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构建地方金融诉调中心
2018-05-14鲍烨
鲍烨
当前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层出不穷,种类繁多,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的矛盾纠纷也越来越多,单纯的依靠法院解决此类矛盾纠纷不太现实,如何找寻一条既能快速解决金融矛盾纠纷,又能使双方满意的解决的方式势在必行。本文通过对构建金融诉调中心的背景、思路进行分析,进而提出金融诉调中心的可行性建议,以此维护广大群众利益。
金融纠纷 金融诉调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类金融产品层出不穷,种类繁多,大众对金融的需求不再仅限于以前的存贷款、买保险、简单的理财等,而足呈现多样性,如小贷、担保、保理等,而由此产生的矛盾纠纷亦呈现卜升趋势。据统计,近三年来北京市法院系统共受理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1100余件,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200余件,其中多为财产保险合同纠纷、银行卡纠纷、委托理财合同纠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单纯依靠法院自身力量来解决纠纷难度颇大,作为一种新的解决途径:建立金融诉调机制,势在必行。
金融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是金融产品及服务专业性强,产品结构复杂,技术性强,而金融消费者相关知识匮乏、经验不足,很难作出正确判断。二足格式合同等霸王条款依然存在金融消费领域,金融机构有时会通过格式合同的方式减轻自己的责任、限制消费者权利,或设置一些不合理、不对等的义务,消费者受到格式合同的约束很难通过正当途径维权。三足金融消费者诉讼维权成本高,维权收益与维权成本不成比例,很多金融消费者在损害不大或维权困难等情况下,选择放弃维权,以免时问和精力应付不过来。四是金融消费者本身证据意识比较淡薄,加之金融产品及服务的专业性、特殊性,保存证据的能力也不足。
处理金融矛盾纠纷的基本思路
根據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创新和完善金融调控,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推进构建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加陕转变金融发展方式,健全金融法治,保障国家金融安全,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要求,树立坚持“国家主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制保障”的现代纠纷解决理念,利用金融监管部门在组织预防和化解金融纠纷中的优势地位,充分发挥法院在金融纠纷化解中的引领、指导和保障作用,建立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和金融消费市场规范运行。这需要做到“三要”:一要做到依法公正。金融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工作应当依法、公正进行,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不得强制调解、不得损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二要做到高效便民。应当按照自愿合法、事实核查清楚、法律关系清晰、制作文书迅达的思路,及时进行调解,诉前调解不成的,及时进入诉讼,不得以拖促调、久调不决、以调压判。三要做到力量整合。以金融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为纠纷调处的基本力量,以其他诉调对接平台为辅助力量,结合金融巡回法庭的专业力量,实现诉讼与非诉的有机衔接。
处理金融矛盾纠纷的具体建议
(1)建立金融诉调对接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法院、人行、金融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法制部门及各金融机构参加的金融诉调对接联席会议机制,负责组织协调落实金融诉调对接的各项工作。一是,定期研究、通报各成员单位开展金融诉调对接工作的情况;二是,研究制定加强金融诉调对接工作的措施;三是,指导各单位、部门开展金融诉调对接工作;四是,研究解决金融诉调对接工作中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五是,协商解决金融诉调对接工作中的其他问题。
(2)成立金融诉调对接中心。金融诉调对接中心由法院、人行、金融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法制部门等五单位共建,统一管理伞地区金融诉调对接工作。
(3)明确金融诉调对接中心受理范围。一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银行卡纠纷、理财产品收益纠纷等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发生的合同纠纷;二是,个人信息泄露纠纷、存款损失纠纷等涉及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纠纷;三是,收费纠纷、服务纠纷等涉及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的其它纠纷。
(4)健全“诉”“非”衔接机制。加强诉前、诉中调解,实现市金融诉调对接中心与其他调解平台的协作,完善与各法院商事审判庭等专业审判组织的对接,强化审判资源专业化配置与非诉讼解纷机制的衔接,及时化解涉及金融领域的矛盾纠纷。如诉前引导。在收到金融纠纷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后、登记立案之前,人民法院立案部门应对诉讼风险进行评估,告知并引导当事人选择市金融诉凋对接中心调解解决纠纷。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调解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登记立案;立案后委托调解。金融纠纷已经登记立案的,受理法院根据案件隋况,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委托市金融诉洞对接中心调解。由人民法院出具委托调解函,写明委托法院和承办法官、双方当事人、案由及案情简介等,连同起诉书、答辩状、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及清单等材料移送市金融诉调对接中心。
(5)建立研究交流机制。建立金融诉调工作信息通报交流共享机制,定期交流职责范围内有关金融纠纷的相关信息,积极开展前瞻性调研和典型案例判后研究,适时向有关机构提出司法建议,并以论坛、讲座等形式搭建沟通交流平台。
金融诉调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是化解社会纠纷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推进多层次多渠道化解金融纠纷的新尝试,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缓解困扰法院的“案多人少”、“执行难”等问题,将对完善多元化的纠纷解决体系起到重要作用。金融诉调对接机制的建立,有助于实现对司法机关、金融监管部门及社会团体、调解组织等多方资源的整合,构建起“多元调解+速裁”的新型纠纷解决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有利于优化金融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