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商业综合体设计
2018-05-21牛阳
摘 要:本文结合最新的商业规范与防火规范,对商业综合体的设计策略、防火设计等进行了分析,并对商业综合体设计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商业综合体;防火设计;设计方法
引言: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商业综合体出现在了人们的视野中,并极大的满足了人们的购物、休闲、娱乐等多方面的需求,而通过对商业综合体设计的研究,则能够让这些需求得到更好的满足。
一、商業综合体的常见设计策略
(一)交通设计策略
商业综合体每日的客流、车流与货流量都非常之大,因此强大的商品与客流集散能力是商业综合体对交通最为重要的要求。通常情况下,商业综合体在交通设计中都会采取客流、货流、车流相分离的策略,根据实际情况与设计要求提前规划好合理的客流、车流、货流通道,形成互不影响的交通系统,从而避免营业后出现混乱。例如在商业综合体的主要建筑间,通常会设计步行街作为客流集散的通道,而货流通道则一般会安排在地下,由专门的地下通道来联通商业综合体的各处,以免与客流产生冲突。
(二)功能设计策略
商业综合体是一个购物中心,同时也是消费者的体验性场所,因此在功能设计上,必须要对消费者的购物、消费体验给予充分的重视,保证消费者的消费需求能够得到充分满足。一方面,商业综合体本身是多个建筑的结合,其内部结构比较复杂,因此通常会设计明显的交通引导与指示,以节省用户的时间[1]。另一方面,商业综合体内或将商业、休闲、娱乐、餐饮等多个功能设计分别设计为独立的区域,并利用步行街进行连通,步行街中还会穿插一些小型的商业广场,以免过于单调,同时还能够提供公共商业空间,满足商户的需求。
(三)空间布局策略
从空间形态上来看,商业综合体一般会呈现为综合性的几何空间体,虽然具体形态比较多样,但都是以吸引消费者为主要设计目的。而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商业综合体的设计大多比较强调空间上的多变性,如设计大量的下沉式广场等等,这样既能够通过空间布局体现出商业综合体的特色,同时也能够与城市环境融为一体,使消费者在进行消费活动时能够实现与城市环境的巧妙互动,从而获得良好的消费体验。
二、新消防规范下的商业综合体的防火设计分析
(一)消防疏散
1、建筑的安全疏散和避难设施主要包括疏散门、疏散走道、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包括室外楼梯)、避难走道、避难间或避难层、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有时还要考虑疏散诱导广播等。
2、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且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相邻两个安全出口以及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3、公共建筑内房间的疏散门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 个。
4、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面,通向屋面的门或窗应向外开启。
5、自动扶梯和电梯不应计作安全疏散设施。
6、楼梯间应在首层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当层数不超过4 层且未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时,可将直通室外的门设置在离楼梯间不大于15m处。
(三)防火分区
1、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商店营业厅、展览厅,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大于4000m2;
(2).设置在单层建筑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内时,不应大于10000m2;
(3).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大于2000m2。
2、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采用防火卷帘分隔时,应符合防火卷帘的规范规定。
3、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m2的区域。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采用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防火隔间、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等方式进行连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应能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和便于安全疏散,并应符合用于防火分隔的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规范规定;
(2).避难走道应符合避难走道的规范规定;
(3).防烟楼梯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4、餐饮、商店等商业设施通过有顶棚的步行街连接,且步行街两侧的建筑需利用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步行街两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步行街两侧建筑相对面的最近距离均不应小于本规范对相应高度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且不应小于9m。步行街的端部在各层均不宜封闭,确需封闭时,应在外墙上设置可开启的门窗,且可开启门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部位外墙面积的一半。步行街的长度不宜大于300m;
(3).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每间商铺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300m2;
(4).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其面向步行街一侧的围护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并宜采用实体墙,其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当采用防火玻璃墙(包括门、窗)时,其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1.00h;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非隔热性防火玻璃墙(包括门、窗)时,应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相邻商铺之间面向步行街一侧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m、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实体墙。
(5).步行街两侧建筑内的疏散楼梯应靠外墙设置并宜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直接通至步行街;首层商铺的疏散门可直接通至步行街,步行街内任一点到达最近室外安全地点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60m。步行街两侧建筑二层及以上各层商铺的疏散门至该层最近疏散楼梯口或其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7.5m;
(6).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外应每隔30m设置DN65的消火栓,并应配备消防软管卷盘或消防水龙,商铺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每层回廊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步行街内宜设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7).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内外均应设置疏散照明、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结束语:总而言之,商业综合体作为多功能公共场所的综合,其在设计上是比较复杂的,而新商业规范与消防规范的推出,则对商业综合体的设计提出更大的挑战,设计者必须要熟悉这些规范,并在此基础上对各类设计方法进行灵活应用,从而保证商业综合体设计的合理性。
参考文献
[1]刘欣.浅谈新消防规范实施后的商业综合体设计实践[J].建筑知识,2016,36(01):54.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
作者简介
牛阳(1989-),男,河南省鹤壁市浚县人,民族:汉,职称:初级 学历:大专,专业:建筑设计技术。单位:艾奕康设计与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作者单位:艾奕康设计与咨询(深圳)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