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的表达
2018-05-14刘火
刘火
二十世纪最伟大的作家之一普鲁斯特在其煌煌巨著《追忆似水年华》的最后一部《重现时光》里庄重地指出:“爱情与忧伤曾为诗人效力”。将忧伤与爱情,作为文学的原动力,或者作为诗歌的原动力,足见“忧伤”于诗人和诗歌中的地位。而这也是诗歌长久以来的一个传统,或者说是诗歌的一种品质。譬如下面的这些诗句
——我开始得晚。也必将/结束得晚(敬文东)
——我的两只眼睛/一只充满泪水的时候/另一只干渴如同沙漠(吉狄马加)
——我长久地陷入,晚风不停地吹/万物低垂//……不发一言/仿佛不曾爱过(余秀华)
……
敬氏既是先锋诗人又是诗论家,吉氏由于其身份的少数族裔且诗名很大,余氏则是近年风头正劲的诗人,仅举证三例,可见忧伤于诗歌的重要性。不过,当我读到《十月》2018年第三期上“第七届十月诗会青年诗人作品小辑”时,我有了一些另外的思忖。
“然而我的一生不是第一次/登临,今天终于被懊悔侵占。相机败坏了/我们的痛苦。至少是我的,体内的草垛”(王家铭,下未注明的引诗,均出自《十月》2018年第3期,另,只注诗人名,不注诗歌名)。这一节诗,从表面看,也可以与忧伤挂钩。但是,只要我们细读,我们就会发现。这一节诗句里,隐藏着的不是忧伤,而是焦虑。当“我”置身于不是第一次的登临时因为相机坏了(可能没有被记录)的伤心,当“我”置身于“我”的复数“我们”时的共识,又当“我们”重新置换为单数的“我”时,某一次的登临所留下的懊悔,则成了此时此地的焦虑。这一懊悔,“我”,或者“我”的复数“我们”,都无法施救与挽回。个体的与群体的,在并非第一次的“相机败坏”事件里,忧伤不再是表达的主情感。非要表达的情感是,在这般失而不得、得而又失的情状面所隐匿却又显现的焦虑。袁绍珊在《带一个盲人游拙政园》里写道,“全盛时代我们都瞎了我们找不到出口/戴着墨镜,彼此假装,看到相同的地方”。即使我们不把这两句诗行与它的全诗连在一起来观察,这两句诗行所显现的旨趣,我们都会感受到它的沉重。这一扫那种轻飘的感觉。同一位诗人在《仁和寺的午后》中写道:“错过一些人是毕身修行/即便千年寺庙,也无法私有黄昏”。如果说前一行的隐喻本身不是喻体,那么它与后一句的隐喻合而为一时,两行诗所合伙形成的转喻,便直接指向了焦虑。一些人的“毕生”与一座寺庙的“千年”,都不及此时此地感受与体悟的重要。事实上,在此时与“毕生”、“千年”与黄昏的这双关节点上,诗人对此时此在的焦虑,转喻成了对“毕生”与“千年”的恐惧。或者说,诗人对“毕生”与“千年”的焦虑,凝结成了对“此在”的修行与“此时”的黄昏的恐惧。
忧伤,它提供或者它极力表达人对自己、对他物不得而想得的复杂情感,但它过于的“内向”。焦虑,则既具有内向也具有“外向”的意味。当代最杰出的美国文艺评批家乔治·斯坦纳在讨论“利维斯”(英国著名文艺批评家)时指出,利维斯对文学的贡献在于唤起诗人作家们“重新塑造”“感受力的内景”。忧伤符合这一要求(如果有“要求”的话),但仅有“忧伤”是远远不够的。“重新塑造感受力”还需要其他的元素和动力。现代人独有的焦虑,便是这元素和动力。焦虑,并非对社会的一种反向认知,或者并非对人类情感的怀疑,焦虑,或许来自现代化社会的繁杂、破碎且又不可知時的彷徨和纠结特别是对生命存在的方式,以及生命与社会与历史互动方式的迫切追问。黍不语的一首只有15行的《母亲走在雪中》,从标题可看,这一定是一首伤感的诗。但是,这首诗的结尾是这样写的:
她依然走在雪中,走在自己的蒙昧中
就快要变成一片雪了
一种悲哀,清白而无辜
这三行诗,它叛变或者叛逃了忧伤,奔向了一种比忧伤更重的情感和在场。这一情感与在场便是焦虑。一种悲哀,虽然清白、虽然无辜,但它在蒙昧中苦苦支撑,它在依旧在下着雪的雪天里苦苦转动。甚至可以讲,这三行诗的转喻,给了母亲这原本可能慈善的形象,极大的打击。这一打击,不是源于母亲形象本身,而是源于“母亲走在雪中”这一隐喻的沉重。由于这一沉重的隐喻,焦虑便在这首写母亲的诗中得以成立。这一镜像又出现在同一诗人的另一首叫《少年游》的诗里:“我十三岁的田野/第一次/看到了我们将要为之度过的一生”。如果是,走在雪中的母亲的焦虑,是回望她(母亲)的过去;那么十三岁的少年的焦虑,则是面对更长人生的焦虑。试想,十三岁的田野,便昭示了十三岁以后可能漫长的人生,那么,这漫长的人生将会以什么方式度过,这显然不是用忧伤可以表达、可以代替的。它需要更沉重与更廓大的内生力。
让我们再来看看这小辑中的另外一些诗行:
无人想要赎回自己,在我生活的地方
这是一桩不成立的买卖
那里,赎回旧物变得艰难(刘旭阳)
宛如一场雪暴,轻易就征服了
远东。它们迎着光芒飞升
又降落,整个过程不为
外人通感,却近距离
加速了我的肉身(午言)
从枝叶间落下的花瓣,比从大楼落下的人
轻很多(敬丹樱)
龙葵来自未知,“情感”来自身体内部
另外一些词
隐蔽,并持续涌动。(缎轻轻)
羊群不需要赶在天黑回家
羊群也不需要牧人(子禾)
人流里两个久久拥抱的人
他们太老了
他信在告别(林火火)
……
在这些诗行里,它们的外装与内核,或者说它们的隐喻与转喻,其实都指向了一个坐标,那就是“时间”,或者说,那就是时间的“不可逆”。海德格尔在《荷尔德林和诗的本质》里,认为语言,或者说诗的语言“唯发生于对话”中才有可能成为语言。我们知道,时间正是担负这一对话的媒质。如果从诗人与诗句的关系来讲,时间的不可逆,表明对话的艰难性。由于处于这样一种线性的而又不可逆的时间前,诗人往往无能为力。然而,这也正是诗人有了比其他文体(譬如小说)更为优势的地方。那就是通过诗行的非线性打破线性的束缚。但是,问题接踵而至:诗人以什么样的方式可能打破这一时间铁律的线性?除了语言本身的决定外(此话题非本小文所及),还在于诗人的情感指向。诗的本质在于它的个体性。而个体除了理性之外,感性则是重要的。以中外诗歌史来看,诗人既是时代的,也是个人的。当我们发现在这些诗里,忧伤不再是表达这一情感的方式时,焦虑便以叛逃与叛变的方式“接盘”了忧伤。焦虑的出场与在场,诗变得更有了力量。如果说,忧伤是诗歌的萨克斯,那么,焦虑便是诗歌里的重金属。
可以说,摆在我面前的“第七届十月诗会青年诗人作品小辑”里的诗,实现了一次哗变,一次从忧伤到焦虑的哗变。说得极端一些,中国当下诗歌,不是不需要狄金森式的忧伤,但也需要金斯堡式的《嚎叫》,或者需要这篇小文里所鼓吹的比忧伤更具重金属的焦虑。当代诗歌,确乎需要某种结构性的调整,也就是从抚摸到叩击的调整。而焦虑便是叩击的一种具有重金属的外装与内核。或者,换一种说法,当代诗歌,对时间不可逆的抗拒、对诗人自己的重塑,以及对社会和人心的追问,对诗歌文本本身的重构,或许已是当代诗歌需要面对的话题。还好,如上所论,我读到了这样的诗句。文末,再抄一节这样的诗名:
这也是一次散步,喝水的间隙我已经
坐到了教堂一楼。像是下了一个缓坡,
离春天与平原更近。枣红色的长桌里
也许是玫瑰经,我再一次不能确定文字并
无法把握内心,(王家铭)
这诗句看似平淡,却在平淡中,焦虑更显得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