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思考与实践
2018-05-14韩伟臣
韩伟臣
[摘 要]我国的十九大报告对社会主要矛盾转化问题做出了深刻的分析和总结,对我国当前阶段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出了认真的分析。本文对“放管服”改革提出了一些意见和见解,对其问题本身进行了思考,希望能给相关文章提供一些借鉴作用。
[关键词]深化;放管服改革;思考与实践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1 推进“放管服”改革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我国注重“放管服”改革的系统性,注重改革的整体布局,注重提升改革效能和激发改革活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向纵深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1.1 聚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
1.1.1 大幅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2013年以来,在落实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基础上,先后6次对省级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减少270项,精简55.6%,目前保留332项。47个省本级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全部市县两级政府,均向社会晒出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政府的各项工作范围及权限公开透明。
1.1.2 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修订《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将项目备案权全部下放到县级投资主管部门和产业集聚区等经济功能区,成为全国备案权下放最彻底的省份。特别是平顶山市开展模拟审批试点工作,细化联审联批、并联审批制度,初步统计每个项目可平均节约审批时间一年以上。
1.1.3 大量减少市场准入许可事项。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实施企业简易注销制度,进一步为创新企业提供便利。截至2017年5月底,共有市场主体450.2万户,居全国第六位、中部六省第一位。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39户,企业活跃度达71.02%,高于全国70%的平均水平。如在开封市试点“二十二证合一”登记制度,证照整合数量和信息化综合运用程度创全国之最。
1.2 聚焦公平市场环境维护,切实做好放管结合
坚持放管结合、协同推进,不断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模式,强化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能,做到依法科学有效监管,着力营造公平竞争、活而有序的发展环境。
1.2.1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省级层面公布涵盖35个单位245项抽查事项的省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8个省辖市分别以政府文件、通知、公告等形式公布了市本级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积极探索随机抽查监管的有效形式,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如省工商局采取“双随机”方式,按照3%的比例,去年对全省94127户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和即时信息公示情况开展了抽查检查。
1.2.2 大力推进信用监管。开通运行“信用南”这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这一企业信息归集平台,实现了50个省级政府部门之间的涉企信息共享,并实时推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截至2017年上半年,全省累计录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48.9万条、市场主体29.25万户,4380个“老赖”被限制法定代表人资格。
1.3 聚焦以群众为中心理念,全面优化公共服务
一方面,大力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成投用并与国家平台连通,实现非涉密投资项目和审批事项“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依责监管、全程监察”。省本级和18个省辖市、6个省直管县建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交易信息互联互通。省会郑州市建成四级联动的政务服务网络,覆盖全市62家市直及派出机构、15个县(市、区)186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全市79类6.1万项证照信息实现互通共享。
另一方面,不断改进服务方式。33个省直部门全面梳理编制创业创新和便民利民服务事项清单,并通过省政府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选择郑州、安阳、三门峡等市先行先试,取消了一大批束缚群众办事的繁文褥节和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促进项目加快落地投产,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2 “放管服”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梳理河南省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进程,我们可以发现“放管服”改革涉及面极广,不管是社会治理的有关方面,还是经济治理的不同领域,河南都出台了一系列推动措施,且取得多项成果。从各级政府、各类企业到全体公民,改革举措细化程度不尽相同,已然超出长期备受关注的“政府与市场边界”的界定讨论。涉及不同领域,涵盖不同群体,如此繁琐复杂的“放管服”改革,在运行中难免还存在一些问题。
2.1 部分领域改革缺乏统一标准
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例,虽然历经多轮清理规范,但最终各市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数量原则上应保持一致。从部门层面来看,有的审批事项涉及多个部门,但在下放过程中有的部门下放而有的部门没有下放,造成工作上的不协调。而且实践中所存在的下放事项的监管能力和队伍建设跟不上等问题,导致下级政府监管责任和压力剧增。
2.2 随机抽查工作实效性有待考证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要求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目前,各市各部门多在“一单一细则”上下功夫,忽略了“两库”建设的主体作用,造成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监管的随意性而非随机性,监管不公、监管过度现象依然存在。甚至有企业反映,一旦遇到安全生產事故,就要进行检查,每年除正规年检外还需接受不定期的各类检查数十项。
3 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的法律,政策和体制都要不断的深化和改革。”放管服”政策的深化改革之路还跟长远,要继续坚定不移改革深化才能使中国的特色发展之路更加顺畅。
[参考文献]
[1] 张定安.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几点思考[J].行政管理改革,20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