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权”姐弟双双被判刑
2018-05-17明理江苏苏州
文_明理(江苏苏州)
(除曹鉴燎、何继雄、何月霞外均为化名;未经作者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何继雄
2017年4月,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因被控受贿8000余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曹鉴燎案发于2013年12月,纪检部门挖出曹鉴燎这个贪腐大萝卜带出了一大堆贪腐污泥,牵出了昔日其在广州天河任职时的不少“旧部”,广州市协作办党委副书记何继雄(副厅级)就是其中一位。曹鉴燎被调查后,广东省纪委一个月后向广州市纪委移交何继雄涉嫌违纪的线索,何继雄受贿案发。
曾与曹鉴燎搭档
说到何继雄的贪腐,不能不说一个地方,那就是沙河镇。沙河镇隶属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位于广州市天河区西北部,是广州市的经济重镇。也许是上天的安排,1995年,曹鉴燎、何继雄同时出任该镇正副镇长。事实证明,两人的工作搭档拉开了两人联手贪腐的序幕。
何继雄小曹鉴燎九岁,加上曹鉴燎让人肃然起敬的博士身份,作为副镇长,何继雄从心底里非常佩服这位顶头上司,他视曹鉴燎为自己的老大哥,对曹鉴燎恭敬有加、言听计从。这样,两人不光工作配合默契,也结交了非常好的私人情谊,私下里两人亲如兄弟。
1996年,曹鉴燎升任天河区副区长。官场得意的曹鉴燎升职后没有忘记自己的老部下,在他的关照下,何继雄迅速上位,顺利当上沙河镇镇长,30多岁就升至处级,40多岁升到副厅级。而何继雄的姐姐何月霞也沾到了光,顺利出任沙河镇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
何继雄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如何感谢曹鉴燎的知遇之恩呢?广东省纪委制作的曹鉴燎警示教材中,在描述曹鉴燎与何继雄的关系时,称何继雄对曹鉴燎“唯命是从”。何继雄正是用这种言听计从、唯命是从的实际行动回报曹鉴燎对自己的“关照”,而这也成了何继雄“下水”的根本原因。
由于两人私交很好,加上曹鉴燎仍然是自己的顶头上司,出于感恩和继续巴结的需要,何继雄在担任镇长后,跟曹鉴燎走得更近了。对于何继雄来讲,曹鉴燎说的话必听,曹鉴燎交代的事必办。
官员贪腐是一种权钱交易,在这个交易中官员一般都会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之人谋取利益。回顾曹鉴燎的贪腐历程可以发现,曹鉴燎贪腐的一个策略就是自己不直接帮忙,而是指使自己的下属经办,收受好处的时候大家有福同享,从而实现上下级官员的联手贪腐。为此他甚至不惜给下属送好处,拉更多人“下水”。而何继雄这个忠实的老部下,就成了曹鉴燎实施这一贪腐策略的重要棋子。
1995年两人在沙河镇搭档时,有一天曹鉴燎告诉何继雄,说龙洞龙汇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东升承包天河小新塘工业区的土石方工程,要何对李东升给予支持和帮助。何继雄当时分管城建,通过他的协调,李东升挂靠公司承包了几个工程,在承接过程中,双方就联系多了,慢慢熟悉起来。
曹鉴燎离开沙河镇后,何继雄担任沙河镇镇长,为了确保李东升能得到何继雄的长期关照,曹鉴燎点拨李东升对何继雄进行感情投资。1997年年底,曹鉴燎让李东升为何继雄买一辆车,李东升遂花40万多元买了一部丰田佳美小轿车送给何继雄。
李东升为了工程进展顺利,请何继雄出面帮助协调关系。何继雄遂多次组织下属的几个村开会,配合李东升的工作进度。有了何继雄的出面协调,李东升的工程进展更加顺利。
李东升对何继雄的关照和扶持牢记在心,不间断地向何继雄行贿表达感谢。2009年年底,李东升通过让何继雄收取商铺租金的方式贿赂何继雄。双方约定以鸿润公司名义将三个商铺转租给何继雄,然后由鸿润公司统一管理出租给商户,租金差价全部归何继雄。从2010年3月开始,何继雄陆续坐收租金受益120万元。此外,2003至2005年春节、中秋节前,李东升都会雷打不动地将装有价值5000元购物卡的小信封送给何继雄。
仲国民是广州某实业公司老总,2009年,经曹鉴燎介绍,何继雄与仲国民相识。当时仲国民已购买沙河濂泉服装批发市场隔壁的广州长江交易城,听说沙河濂泉服装批发市场在改造,仲国民想把该物业也一起租下来。于是就找到了曹鉴燎,希望他能够跟该物业所属的广州沙河兆联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联公司”)打招呼。曹鉴燎遂嘱咐何继雄经办,由何帮忙联系兆联公司负责人。
后经何继雄介绍,仲国民认识了兆联公司的领导何月霞、周正。之后,双方就租赁事宜进行协商。2011年,仲国民与兆联公司就沙河濂泉服装批发市场项目达成改造协议。2011年9月,仲国民对何继雄说,他有6间铺位,问何继雄要不要炒铺位。如果要的话,给曹鉴燎2间、何继雄2间,何月霞、周正各1间。何继雄表示同意。
过了一段时间,何继雄跟曹鉴燎一起吃饭,提到仲国民要送他们铺位的事,曹鉴燎回答说让何处理就行了。后来何继雄收到仲国民送给他们的6间铺面,并以他人名义签合同炒铺面。当时6间商铺每间每月租金3000~4000元,合同期限为10年。
到2012年年中,6间商铺炒铺赚了600万元,再加上12万元的押金,共计612万元。款项到位后,何继雄按照曹鉴燎的意见进行了分配,何继雄分得人民币240万元,曹鉴燎则以自己亲戚周长生的名义分得200万元。
何继雄贪腐之路总有人相助,除了与老上司多次联手贪腐外,2006年至2014年期间,何继雄还与其姐姐何月霞上演了共同贪腐1500余万元的“大剧”。
何继雄伙同其姐姐何月霞,并利用其担任兆联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共同为广州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曾洪发承租兆联公司多项物业提供帮助,谋取利益。期间,何继雄与何月霞配偶杨旭共同收受曾洪发以干股分红名义贿送的款项共计1540万元,其中何继雄分得人民币850万元。
2005年10月,兆联公司经营班子换届,在何继雄的协调推动下,何继雄姐姐何月霞担任该公司的董事长。何继雄之所以帮助何月霞选任兆联公司董事长,一方面是因为担任兆联公司董事长收入不错,另一方面是因为兆联公司拥有大量的物业,里面有很大的利益可图。
因曹鉴燎案牵连案发
2013年12月,曹鉴燎被调查后,在审查曹鉴燎违法违纪行为过程中,广东省纪委掌握了何继雄收受李东升价值42万元的汽车及持有私营企业股份的线索。
一个月后的2014年1月,广东省纪委向广州市纪委移交了何继雄涉嫌违纪的线索,随着调查的深入,何继雄与老上司及姐姐联手贪腐的黑幕浮出水面。
在接受调查谈到收受购物卡的去向时,何继雄反复强调,自己常年收受兆联公司购物卡中的大部分被其用来孝敬领导和亲友,再次显示其对领导和亲友的“一片忠心”,做足人情文章。
何继雄在接受调查中供述,1998年起至2005年,每年的中秋和春节,兆联公司都会送给其数十张面值500元到1000元不等的购物卡,每次大约有四五万元,七年间共收受约65万元。但这些购物卡自己只用了其中一小部分,大部分都被其用于送给相关领导、家人。
从2005年至2010年的每年年底,兆联公司还会另外送给何继雄3万元现金,共计18万元,何继雄称这部分钱自己用得很少,其中的大部分也被其用于作为过年礼或红包送给亲戚、朋友和同事了。
何继雄还供述,从2005年至2012年,其经常会拿票据到兆联公司报销,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八年来共计160多万元人民币。何继雄表示,这些发票中有一部分是相关领导让他去报销解决的。
2014年2月,广州市纪委对何继雄实行“双规”。同年4月2日,该案件被移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而其姐姐何月霞也因涉嫌受贿、职务侵占被查处。
2015年7月1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何继雄犯受贿罪案作出一审判决。何继雄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0万元。
宣判后,何继雄不服,提出上诉。2016年12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何继雄单独或伙同他人受贿的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立功表现,部分退赃,有悔改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一审对其所作量刑偏重,二审予以改判。遂于2017年6月24日对外公布了何继雄受贿案一审判决结果。判处何继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0万元,对上诉人何继雄犯罪所得予以追缴,对其相关财产和权益上缴国库。
与此同时,何月霞也被广东省高级法院以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单位行贿罪判刑14年。至此,这起姐弟联手贪腐大案的审理画上句号,等待何继雄姐弟的,将是漫长的铁窗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