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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好角色”养成目标下高职“某础”课教学内容的改革与实践

2018-05-17周晓晓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 2018年2期
关键词:改革

周晓晓

[摘要]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实效性关键在于实现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变。论文基于当前“基础”教学内容反思的基础上提出“四好角色”养成教学,从高职学生一生中正在或将要承担的四个主要社会角色即学生、公民、家庭成员、职员为切入点,建构教学主题,整合教学内容。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四好角色”养成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 5918( 2018) 02- 0143- 0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是中宣部、教育部规定的高职生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三门必修课程之一,也是高职生进入大学后接触到的第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在帮助学生顺利完成新生适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学界在“基础”课改革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但是学生接受度不高、教学实效难以体现依然是不可回避的难题。教学内容过于政治化、无法和学生所处的社会地位及承担的社会角色相联系、难以满足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需要是其中重要原因。鉴于此,笔者尝试从社会角色层面设计、整合教学内容,以期对提高课程实效性有所帮助。

一、问题的缘起:对“基础”课教学内容设计的几点思考

“四好角色”养成教学是从高职生一生中正在或将要承担的四个主要角色即学生、公民、家庭成员、职员为切入点,有效整合教学内容、建构教学主题。之所以尝试提出并“四好角色”养成目标教学,其根源在于对当前“基础”课教学内容设计的几点思考。

在“基础”课教学改革各个环节中,教学内容改革无疑是最重要的方面。目前学界已经形成共识:要提升“基础”课教学实效性,实现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化是关键所在。其中,“能否通过教师的创造性劳动,实现教材内容向教学内容的创造性转化是转化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在此过程中,学界进行了很多尝试,也形成了一些有价值的思路和观点,其中以模块化或专题教学应用最为广泛;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过于强凋政治性和知识性,忽视职业性。“基础”课采用国家统编教材,内容涉及思想、道德和法律三块。在实际教学过程中,部分教师把教学内容整合为新生适应(或大学生活教育)、思想、道德和法律教育四大模块。这种分类方法基本延续了教材体系内容,其授课思路仍以知识的灌输为主,面面俱到,缺乏对学生主体地位的关照,也无法满足学生的内心需要。尤其在内容设计上,职业素养内容被归为道德教育模块中,无法体现其重要性,也与高职人才培养目标脱节。这种单纯强凋政治性和知识性、而缺乏“职业与生活”气息的“基础”课,显然对学生缺乏吸引力。

第二,过于强调职业性,忽视政治性和知识性。近年来,职业素质成为高职思政课程研究的一大热点。学界提出要将职业素质作为重点列入高职“基础”课教学内容,并开展与此相关的思政课程改革。这是一个正确的改革思路,但有些教师在实施过程中却过于偏颇:即教学内容设计时过于重视职业素质的“教学核心”。如在讲到理想信念时只讲职业理想、在讲道德时只讲职业道德、在讲价值观时只讲职业价值观、在讲法律时只讲《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等,而对于其他内容则少讲或不讲。诚然,对于高职院校来说,提升学生的职业素质、“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是高职人才培养的目标。但是“基础”课作为一门思政理论课程,对学生进行思政理论教育是永恒的价值追求,其政治性不容偏废;弱化政治引领功能、突显生活职业导向容易使其走向庸俗化。因此,无论是政治性、知识性还是职业性都应是高职“基础”课题中应有之义,在进行教学内容设计时应对两者有效结合、不可偏废。

第三,缺乏对学生内心需要的应有关照。从教育功能看,“基础”课以关注学生的内心需要、解决高职生成长成才过程中的问题为旨归。而事实上,由于采用国家统编教材,“基础”课教学内容并没有突出高职特点,也没有关注到高职学生的现实需要。相比较本科院校的学生来说,高职学生存在以下特点:第一,高职生知识储备较为不足。高职生源较为复杂,包括高职高专单考单招考生、3 +2考生,还有自主招生考生。不同类型考生的知识储备和性格特征均不同。第二,高职生性格活跃,容易接受新事物,动手能力较强,但对于理论学习尤其是枯燥空洞的政治理论学习较为抵触。第三,相对于抽象学习而言,高职生更容易接受具体学习。他们更擅长在具体的情境或项目中学习,更关注如何从课程中获得具体的解决方案。因此,“基础”课如要真正成为学生接受并喜爱的课程,必须关注高职生的特点和内心需要,重新整合教学内容。

二、“四好角色”养成教学的理论基础:现实的人

从教学目标来说,“基础”课“以我国主导意识形态为指导,以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为主线,遵循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基本规律,综合运用相关学科知识,教育、引导大学生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和增强法律意识。”可见,“基础”课教学的逻辑起点、终极目标都是建立在“学生”即“人”以及其社会实践活动的基础之上,从人的本质层面去提炼教学主题、重构教学内容、提升教学实效既是“基础”课教学的现实需要,也是其教学目的的题中应有之义。

关于人的本质,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讲道: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说明:第一,人的本质包括了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体现了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自然属性是指人首先是一个生命实在,具有生理结构和自然本能,这是人之为人的物质基础和前提;社会属性是以共同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而相互联系的人类生活所具有的属性。它是人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表现出来的性质,主要表现为劳动、语言、思维等。第二,社会属性是人的本质属性。马克思说,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生活。任何人从出生伊始,就生活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受到各种具体社会关系的制约和影响,并接受相应的社会伦理道德及法律法规的检视和约束。个体的成长本身就是其社会关系的不断丰富和发展的过程,同时也是个体不断学习并形成不同的社会角色意识和能力的过程。从这一角度来说,每一個体都是现实的人、具体的人。

事实上,每一位大学生都是具有这样丰富需求的现实的人,他们都渴望关注内心、关注他人与社会。“四好角色”养成教学正是立足于“现实的人”这一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点,将学生代入到一生将会面临现实的、具体的社会关系即社会角色中去,按照“在校好学生——家庭好成员——社会好公民——职场好员工”这四好角色目标对课程内容进行重构,使学生更加清楚地知道:我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如何去做到。从而“帮助学生学习适应和融入社会的规则与精神,掌握相应的方法与技能,以此来减少或避免成长的阻力和障碍,并最大限度地获得社会的接纳与支持。”

三、“四好角色”养成教学设计:突出学生的社会角色转变

“基础”课教学的初衷应是为满足学生内心需要提供帮助,而学生的内在需要源于四个社会角色的转变。基于此,以高职学生一生中应担当的四个角色人手,进行角色及其养成目标设定,将“基础”课教学内容设计为四大模块12个主题。

(一)“四好”角色养成目标设定及专题模式建构

角色1:在校好学生。养成目标包括:品德、身心、专业学习等协调发展。下设《转变与适应》、《理想与信念》、《心理与交往》三个理论专题和《完成转折适应、确立新的目标》一个实践专题。

角色2:家庭好成员。养成目标包括:孝顺好儿女、知心好伴侣。下设《孝道与责任》、《爱情与婚姻》两个理论专题和《正确对待爱情、弘扬家庭美德》一个实践专题。

角色3:社会好公民。养成目标包括:具备公民知识、培养公民素养、彰显公民价值等。下设《爱国与创新》、《文明与守法》两个理论专题以及《弘扬中国精神、学会理性爱国》、《加强公德实践、遵守法律规范》两个实践专题。

角色4:职场好员工。养成目标扬: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厚德崇商的创业精神。下设《择业与规划》、《敬业与奉献》、《守法与维权》三个理论专题以及《培育职业精神、树立职业道德》一个实践专题。

(二)实施“四好角色”养成目标教学需要注意的方面

“四好角色”养成目标教学以高职学生所承担的社会角色人手,虽然突出了学生的主体性以及内在需要的满足,但其内容设计与教材完全不同,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困难,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养成目标如何设定?当前国家统编教材中并没有对此做出明确规定,需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教学大纲及要求,并结合高职生的学情特点及成长过程中的价值需求和思想困惑来设定。在提炼过程中,笔者认为应遵循追求高尚情操与坚守道德底线逻辑统一的原则。“追求高尚情操”是指在教学目标设定上,应让学生树立为共产主义奉献终生的人生理想、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社会道德价值准则;而“坚守道德底线”则是指作为社会中的人,在其人生实践过程中,必须要坚守住这样一条底线,即“主要是相对于较高的人生理想和价值观念来讲的,是说不管人们追求什么样的生活方式或价值目标,都有一些基本的规则不能违反,有一些基本的界限不能逾越”。这是针对所有社会个体、合格的社会成员必须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就是社会的“良心”。在传统教学中,我们过于强调“高尚情操”的重要性,认为大学生作为社会同龄人中的佼佼者,理应树立起更高的人生追求和道德理想。但时至今日,高等教育早就从精英教育转向了大众教育,今天的大学生已难以承担“精英”的重量。而对于高职生来说,本身就是处于高等教育较低层次,一味地拔高政治教育目标、用“高尚情操”来要求学生显然是不合时宜的。这种高要求只能让学生认为“基础”课是高高在上的“高岭之花”,无法引起共鸣。当然作为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途径的“基础”课,其政治引导的意义不言而喻,单纯用“道德底线”要求高职学生显然过低,既不符合“基础”课的性质和要求,也无法满足高等职业教育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因此,在教学目标的设定上必须遵循两者统一的教学理念。

第二,模块内容如何有效整合?如前所述,当前国家统编教材把教学内容分为新生适应、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四个模块,每个模块内容界限比较清晰;而“四好角色”养成教学是以学生所承担的四个社会角色为切入点,每一角色教学内容中既有思想道德教育、又有法制教育,相对来说教学内容容易混杂和重复。按照四个社会角色如何将教材内容明晰、有效地整合既是前提,也是难点。

第三,实践项目如何有效开展?当前高校“基础”课以大班教学为主,班级人数较多,实践教学常常难以有效开展。笔者认为,在实施“四好角色”養成教学过程中,分阶段、分小组展开实践活动是有益尝试。在学期开始之初,任课教师将本学期“基础”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安排下发给学生,并就每一实践项目的开展时间、目的和要求、如何考核进行详细解读。学生在相应时间内完成社会实践项目,并提交实践手册,同时应提供相应的照片或视频资料来作为佐证,可有效解决某些小组成员不参加实践活动而“搭便车”的情况。

参考文献:

[1]冯秀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主题教学模式建构及其内容整合[J].教学与研究,2013(6):95 -100.

[2]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麦可思研究院.2012中国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N].中国教育报,2012 - 10 -17.

[3]何怀宏.建设公民道德的可行之路[N].光明日报,2007 - 09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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