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政府信息共享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2018-05-15巫颖伟
巫颖伟
摘 要: 由于政府职能细分、公共行政变革与信息技术的革新,政府信息共享渐渐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我国政府信息共享建设的发展,即使起步比西方国家更晚,然而有着很高的起点,存在巨大的发展潜力。但同时也有着各种各样的缺陷,本篇论文就国内当下信息共享的情况展开探究,同时提出一些解决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政府信息共享现状 问题对策
一、概念解释
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具体含义为所有行政层级间、国家所有部门间、国家机构和行政相对人间(包含公民个体、公司与其余社会团体)由于政府信息公布亦或是由于执行公共监管职能与办事的需求而提供、获得与使用信息资源的活动,达成信息共享的目标是合理运用信息资源、提升运用水准的高效方式。某一单位由其他单位获得的信息资源仅仅可以用在本单位职能的履行上,行政相对人(包含公民个体、公司与其余社会团体)通过相关机构的审核而得到的信息经济可以用在申请时的特向用途上,不可以转至第三方以及用在其他方面。信息共享不能够存在过度的、不科学的分享要求与状况。
二、国内政府信息共享的现状
截至到现阶段,国内电子政务信息分享已经拥有了较好的基础且展开了大量的摸索。
(一)信息共享影响范围
这些年间,国内电子政务所有工作都在平稳的开展,中央与各地机构政务覆盖率接近70%,金税、关等关键业务体系已体现出了不可忽视的功用。国家网页覆盖率获得了巨大的提升。国内“.gov”域名下的国家网页已存在五万多个,2009年结束,国家网页在省、市、县三地的覆盖率分别为100%、95%以及85%。[1]
(二)政府信息共享渠道的建立
国内大多数地区政府设置了电子政务业务,已经达到了网络化办公的水平,同时借助电子信息化的方式对外部达到了信息资源共享的目的,通常使用政府网页与媒体这两类形式达到政府对外部的信息分享,由于信息技术得到飞速的发展,国内政府信息公布的形式同样在逐渐改变,公布的途径也在持续增多,由以往的纸质媒体为关键传播途径变为多个种类的传播模式。就国内的信息共享而言,大部分将电视、报刊等当作具体的传播媒体,对外部实施信息资源的分享,使大众可以十分快速地掌握政府信息,了解國家与行政单位的工作情况。现如今,国内由中央至地方,多数地区均具备自身的门户网页,网页中的内容更是十分丰富,信息资源同样非常准确,更新频率也很快,让广大国民可以快捷、全面地掌握国家的信息资源。
(三)政府信息共享的内容
它的内容在一直被拓宽与延伸。在政府信息公布准则的引导下,信息分享的内容逐渐增多,分享的数量与品质均在渐渐地提升。地区政府基本可以将所有管辖范畴中的一切信息均向广大群体与社会团体公开,让他们可以运用大量的信息资源给自己创造更多的收益。
信息共享的核心逐渐凸显。国家主要围绕着广大国民关注的焦点与时下热点话题,就广大群体展开有关政府信息的公布。现如今,国内各地区政府信息公布内的范畴并不是相同的,而是存在着程度不一的细小差别,比如,乡镇机构公布的内容基本都是村民的征地补助、惠民、各种救灾等政策;省级机构公布的内容基本都是政府管辖范畴中经济增长情况、城镇的总体规划与广大国民整体的生活水准、地区中的财政预算等状况。所以,在信息共享方面,各地区存在着较大的差别,然而却日渐凸显。
三、政府信息共享面临的问题
(一)政府信息共享不足
和以美国为首的先进国家比起来,国内的信息共享总体水准不高的一个关键体现是忽视了政务信息资源的有效运用,能够分享的信息十分少,政府具备的巨大信息量和提供分享的信息量二者间有着十分庞大的数位落差。[2](也能够被叫作数码隔膜等,具体含义为社会中不同身份、种族、性别的人,靠近运用数位商品(例如计算机与网络)的机会和能力层面的差别。)
(二)政府信息传播问题
信息传播受阻的主要因素表现在大多数的信息量即使巨大,然而多数信息数据的精确性、可靠性以及适用性较弱,有着单一堆砌状况,影响共享数据的质量,其次是信息资源均在传输与分享时有着变形、耗散、失真等现象,部分重要业务不可以达到互联互通的目标,最终干扰到共享建设的速率与效果。
(三)法律制度问题
1.法规层次过低
国内目前在这一方面的有关规定均为一些规范性的文件,依然没有制定出权威性的信息共享律法条文。现如今,国内在此层面基本都是凭借地区政府的部分政策性文件进行协调,有时还会运用宣言等进行调节,有关这方面的具体法规层次不高,数量不多,重要领域与核心环节存在法律空白,操作性较弱,不可以很好地符合国内政府信息共享的现实要求,还需要尽快设定出一系列相关的律法条文,提高可操作性。
2.政府信息共享的救济制度不完善
当前,国内大部分群众与社会团体懂得借助法律去维护自身的知情权,状告政府在部分信息上的不公布而致使其权益受到侵害,然而结果基本都是败诉。这之中的关键因素是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里对国内政府信息分享范畴的规定难以把控,操纵性较弱,同时此类案例并不常见,法院在实际评审时不好把控判决的尺度,因此群众与社会团体不易告赢政府单位。所以国内政府信息分享条例中在公布的范畴、公布的主体、公布的时期、公布的内容等层面依然不存在详细的准则,对应的救济体制任然没有得到健全,国内法院在该《条例》实行的司法诠释上有着许多的漏洞,国内有关的救济单位在此层面的监督力度较弱,上述均为国内政府信息分享救济体制不健全的关键要素。所以,国内政府信息共享方面的救济制度仍需不断完善。
(四)技术问题
1.技术应用中存在自身水平的限制
电子政务须依靠特殊的电脑软件等支撑,而国内对应的软件基本是使用市场购置以及协作研发的方式展开准备,众多地区政府单位还未形成独立自主地开发能力。电子政务最后一定会朝着统一化、规划化的方向发展,站在长远立场上进行分析,开发能力并非最关键的一类要素,然而,由于开发条件的制约,地区政府也缺少专门的体系监管与维护职员,这在建设任务的表达、之后的功能维护方面形成了巨大的障碍。
2.安全性技术不够完善
国家单位是执政落实和治理国家的机构,它分享内容的可靠性是务必确保的,而当代互联网和安全两项技术的不协调发展,导致部分信息更改、系统攻击现象依然存在,在安全技术较为落后的环境中,资源分享建设同样难以得到发展。
(五)政府部门内部观念落后且缺乏长远整体规划
1.部门观念落后
大部分基层政府单位还没有形成较高的信息资源分享的重要意识,就政府单位而言,之前的工作形式中信息分享是用时较多、成本较大的一项系统工作,所以年纪较大的干部人员在信息分享方面依然存在着不正确的思想,在信息化资源分享优势与特质层面的理解还不够全面,而且自身长久以来有着的守旧思想,最后导致了他们消极共享态度的产生。
2.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注重短期利益,忽视长远规划
现阶段,信息共享是一项十分庞大的系统工作,若想尽早创建出全国各地的资源共享体系,须投进数额巨大的资金,与大量的人力、物力。站在长远的角度进行分析,即使能够获得令人满意的经济与社会效益,然而因为存在较大的建设周期,所以在短期内不能够获得较大的成效。现如今在国内,由党中央进行筹划与建设资源共享有关体制,具体的工作由各个地区的政府实施开展。然而在现实建设时,地区政府经常会更多的考虑到本部门与本区域的利益,在涉及到利益矛盾时,地区政府常常更加看重自身的利益,有时为了自身的权益还会去妨碍政府信息资源分享,所以最后的结果就是造成了众多“信息孤岛”的不断形成。
四、解决信息共享中出现问题的对策
(一)科学规范地收集政府信息资源
国内政府信息资源十分丰富,波及的范圍极大,部分信息资源须通过加工和细分,其中一部分信息能够直接拿来运用,这就要通过一定的准则进行科学的选择。“为了及时的采集信息资源,须对信息资源展开详细的种类划分,辨别出什么信息是最有用的、运用频率较高的,什么信息是一般的、运用效率不高的,使政府公布出来的信息更加有价值,让利用者可以迅速、快捷、准确的发现自身所需求的信息类型”。[3]
(二)加强法律法规保障,建立安全保障机制
这些年来,国内的人大常务委员会拟定并通过了一部分关于电子政务层面的法规,对电子政务在国内实行全面的保护,各个地区政府同样在相关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层面拟订了一系列律法条文,为地区政府实施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带来了强有力的支承和保障。加大在安全技术层面的研究力度,并且主动选用先进的、可靠的安全技术和商品等,同时应当尽快构建出完善的安全规章体制,强化对人员、组织与过程的监管,依照政务公布与国家安全的需要,具体地规划信息保密级别,从而完成信息的实时解密任务。
(三)将信息共享制度纳入效绩考核
建立科学、完善的绩效评定制度,把国家公职人员自己的职责、单位工作任务以及培训和奖罚、绩效等有机的结合起来,如此,就可以调动公职人员的工作主动性、端正他们的工作态度,提升国家的行政效率,最终快速地促进国家服务成绩的提高。国家针对绩效评定制度的完善能够从下面几个层面着手进行:
1.首先是构造多层面绩效评定指标
国家需要定时对公职人员展开多个角度、多个层面的绩效评定,不但要对公职人员的工作水准展开统一评定,而且要对平时的工作效率和态度展开定期评定。国家应当时常完善相关的人才选拔晋升制度,构建出高效的绩效考评指标系统,对日常考评指标的确定都应该展开反复的验证,确保考评指标具有较高的正确性,进而让考评工作的可实施性得以提升。
2.接着是增强绩效考评的激励效果
绩效考评须体现各相关部门的独特性,不可以一成不变地开展岗位薪水评定。以健全的激励体制促进绩效考评,保证绩效考评可以真实的体现公职人员的工作状态,并经过激励措施增强公务人员的工作主动性,达到绩效考评的主要目的。
3.最后是起到绩效考评的限制作用
组建可实施性强的绩效考评机制应遵照公平、一切由现实入手、定性与定量相联系等准则。部门绩效考评务必与年终考评、责任制考评以及人员述职等许多考评联系起来,达到考评一体化,其考评结果是对公职人员展开激励、选举聘用以及业绩考评的主要依据。
参考文献
[1] 吕欣,吕汉阳.加快推进电子政务信息共享[J].中国发展观察,2013(5):31-32.
[2] 关键.论我国政府信息共享机制的构建[J].行政论坛,2011(3):28-32.
[3] 赵培云.试论政府信息资源上网及其市场化[J].图书情报知识,2000(3):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