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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因“运动损伤”让学校体育“缩水”

2018-05-14蒋玉红

中国学校体育 2018年1期
关键词:伤害事故运动损伤体育教师

一、廓清“运动损伤”的科学含义

运动损伤是指运动过程中发生的身体损伤。《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指出,因“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或者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法律责任。笔者认为,《条例》中所说的“伤害事故”还不能与学校体育教学中的“运动损伤”混为一谈,运动损伤更多的是因运动而造成的身体上的受伤,未必就形成 “害”,而“伤害事故”则可能因处理不当给当事人造成了一定的身心伤害。

众所周知,凡运动就有可能产生损伤。从体育运动的本质来说,有的运动偶然会超越人的生理极限,有的项目必然要与他人肢体接触形成激烈的对抗,还有瞬间运动的轨迹不受自身力的控制等,这些都有可能导致运动损伤的发生;从运动损伤产生的原因来看,有的是因准备活动没做或做得不够充分,有的是因技术动作不正确或者不到位,有的是因场地布置的不合理或气候环境的不适宜,还有的与运动者本身的生理与心理状态有关。

二、厘清“伤”与“害”的利弊关系

1.混淆“伤害事故”与“运动损伤”概念,使部分体育教师的身心受损

《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明确规定了“如基本掌握并运用短跑、中长跑、定向越野、跨栏跑……项目的技术”“如基本掌握并运用器材体操、技巧……运动项目的技术动作与组合动作”,但事实上,为了确保学生安全,现在器械体操教学虽有学校重视,有些学校连单、双杠也未安装,有些学校的单、双杠成了摆设,很多教师在大学中所学的技能没有用武之地。

2.混淆“伤害事故”与“运动损伤”概念,使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受损

学校为什么关注运动安全?体育教师为什么求安求稳?从表面上来看,一旦出现运动损伤,即便校方或体育教师没有任何过错,但只要发生在校内,家長就不依不饶,给学校施加压力。如,运动会期间、中考、高考前夕,有些家长的要求让学校无力承受,如此,学校不得不采取“禁”字,于是学校的运动会改成了趣味性的比赛、课堂教学基本以安全的素质练习为主、课外活动没有了对抗性的竞赛运动等,看似安全了,实则应该给予一定运动量和运动强度的运动训练没有了,又何谈学生的力量和速度的提高?而没有力量和速度,耐力和灵敏这些身体素质,足球、排球、篮球又怎能提高技能水平?

3.混淆“伤害事故”与“运动损伤”概念,使学校体育教育受损

从深层次讲,因为担心校园运动损伤给学校带来麻烦而退让,其实是弱化了体育的育人功能。如果因为“怕”,让学校体育变成了可有可无的摆设,那么,不仅是对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学校体育教育的不负责任,更是对“体育”两字的不负责任。

三、科学分析“伤”,理性认识“害”,减少运动伤害发生的概率

笔者总结多年的教学经验认为,减少运动伤害最好的办法,就是多运动,教会学生科学运动;多组织各种类型的专项训练,提高学生的专项运动能力,而不是减少运动项目或不让学生运动,因噎废食绝不是减少运动伤害发生的办法。

多年前,笔者曾去过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修学,每当问起他们在课堂中如何解决运动损伤的问题时,他们的回答是:家长们基本都很配合学校,而且也有保险等制度作为保障。笔者参加过1次中美学校体育交流研讨活动,其中一个环节是美国教师给中国学生上课,内容是学习飞盘,在外教授课过程中学生练习认真投入,在激励的奔跑中突然1名学生与另1名学生相撞倒地,其中1名学生痛苦地倒在地上爬不起来,外教看到了此情况,并没有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在第一时间处理受伤学生,只管自己上课,连看、问都没有。或许他看来,这样的运动损伤根本不值得一提,也或许他认为,他的任务是授课,是教会学生技能和运动方法,安全是学生自己应该注意和承受的事。运动损伤不应成为影响体育运动的核心因素,除了需要转变家长的观念外,国家也应在各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

笔者的1位大学体操教师,学习体操过程中自己也曾多次受伤,身上至少缝过20多针,跌倒受伤可以说是常有的事,虽然当时有点痛,但他从不认为这是“害”,反而培养了自己更坚韧、勇敢、不惧困难的优良品质,现在的他依然很健康。

认识到运动损伤的不可避免性,在减少发生概率的同时,也要乐观地看待并引导社会、家长、学生正确认识运动损伤。如果只是一些正常的运动损伤,只教会学生坚强、遵守规则、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这里有伤,但没有“害”。对体育教师而言,如果只是一些正常的运动损伤,只要教师更加细心备课,更加科学授课,更加重视学生安全,尽可能地避免运动损伤的发生,这里也没有所谓的“害”。

体育教学的核心功能是什么?就是学生能通过体育教学获得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发展体能,并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健全人格。现在的体育中考和高考,基本是以身体素质测试为主,这只是体育评价中显性的一部分,如果在体育教学中因为担心损伤而牺牲了运动的本质特质,那么这种舍本求末的做法必然会“害”了这一代青少年。

作者简介:蒋玉红,江苏省苏州市第十六中学校校长、书记,江苏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江苏省体育特级教师、苏州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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