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
2018-05-14
公民导刊 2018年10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18年9月3日
8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决定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并对特约监察员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工作办法自2018年8月24日起施行。
工作办法规定了国家监委特约监察员的聘请范围、任职条件、聘请程序及任期、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和履职保障等内容。
工作办法明确,特约监察员工作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重发挥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着力发挥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導作用;特约监察员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在各自领域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热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工作办法的出台,为今后规范有序地组织开展特约监察员工作,推动监察工作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