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暨《狼牙山五壮士》公映60周年座谈会在京举行
2018-05-14
9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暨纪念狼牙山五位壮士英勇就义77周年、红色经典电影《狼牙山五壮士》公映60周年座谈会,在八一电影制片厂战友厅举行。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中国烈士纪念日”。今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并于2018年5月1日开始施行,明确了英雄烈士的名字、肖像、名誉、荣誉等受法律保护,不容诋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后首个“中国烈士纪念日”到来之际,新版3D电影《狼牙山五壮士》剧组发起主办了此次座谈会,摄制组主创成员与部分革命后代子女聚首,从不同角度表达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的喜悦之情和对红色经典电影《狼牙山五壮士》的感受及现实意义。
1958年上映的电影《狼牙山五壮士》是我国100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之一、10部红色经典电影之一。围绕这部影片,与会者一起重温了77年前狼牙山五壮士的英雄故事。导演史文炽的女儿、新版3D电影《狼牙山五壮士》导演秦燕感慨地说:“今天,是狼牙山五壮士抗日跳崖纪念日,狼牙山五壮士的故事家喻户晓,早已进入了我国小学课本。历史不能亵渎,中华民族英雄和先烈不容诋毁。尊重历史、尊重事实,这是对狼牙山五壮士最好的纪念。”同时,她再次对两年前“狼牙山五壮士”中两位英雄葛振林、宋学义后人葛长生、宋福保名誉权、荣誉权案的胜诉表示莫大欣慰。并强调,狼牙山五壮士及其英雄事迹所凝聚的民族感情和历史记忆以及所展现的民族精神,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来源和组成部分,具有巨大的精神价值。
新版3D电影《狼牙山五壮士》总策划、新华社《半月谈》总经理王京忠说:“运用高科技手段,将新版《狼牙山五壮士》拍成青少年喜欢、富有时代使命感的影片,把红色文化传承下去,必将起到鼓舞教育下一代人的作用。”
白求恩大夫第一助手王道建之子王永革回忆了父亲的革命历程,感慨地说:“父亲当年给狼牙山五壮士幸存者治疗过。狼牙山五壮士绝不是为所谓的宣传而造假,那些诋毁烈士的行为很愚蠢。‘英雄烈士保护法的颁布是一个非常值得庆贺的事情,也值得我们深思。”
出席座谈会的嘉宾还有,新版3D电影《狼牙山五壮士》制片人张庆富、制片主任高昌军,孙毅老将軍之子孙铮铮,原晋察冀一分区摄影干事刘峰之女刘晓丰、刘兰兰,革命后代刘玉璞之子刘思,万一子女万丹丹、万奔奔,肖应棠将军之女肖春华,白求恩大夫第一助手王道建之子王贺新、王永革,原火箭军后勤部部长、老红军卫生部副部长张杰之子张冬柏,晋察冀一分区团长、战地摄影师高良之子高红鹰,开国上将、原北京卫戍区副司令石志本之子石小光,革命烈士子弟罗新欣,华文影艺总经理王京生等。
与会者发言踊跃,充满了正能量。此次活动对弘扬革命英雄主义,推动红色文化传承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