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新政下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发展之纳税筹划
2018-05-14乔仕美
乔仕美
目前国内经济发展多元化,加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的影响下,小微企业发展势头强劲,带动了就业,实现了创新,并成为发展的生力军。但是,在生存与发展阶段,我国小微企业仍然面临诸多难题,其整体规模与实力较弱,对税收政策等方面较为敏感。基于此,本文通过论述财税新政下小微企业对纳税筹划总结出相关对策,以期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参考与借鉴。
一、纳税筹划的重要性
纳税筹划,大体意义上就是纳税人采取具体的措施筹划自身纳税事务,通过对税收政策的合规计划,从而减小税收支出,缩减纳税成本。纳税筹划又被称之为税收筹划,是企业成长进程中财务方面关键的内容。其往往发生于经济活动之前,通过对税收法律、制度等政策的分析解讀,以敏锐独特的眼光与视角合理统筹企业涉税工作事宜,进而达成少缴税或延期缴税的宗旨。对于小微企业来讲,纳税筹划的意义更加关键。其不仅能够节省企业流动资金,也可以帮助提升小微企业管理水平,还有利于推进小微企业效益最大化,优化资源配置。由此可见,纳税筹划的重要意义。
二、财税新政下小微企业纳税筹划
(一)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占比
首先,对产品进行改良革新,一方面推动技术的创新,还可以使产品的附加值得到增强,增加市场份额;其次,对施工工艺进行优化,能够提高经济收益,增强生产率,并使企业在核心竞争中占据领先。鉴于以科技为主导产业的中小企业流动资金基础较弱,企业对新产品的研发革新具有风险难把控、投入成本高的情况,若是没有可观的经济收益,势必会使企业降低研发成本,打消其研发革新积极性。关于新政策的颁布出台,政策内容提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上调,对于企业来讲在相关政策方面提升了扶持力度,使得企业在研发资金的投入上减少支出,并降低了税收负担,进而使企业在研发资金得到保障,提升企业研发能力。于2017至2019在政策颁布出台的两年时间内,以科技为主导产业的中小企业在研发资金环节的支出,按政策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占比可以由之前的50%提升到75%。
(二)股权激励与技术入股所得税优惠政策
伴随大众双创热情的提升,科技成果得到越来越多的实际转化,相对的应加强对股权激励税收政策的改善革新。因此,在相关政策的拟定与颁布方面税务部门做出了相应的调整:第一,非上市公司在进行股权激励时可暂时性的不必对其进行征税,待日后改股权转让时采取一次性征税。第二,对上市公司采取股息免税政策。第三,针对企业或个人,其进行技术入股的同时,入股当期阶段可以不对其进行征税,当其分红或股权转让时,进行具体征税。与此同时,高新技术企业采取股权激励时,也可于5年内分期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缴纳。
(三)增加创投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
于2017年7月初始,根据所得税相关新政策规定,天使投资个体也可以享受新政策带来的好处。与此同时,新的优惠政策规定,创投企业可以对技术型企业创始期进行投资入股。以上政策的出台,可以缓解科技型企业开始阶段资金紧张问题,推广直接融资,高效充分利用投资资金,增加对发展性强、收益大的项目的资金投入,以达到资源配置方面市场的决定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四)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优惠
国家大学科技园,主要是借助具备一定科研水平的大学为基础平台,大学自身整体实力雄厚,加之外界资源的参与介入,两者相结合,提供相关技术支持的平台与服务组织。根据其性质,税收优惠政策体现如下:一,达到标准的科技园,如果园区自用或是出租给孵化企业用作办公等其他用途,可以对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采取免征税的优惠政策。二,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科技园由于达到非营利组织标准,可对其施行相关税收采取减免政策。纳税筹划具体案例:大学院校对于双创人才的培养过程中,加强对大学生利用自身专业优势的引领与激励,使大学生在创业初期过程中可以享受科技园独特的优惠政策,从而为创新创业提供更好的帮助。
三、结语
综上所述,于本次分析讨论中,主要阐明了小微企业开展纳税筹划的重要作用,并针对财税新政策总结相应几点意见: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占比、股权激励与技术入股税收优惠政策、增加创投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优惠,本文总结的几点意见主要围绕小微企业纳税筹划,重视小微企业在财税新政策下的纳税筹划可以更好的间接帮助企业发展创新并减小企业纳税负担,这对小微企业开展纳税筹划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与影响,希望本次分析讨论的内容能够为实际纳税筹划提供参考帮助。(作者单位为山东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