源,建立权益维护中心,聘请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展开工作。(王依然新媒体视阈下高校共青团维权职能的实现——基于利益表达机制的构建[J]北京教育(高教),2017(09):30-32)虽然权益维护中心的组织形式不同,但总的来说,都是属于在高校管理范围之内的组织机构,所有工作的进行都需要有高校的内部支撑和帮助。

(二)存在问题

从贵州省目前的大学生权益维护工作的开展状况来看,虽然一些高校内设立了权益维护中心,但在其建设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1管理体制不完善。权益维护中心需要具有一定的管理体制才能保证权益维护中心发挥其真正的重要作用。贵州省的一些高校发展常常以培养精英为目标,教育理念略为落后,会对大学生权益的维护产生一定的忽视,所以很多高校内的权益维护中心还欠缺完善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首先,很多高校过于重视权益维护中心的层级划分,并过于注重形式,导致权责问题难以清晰明确,在真正处理问题的时候很难提升相应的办事效率。其次,权益维护中心的相关管理人员在开展工作的时候很难具有足够的身份地位,难以成为开展工作中的决策主体,从而影响权益维护中心建设工作的总体进程。

2法制观念不深入。学校常常会具有一定的地位优越感,觉得学校是能规定学生行为的重要主体,这种以高校为中心的建设模式常常会忽视学生的主观感受,是欠缺相关法律意识的重要表现。高校内发生的侵权行为,正体现了学校法制观念的不深入。再加上我国在教育行业的相关法制建设还并为达到完善,就使得高校固有的管理模式很难得到改变,这就成了权益维护中心建设中最为制约性的影响因素。

3程序设置不规范。从学校的行为方式来看,在处理程序方面还有一定的欠缺。权益维护中心的工作程序应该具有固定的流程,且流程的操作需要进行严格的规范。(陆涛浅论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权益维护[J]中国成人教育,2017(16):35-38.)只有通过具有规范性的流程,才能保证权益维护中心运行的有序性和规律性。在完善建设权益维护中心的过程中,需要对工作内容进行透明化处理,使每一个细节都能被学生全方位的了解,避免因不公开而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的行为。进行全面的公开,能够减少腐败行为的出现,也能对工作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及时进行发现和改正。

4监督把关不到位。权益维护中心的工作力度和工作效果难以达成,主要就是因为对权益维护中心工作的监督把关机制不够健全。权益维护中心是校园管理体系下的一个重要组织,需要高校的管理部门能够予以足够的重视,对权益维护中心工作的进行展开适当的测评和监控。因为监督把关的缺失,很多高校内的权益维护中心建设都难以达成一定的规模,只是停留在几张办公桌、几位教师的初级阶段;有些高校内的权益维护中心工作只是走一遍流程,并未起到实际的维护大学生权益的作用。

四、促进大学生权益维护的对策

面对侵犯大学生合法权益行为的不断出现和大学生对维护权益的需求的不断提升,贵州省高校应及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促进对大学生权益维护方式的建设,为在校大学生的自身权益提供有效的保护渠道。

(一)完善高校学生权益维护中心机制

对目前高校内的大学生权益维护中心机制的建设,应该采取更多积极促进的手段,以保证现有大学生权益维护中心的完善性和实用性能得到有效的提升。

1强化法律意识并提升相关人员素养。大学生权益维护中心主要解决的就是法律问题,一旦法律意识有所欠缺,对大学生权益维护中心的工作开展就会带来一定的阻碍作用。(王倩.高校教师正确理解和履行对学生的义务[J].考试周刊,2017(04):147.)为了强化相关的法律意识,就需要首先从大学生权益维护中心的管理者和大学生权益维护中心的工作教师人手。

大学生权益维护中心的管理者的素质水平是决定校内大学生权益维护中心工作的质量的主要影响因素。在我国传统的高校管理模式中,校园中的管理者常常充当着支配者的角色。这种管理模式认为学生应该服从学校提出的管理内容。这就使得大学生的主体地位在高校教育中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忽视,使大学生的权益维护工作难以被重视。要经常为管理者安排一定的法律普及活动,使管理者能够意识到大学生权益维护的重要意义。还应转变管理者的管理意识,使其能站在和学生相对平等的地位进行思考问题。

此外,大学生权益维护中心的工作教师也应该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教师对大学生权益维护中心工作实施的效果具有决定性的影响。首先,要对直接接触大学生维权工作的教师进行定期的法律知识培训,使教师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从而将新的维权理念和方式应用在大学生的维权工作中。其次,要使教师经常能够了解更多国内相关的大学生维权相关案例,参照其中较为具有参考意义的典型事迹,进行系统的学习,不断提升教师为学生解决侵权行为的综合能力。

2.健全监督机制对监督机制的健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首先,需要在校内设立监督委员会,使大学生权益维护中心的工作进行能在有一定保障的情况下开展。委员会内的成员可以是学生代表、退休教师,对人员的分配也要注意比例的适当。其次,为委员会制定一定的管理规范,使其中人员在实施监督的时候能够有一定的参考和决策依据。对监督委员会的设立,能够保证权力不会被滥用,也能够保证大学生权益维护工作在开展过程中能不断对操作流程和标准进行规范,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得到有效的保障。

(二)构建创新性大学生权益维护中心

对大学生权益维护相关组织机构的建设,不仅需要对现有的校内的大学生权益维护中心进行改革,也需要对大学生权益维护机构及其工作模式不断进行创新,使大学生权益维护机构能够多种类综合发展,并为大学生的权益维护提供更加方便、优质的服务。

1建立专门的权益维护机构。从目前来看,大学生权益维护的相关工作机构形式较为单一,所以,要建立专门的大学生权益维护机构。对类似机构的建设不应只局限于校园内,也可在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在校外设置专门的大学生权益维护机构。处在校外的大学生权益维护机构,虽然也属于高校的管理范围之内,但其融入了新的管理主体,将社会和相关教育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加入其中,能够实现更加健全的管理机制的形成。社会的监督主要是通过营造一定的监督氛围,使大学生权益维护机构能够认真行使权力,对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实施适当的保护。相关教育部门的监督,主要是提供法律和政策上的监督。相关教育部门的介入监督,能够强制性的使大学生权益维护机构履行自身应有的责任和义务,不断健全校园内的法制建设,为学生营造出适合学生发展的和谐校园。专门的大学生权益维护机构,可以让大学生的权益维护工作既属于高校的管理范畴,又能够在脱离校内规章制度的情况下进行运作,使其受到的干扰因素更少,从而促进大学生权益维护工作的高效进行。

2通过新媒体平台进行线上咨询与申诉。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大学生权益维护工作的开展也应与时代步伐相结合,开创以互联网平台为基础的线上咨询与申诉的新维权平台。在一般高校中的大学生权益维护中心进行咨询和申诉的时候,主要都是选择直接对话的形式。这在时间的安排上有所限制,很多学生需要排队,浪费了很多的时间。加上很多学生的表达能力有一定的不足,在对事件进行描述的时候常常会难以理清事件的发生顺序和其中的关键信息。(吴喜涛新媒体背景下高校学生主体性权益研究[J]现代教育管理,2016(04):124-128.)因此,可以开设一定的线上平台,为学生提供便利。学生可以在线上排队,与教师进行一对一的沟通。如果前面有正在等待的同学,系统会自动记录学生的排队顺序,当前面的同学完成后会使用邮件、信息、电话等不同方式对接下来要进行咨询或申诉的同学进行通知。如果学生需要與教师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也可以提前一段时间进行时间上的预约,与教师在时间上达成协议。此外,如果学生已经对想申诉的内容具有一定的法律参考和较为确定的把握,且不需要进行咨询,可以直接通过线上平台提交自己的申诉书。

通过新媒体平台进行线上的咨询和申诉,打破了传统一对一的方式,实现了教师与学生之间进行一对多或几对多的沟通方式,大大的节省了咨询和申诉的所需时间,也能提供更有效的沟通方式。

3培养专业人员对诉求信息进行分层和分类处理。在信息的处理方面,需要形成相对完善的信息处理系统。这就需要有一定专业素养的工作人员在其中发挥重要的作用。面对大学生提出的不同上诉信息,需要进行不同层级的划分。比如,较为严重的事件,需要将相关信息进行优先处理;而反应一般情况的上诉信息,需要按照不同的类型进行划分,并将相似类型的上诉信息进行统一归类。对上诉信息的处理是大学生权益维护工作中非常重要的过程。如果只是按照大学生申诉的顺序一件件进行处理,会因为常见的申诉内容而浪费掉很多不必要的时间,从而影响后面较为紧急的申诉信息。经过信息的系统划分,能够为工作人员在进行集中处理的时候提供一定的方便,使大学生权益维护工作能够形成一定的工作体系,且具备高质量、高效率的工作效果。

如今,贵州省对以学生为本的教育发展模式的探索得到了更多的重视,于是,越来越多有关维护大学生自身权益的教育理念被提出,并发挥着重要的影响作用。对大学生权益的维护,不仅对贵州省高校的教育工作和管理工作有重要作用,也对我国的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猜你喜欢

维权权益机制
意外伤害与权益保护
维权去哪里?
漫话权益
完美 打假维权
网购遭欺诈 维权有种法
广场舞“健身权益”与“休息权益”保障研究
破除旧机制要分步推进
注重机制的相互配合
打基础 抓机制 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