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明确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范围和管理规范
2018-05-23路沙
中国信息化周报 2018年14期
路沙
近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制定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对外发布,对测试主体、测试驾驶人、测试车辆等提出要求,明确省、市級政府主管部门可自主选择测试路段、受理申请和发放测试号牌,“无人”驾驶汽车有望在更多实际道路测试。
智能网联汽车包含了不同程度的自动驾驶汽车。只有达到最高级别完全自动驾驶汽车方能实现无人。目前我国所测试的大部分汽车属于有条件自动驾驶,不仅不能离开人,也要对测试驾驶人进行严格要求。
为保障道路测试安全,管理规范要求测试驾驶人始终处于驾驶位置上,随时准备接管车辆。测试驾驶人需满足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经过自动驾驶培训、无重大交通违章记录等条件。
此外,管理规范对测试主体、测试车辆等提出严格要求。比如,对测试主体提出单位性质、业务范畴、事故赔偿能力、测试评价能力等7个条件;对测试车辆提出强制性项目检验、人机控制模式转换等6项基本要求。
封闭测试是实际道路测试的前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李江平说,在申请道路测试车辆号牌前,测试车辆必须在封闭场地充分测试并取得资格。实际道路测试车辆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按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处理,由测试驾驶人及其所属测试主体分别承担相应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