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山东省家庭农场发展现状

2018-05-14宫建华高露华

安徽农业科学 2018年13期
关键词:家庭农场山东省

宫建华 高露华

摘要 山东省家庭农场具有市场主体特征明显、以种养业为主、经营规模适中、跨地区土地流转、管理水平较高、重视品牌建设等特点,也存在土地流转不规范、专门人才紧缺、经营风险大等问题。应当在落实土地流转政策的基础上,采取相关措施加以扶植,同时可以实施家庭农场信用分级办法来加强对家庭农场的管理,通过鼓励成立相关组织或协会,来完善家庭农场发展的组织体系。

关键词 家庭农场;信用分级管理;家庭农场协会;山东省

中图分类号 F30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18)13-0129-03

Current Situation of Family Farm Development in Shandong Province

GONG Jianhua1,GAO Luhua2 (1.Jiangtuan Town People's Government Social Affairs Service Station,Laiyang,Shandong 265222;2.College of Economics (Cooperatives),Qingdao Agricultural University,Qingdao,Shandong 266109)

Abstract The family farms in Shandong Province ha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obvious market players,priority to planting and breeding,moderate scale of operations,crossregional land transfer,high management level and emphasis on brand building,and there were also problems caused by nonstandard land transfer,scarcity of specialized personnel,and high operational risks.On the basis of implementing the land transfer policy,relevant measures should be taken to support it.At the same time,family farm credit grading methods could be implemented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family farms,and the organizational system for family farm development could be improved by encouraging the establishment of related organizations or associations.

Key words Family farm;Credit grading management;Family farm association;Shandong Province

農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科学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1]。2017年12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内涵就是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走共同富裕之路、走质量兴农之路、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走乡村善治之路、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要实现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就必须强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经营主体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主力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指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家庭农场是在巩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农业创新,发展家庭农场是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途径,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途径之一。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通过家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受益与经营状况紧密结合,既可以提高农场经营者的积极性,又可以促进农业规模化生产经营,推广农业科技,提高机械化生产水平,促进农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加快传统农业向高效农业发展,同时也可以带动当地就业。另外,市场化运作也促使农场经营者必须规范生产经营过程,重视产品质量管理,这也有利于实施质量追溯措施,便于监管。

农业是山东省的优势产业,因有着农业产业化发达的底子,家庭农场发展虽然起步晚,但发展迅猛。虽然说全国各省市家庭农场的发展条件各异,各地都有各自的认定标准和支持办法,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笔者采取实地调研的方法以及相关农业产业发展理论[2],通过对山东省家庭农场发展状况的调查与研究,既可以明确其特点、存在问题、完善办法,也可为我国其他地区发展家庭农场提供借鉴。

1 家庭农场的内涵与研究意义

1.1 家庭农场的提出

家庭农场起源于欧美国家。在我国,家庭农场经历了3个发展阶段: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是第1阶段,突出特征是国家在国营农场内部发展家庭农场。20世纪90年代至2012年底是第2阶段。国家为了创新现代农业,再次进行家庭农场改革,改革范围扩大到农村,尤其是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将家庭农场作为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之一提出,促进了家庭农场在全国广大农村地区的蓬勃发展[3]。家庭农场已初具规模,具有较高的专业化和规模化水平。根据农业部的统计,截至2012年底,全国30个省、区、市(不含西藏)共有家庭农场87.7万个;经营耕地面积0.12亿hm2,占全国承包耕地面积的13.4%;平均每个家庭农场有劳动力6.01人,其中家庭成员4.33人,长期雇工1.68人。第3阶段始于2013年,“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在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4]中出现,农业部出台《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4〕1号),山东省农业厅也于2013年5月出台《山东省家庭农场登记试行办法》。家庭农场作为我国现代农业的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始真正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1.2 家庭农场的内涵

对于家庭农场的定义,很长时间内一直很模糊,甚至将之与“农家乐”、观光休闲农业混为一谈,影响到家庭农场的推广。

农业部在2013年3月首次对全国家庭农场发展情况统计调查时,列出4个条件:①农场经营者应具有农村户籍(即非城镇居民);②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③以农业收入为主;④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并相对稳定,即从事粮食作物的,租期或承包期在5年以上的土地经营面积达到3.33 hm2(一年两熟制地区)或6.67 hm2(一年一熟制地区)以上;从事经济作物、养殖业或种养结合的,应达到縣级以上农业部门确定的规模标准[5]。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山东省农业厅在2016年9月新修订发布的《山东省家庭农场登记管理办法》中,要求家庭农场申请登记应符合3个条件:①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或生产经营者;②以农业收入为家庭收入主要来源;③经营规模相对稳定,土地承包或流转合同期限应在5年以上,土地经营规模达到当地农业(经管)部门规定的种植、养殖要求[6]。

结合有关专家的研究以及各地规范家庭农场发展办法,可以将家庭农场定义为:是指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以家庭为单位,以家庭中的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在农村土地上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经营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农业经营主体[7]。

2 山东省家庭农场发展概况

山东省家庭农场发展比较晚。2013年5月,山东省出台了《山东省家庭农场登记试行办法》,对山东省家庭农场的登记条件、登记人数、经营范围、组织形式、发展业务等方面进行规定,以支持、促进和引导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同年8月29日,山东省政府转发《关于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意见》,进一步落实对家庭农场在财政、金融、经营用地优惠政策和登记注册服务方面的支持。自此,各地市也根据上述办法和意见,因地制宜制定和落实相应的登记办法和扶持政策,拉开了发展家庭农场的序幕。

2.1 发展概况

2.1.1 家庭农场数量。

山东省对家庭农场采取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农业部门备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管理办法。登记办法出台后,省内各地农民借助于农业产业化的先机,迅速打造起了规模不一、特色各异的家庭农场。2014年年底,山东省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3.8万家,其中在农业部门备案的20 372万家,数量居全国首位。至2016年10月山东省重新修订《山东省家庭农场登记管理办法》[8],各级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达到4.8万家。

为引导家庭农场规范发展,2015年山东省组织开展了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创建活动,首批省级示范场共100家。2017年山东省《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第2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共199家。截至2017年年底,山东省家庭农场已发展到5.5万家。

2.1.2 创办模式。主要有以下6种模式:①农户家庭通过流转其他农户的承包地发展家庭农场。这也是最主要的创办模式。

②各类专业大户创办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是指主要从事某种单一农产品生产的农业经营主体,如粮食种植大户、养殖大户等,具备专业技术和规模经营的能力,通常也是通过土地流转来扩大专业化和规模化生产。③农民合作社牵头创办家庭农场。④返乡人员(如农民工)创办家庭农场。一些外出务工的农民、离退休职工返乡后借助在外积累的资本和经营管理经验创办家庭农场。⑤下乡人员(如大学生村官)领办家庭农场。即由大学生、退役士兵、农业科技人员等下乡创业,带领农民创办家庭农场。⑥社会资本下乡创办家庭农场。主要是指一些工商企业、社会闲散资本通过承租农村土地创办家庭农场。

2.1.3 经营范围。

山东省农业领域宽泛,因此家庭农场经营范围不仅涵盖粮食、蔬菜、林果、苗木种植、畜牧、水产养殖等传统农业种养领域,还融入了农产品加工、休闲娱乐、生态观光等新业态,同时借助山东省发展农业“新六产”(鲁政办字〔2017〕208号),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上升甚快;一些家庭农场基于互联网平台、微信朋友圈等渠道,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

2.2 家庭农场的特点

2.2.1 市场主体特征明显。

山东省家庭农场必须要经过工商登记注册,实施企业化管理,因此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具有完全的市场参与权和经营自主权,需要根据市场竞争状况进行决策。

2.2.2 以种养业为主。山东省家庭农场经营范围主要集中在种植业、养殖业或者种养结合,其中种植业所占比例自2014年以来一直稳定在80%以上。首批100家省级示范场中,以种植粮食为主业的约占60%。许多家庭农场兼营休闲娱乐与生态观光,一些家庭农场开始涉及产品出口。如蒙阴县蒙林家庭农场,主要从事肉兔饲养工作,肉用活兔出口欧盟。

2.2.3 经营规模适中 。

山东省家庭农场的土地经营规模适中,13.33 hm2以下的约占家庭农场总数的75%;66.7 hm2以上的占比甚少,约在1.5%。首批100家省级示范场中,经营规模在3.33~20.00 hm2约占56%。

2.2.4 跨地区土地流转。

一些家庭农场经营者通过流转附近其他乡镇的土地发展家庭农场。如兖州市新驿镇型堂村刘姓村民具有丰富的种植经验和规模经营土地的能力,通过承包新兖镇东孟村流转的80.00 hm2土地,建设了4个家庭农场(每个农场规模在20.00 hm2左右)种植优质粮食。

2.2.5 管理水平较高。

市场地位的转变要求家庭农场经营者必须具有较高的市场主体意识、风险意识和经济意识。山东省家庭农场经营者大多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经营头脑,采用现代技术和机械化,经营效益也较一般农户好,首批100家省级示范场的年均净收益稳定在20万~50万元。

2.2.6 重视品牌效应。

大多数家庭农场采取了标准化管理制度,对产品进行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等标准认证,视产品质量为生命,能从采购、生产、出售等各个环节实施质量控制,重视农场的品牌管理。自山东省实施省级示范场认定以来,各地的家庭农场踊跃参与,将之视为树立市场形象的契机。

2.3 存在的问题

2.3.1 土地流转不规范。

要发展家庭农场首先需要支持发展家庭农场的土地,但许多地区的土地流转存在障碍,使得家庭农场经营者难以获得相对稳定并且连片的集中土地。突出表现在:①某些地市至今土地确权证书尚未下发到农户,影响到家庭农场的用地来源、用地的合法性和用地的稳定性。②多数家庭农场的土地是与村委会签订合同,由于村干部的更换比较频繁,继任的新村委会会对土地租赁合同提出异议,影响到家庭农场经营的稳定性。

2.3.2 专业人才紧缺。家庭农场的主要劳动力是家庭主要成员,在农忙时节雇工。家庭农场实施企业化管理,但由农户发展的家庭农场不可能是既懂得管理知识又通专业技术知识的全才,专业大户往往只是种养能手,对经营管理缺乏深入了解,难以对农场的发展做出中长期规划,明确发展方向。

2.3.3 经营风险大。一是资金链不稳定,影响到日常经营和扩大再生产;二是靠天吃饭现象普遍,抗灾能力弱;三是农产品价格受市场影响波动较大,难以实现预期利益。

3 促进山东省家庭农场发展的建议

3.1 坚决落实土地流转政策

从目前来看,山东各地土地部门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早已完成。但没有将土地证书发到农户虽不是普遍现象,同样影响到当地家庭农场的发展。因此有关部门应当进行实地调研,在全省范围内落实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在保证全面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完成后,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交易平台,依照法律来引导家庭农场主规范土地流转,进行合理的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以及事后监督。这样才能保证家庭农场用地的稳定性和投入的可预期性。

3.2 完善家庭农场土地租赁合同

一是规范土地租赁合同条款。一些地区目前有统一的租赁合同格式,这对于缺乏法律知识的当事人来讲提供了法律便利。二是提供法律服务,签约时由法律工作者提供咨询服务。

三是严格执行合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可以采取的办法有由政府部门指定机构保管合同、由政府部门指定机构处理合同争议、政府部门抽查合同履行情况等。

3.3 加强对家庭农场的扶持力度

对家庭农场的扶持,不仅仅表现在政策倾斜,应当在资金、技术、管理等各个层面给予更好的支持,在家庭农场经营过程中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如:举办培训班,为家庭农场提供继续教育;完善生产服务的组织措施,为家庭农场提供检验检疫等技术服务;出台专门服务于家庭农场的融资政策,拓宽家庭农场的筹资渠道;完善保险体系,提供能够规避相关风险的险种等。

3.4 实施家庭农场信用分级管理

家庭农场是企业,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应当承担市场责任。政府部门可以采取分级管理办法,通过量化标准将当地的家庭农场按信用分为几个认证等级(如分为高级信用认定家庭农场、一般信用认定家庭农场、失信家庭农场3个等级),根据家庭农场的信用等级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扶持政策和提供不同的服务。这也有助于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

3.5 鼓励人才参与家庭农场的发展

目前山东省早已出台政策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工作,如大学生村官工程。政府部门可以结合相关政策,根据当地发展家庭农场对人才的需求形势出台相关办法来引进人才。这些专门的人才既可以投入到家庭农场一线生产中,也可以在专门的服务机构为家庭农场的发展提供法律咨询、技术咨询、财务分析、规划设计等服务。

3.6 成立家庭农场协会

家庭农场协会是家庭农场的行业组织,如同其他行业协会,通过完善协会的组织功能,使其发挥为协会成员服务、与政府沟通、加强家庭农场自律等作用。这样可以让家庭农场的许多发展问题通过协会组织加以解决。

4 结论

家庭农场的发展不仅在山东省,而且在全国其他地区都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对家庭农场的支持,有益于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和产业链延伸,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对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管控农业风险都有重要意义。山东省家庭农场的发展目前很成功,这与政府采取的一系列规范、扶持政策有直接关系,而且山东省把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目标直接与发展农业“新六产”战略和脱贫结合起来,将家庭农场纳入到了全省经济统筹发展,这有着很好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2] 李秉龙,薛兴利.农业经济学[M].2版.北京:中國农业大学出版社,2010.

[3]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08-10-20(001).

[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5] 农业部.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4]1号[A/OL].(2014-02-24)[2017-12-20].http:// www.moa.gov.cn/govpublic/NCJJTZ/201402/t20140226_3797119.htm.

[6] 山东省工商局.山东省家庭农场登记试行办法[A/OL].(2013-05-06)[2017-12-20].http://www.sdny.gov.cn/yysjk/flfg/nyqt/201505/t20150519_735675.html.

[7]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等部门关于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3]22号[A/OL].(2013-08-29)[2017-12-20].http://hk.lexiscn.com/law/lawchinese12167298.html.

[8]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家庭农场登记管理办法[A/OL].(2016-09-14)[2017-12-20].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16/11/2/art_2661_171313.html.

猜你喜欢

家庭农场山东省
山东省交通运输研究会正式成立
RCEP对山东省高质量对外开放的影响
山东省德州市杂技团《蹬伞》
眷 恋
——山东省济宁市老年大学之歌
The improvement of campus ecological environment under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山东省即墨市
家庭农场规模经济效率
沂源县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及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