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替他人保管现金被窃,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2018-05-14

新传奇 2018年26期
关键词:手包肖某带子

日前,肖某与同事李某领到工资后相约一同逛街,因肖某有事需要先回公司,李某便将其7000元工资交由肖某带回公司。为防止被盗,肖某将两人的工资放在同一手包里锁好,还将手包带子紧紧地系在自己的手腕上。

可在乘坐地铁的人流高峰里,还是被他人采取割包方式,窃走了包内的全部现金。事后李某要求肖某赔偿。那么,肖某应否对李某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介绍,本案涉及到保管合同问题。我国合同法第374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据此,在无偿保管的情况下,保管人仅对因自己的重大过失导致保管物毁损、灭失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就本案而言,一方面,肖某与李某之间应该属于无偿保管关系。

另一方面,肖某对李某工资被窃不存在重大过失。重大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能够预见并避免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的损害后果,但基于疏忽而导致损害结果发生。

本案中,肖某將李某工资连同自己的工资放在同一个手包内并上锁,同时还将手包带子系在自己的手腕上,足以表明肖某已经采取了应有的防盗措施。

因此,对于他人以割包方式窃取李某工资的行为,肖某不存在重大过失,肖某无需对李某承担赔偿责任。(《法制日报》2018.6.19)

猜你喜欢

手包肖某带子
有道理
外婆丢弃患病女婴 涉嫌故意杀人被判刑
风靡时尚的手拿包到底流传了多久
福尔摩斯·斑点带子(下)
福尔摩斯·斑点带子(中)
盛妆亮相
因为“凶宅”退婚房
福尔摩斯·斑点带子(上)
逆变折叠
为图方便网上贷款 被骗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