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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2018-05-14杨贯英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8年22期

杨贯英

摘 要:财政部于2017年4月制定并发布了《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公共基础设施准则),且从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各地方全面推广并实施。本文首先介绍了公共基础设施的概念和特点,其次分析了当前我国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存在的各种问题,最后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并为往后我国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优化提供了参考依据。

关键词: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准则;产权界定

一、公共基础设施的概念及特点

公共基础设施主要指我国政府部门向社会提供的各种公共性服务,并为确保各项服务的正常运行进行相应的维护、管理等工作,而这些服务提供的工程性基础设施则称之为公共基础设施。其特点主要包括:其一,提供服务的公共性和双重性。公共性是指公共基础设施为社会提供服务;而双重性则是指公共基础设施不但能够为物质生产提供服务,同时还能够为居民生活提供服务。其二,经济效益的间接性和综合性。间接性是指公共基础设施自身难以产生相应的社会经济效益,即是为社会经济产生提供间接服务;而综合性是指公共基础设施,不但能提升各部门的经济效益,同时还能提升环境与社會效益获取。其三,基础设施建设的超前性和同步性。超前性是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同城市其他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比,其所需投入资金数额较大,且建设规模和施工周期都较长;而同步性则是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应同其他建设项目建设同步进行,相辅相成。其四,基础设施运转的系统性和协调性。系统性是指公共基础设施作为一个综合体,是城市建设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同其他基础设施共同构成一个整体系统;而协调性是指公共基础设施各子系统之间相互关联与影响,且共同协调发展,主要用于协调基础设施建设同社会经济发展之间关系。

二、当前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1.公共基础设施成本数据信息管理不当

由于以往我国各级政府在公共基础设施管理方面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且成本核算等也并无明确规定,所以,公共基础设施历史资料相对匮乏,很难确定其成本费用实际支出,给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由于一些单位公共基础设施在办理移交手续过程中,只是办理了实物资产产权证,并未办理资产成本资料记录与处理,这也使得一些成本数据信息缺失,给后续的公共基础设施成本核算造成一定的影响。还有一些单位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期间将建筑成本支出列入当期日常支出,并未单独列出和明确,使得其难以准确核算公共基础设施成本与价值,其成本核算与管理并不够规范。

2.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审计力度不够强硬

目前,我国很多单位公共基础设施长期未办理竣工结算,一直处于挂账形式,这使得公共基础设施难以进行有效核算,且未能及时投入使用,影响了基础设施的社会服务作用。而造成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长期挂账的原因,则是工程核算资料难以取得、工程审批手续繁杂、设施项目更新以及项目替换频繁等。这些客观因素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我国公共基础设施管理,极大浪费了国家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同时,公共基础设施长期挂账形式的存在,也说明了我国很多单位存在审计工作不彻底现象,加大项目审计力度,确保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完工极其重要。

3.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分类标准不够明确

公共基础设施服务用途不同,其资产分类标准也应有所不同。目前我国政府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并未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细化和明确,一些公共基础设施未登记进账,政府难以对全部的公共基础设施进行管理和掌握,这也使得其管理措施制定缺乏针对性,降低了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的整体效果。除此之外,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在新《公共基础设施准则》分类方面过于笼统,分类标准和方法不够明确,在公共基础设施核算中难以借鉴区分,且存在漏记、少记资产的现象发生,导致一些政府公共基础设施私有化,给政府资源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不易于我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发展。

4.公共基础设施产权界定方式不够合理

为社会提供公共基础设施是国家政府的重要职责,但由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性质较为复杂,其涉及的利益主体普遍较多,因此产生多种不同形式的公共基础设施类型,进而使得其产权界定较为困难。就政府层面而言,公共基础设施产权界定是体现政府效用的根本,由政府出资建设且服务于群众,并提升人们的生活环境和居住环境等,反之,公共基础设施不完善则使得政府在社会中产生负面影响。就社会资本层面而言,公共基础设施是不求回报的,如产权定界不合理,则会导致利益分配不明、责任分明不清,极大削弱了政府服务能力,影响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性。

三、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的相关对策

1.建立统一项目信息管理平台

公共基础设施作为国家政府对外提供公共服务的实物载体,其不但具有资产属性,同时还具有公共属性。根据当前社会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构建科学合理的统一公共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对数据信息进行收集、管理、分类、分析等,为公共基础设施管理提供所需数据帮助,并且有效规范了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成本核算,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与此同时,借助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信息管理平台,还能够实现数据共享和交互,明确项目主体、设施建设审批流程以及监督管理职能等,最大限度满足社会发展要求,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

2.全面实施设施项目跟踪审计

首先,国家相关部门应对公共基础项目工程审批手续进行优化,简化项目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帮助。其次,单位应提高公共基础项目建设关注度,针对不同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完善工程核算和资料。最后,公共基础项目应全面实施跟踪审计,不同阶段工程项目在完工后要进行全面审计,及时发现各环节可能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适时进行有效调整,提高跟踪审计力度,避免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荒废现象的发生。

3.细化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分类

根据新《公共基础设施准则》规定,对于应确认为固定资产、存货或其他资产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应按其资产账面价值重新进行分类和确认为公共基础设施。而对于已确认未入账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应根据《公共基础设施准则》规定,对其发生的历史成本、评估价值以及重置成本进行明确,并记入该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成本账。除此之外,各级政府部门对所属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应给予重视,通过资产分类和细化,为公共基础设施提供具體化的维护和完善,优化公共基础设施管理,提高公共基础设施的服务效用。

4.明确公共基础设施产权归属

当前,我国公共基础设施产权归属主要分为私人所有、私人同政府共同所有以及政府所有三种情况,其中私人所有的公共基础设施不被纳入行政单位会计核算范围之中,政府所有的公共基础设施则必须纳入行政单位会计核算范围之中。新《公共基础设施会计准则》也针对此问题提出,采用政府和私人合作模式所形成的公共基础设施,其资产确认和计量都应遵照国家相关会计准则要求,明确进行区分,确保政府资源权益性。同时,政府同私人共同所有的公共基础设施不属于公共基础设施范围的,其产权归属则应参照其他准则进行明确,避免发生公共基础设施产权归属不明确现象发生。

四、结论

公共基础设施是确保城市生产、居民生活的根本,同时也是国家政府资产的重要构成部分。国家为提升公共基础设施在城市建设、经济中的作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准则,该准则对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中的资产分类、产权归属等进行了详细的明确,为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奠定了基础。但公共基础准则在具体的资产减值准备、计量等方面仍然存在不足,其应根据国家经济形势的快速发展,完善和协调公共基础设施管理措施,提高公共基础设施使用率,为保证政府资产的完整性、会计信息的公开性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财会〔2017〕11号.

2.赵青.浅析《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财会通讯,2017(31).

3.刘堂华.浅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中华民居(旬刊),2017(11).

4.张景华.浅议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与核算.新会计,20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