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跨境资本流动及其监管研究
2018-05-14路伟
路伟
随着全球各个经济体金融自由化政策的推进,资本的大规模跨境流动作为全球资本流动的一大特征,已经成为经济全球化的必然趋势。在当前我国开放程度不断提升的大背景下,本文首先研究了我国跨境资金流动的趋势,并分析跨境资本的大规模流动对我国经济金融的影响。通过借鉴新兴经济体的跨境资本流动监管途径和方式,并结合我国现阶段监管方式,于文章最后提出可以改进的措施。
跨境资本流动
风险监管 审慎监管
我国跨境资本流动趋势
国际经济形势紧张在使得境外流动性收缩之时,也打破了21世纪初我国贸易双顺差的格局。近几年,跨境资金流动波动较为剧烈,一种“经常项目顺差,资本和金融项目逆差”的常态化格局业已形成。在2014年美国退出QE和国内加息等各种政策的综合作用下,跨境资金的波动仍较为剧烈,虽然2015年初的情况有所趋缓,但是受2015年“8.11汇改”等影响,短期跨境资金流出规模再次达到较大值506亿美元,而在实施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之后,2016年跨境资金的流出规模已有所放缓。
在资本和金融账户的具体子项目中,截至2015年第二季度,我国直接投资数额持续稳定的呈现为净流入的态势,但是自2015年下半年一改往常多次出现净流出的现象。其他投资在美国退出量化宽松各种因素的交错影响下波动剧烈,2014至2015年其流出规模庞大。随着QDII,沪港通等各种购买境外资产渠道的扩充,证券投资也出现了净流出。
从我国银行代客涉外收支差额来看,自2014年8月起银行代客涉外收支差额开始出现赤字,并且波动剧烈,在2015年12月净流出的规模达到了725亿美元,这说明中国出现了较大规模的国际资本净流出。2016年在央行政策的调控下波动幅度有所放缓,但是逆差趋势并没有发生改变。从我国银行结售汇差额来看,中国银行结售汇差额的波动与银行代客结售汇差额的波动趋势基本一致,个别时期会出现一些差距与银行自身结售汇差额出现较为剧烈的波动息息相关。
跨境资本流动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跨境资本流动对我国经济金融的影响可以从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予以思考。积极方面,一是为我国引进国际资本打开了方便之门,极大地增加了国际金融市场的流动性,从而提高了市场的运作效率。二是使得各个国家的经济、金融与世界经济和金融的相关性增强,从而加速了世界经济、金融一体化的进程。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逐渐开放,大规模的国际资本凭借各种方式流入我国,但较发达国家来说,我国受制于资本市场规模较小、流动性不高、发展不健全等各种相关因素,国际资本投资行为溢出效应的影响更加明显。因此,频繁的跨境资本流动将可能干扰我国金融市场正常发展,而且跨境资本流动的规模迅猛发展也会致使潜在的风险也与日俱增。一是系统性风险。大规模跨境资本的流出,将会进一步推动本币汇率贬值,加剧国际收支失衡,影响复苏阶段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同时还会形成货币供给的被动扭曲,增加了系统性风险发生的概率。二是表外风险,因表外资本流动通过非正常渠道进行,而没有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中正式记录,从而成为大量资本出逃的仁要途径之一,故而难以统计,且监管难度相对较大,表外资本跨境流动往往会对国际收支、汇率政策、货币政策以及金融市场的发展产生较大影响。
跨境资本流动的监管
目前,我国对跨境资本流动的管制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资金交易的管理,二是外汇的管理。跨境资本流动监管尚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监管系统的监测和预警功能不足,且数据不完整,无法准确识别风险。监管政策制定及调整存在时滞。存在信息不对称,各部门不同的监管目标和手段使得监管效率较低,缺乏协调合作。
在全球金融资本跨境大流动的背景下,我国应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完善資本流动监管体系。以下选取韩国、巴西作为样本,分析这些国家在跨境资本管理方面的经验做法。
韩国目前已经实现了资本项目可兑换,与之同时建立的跨境资金流动监管和预警体系对于防范流动性风险起到了极大地作用。外汇方面,在金融危机之后,韩国制定并颁布了相关法案;中央银行建立了外汇信息系统,组成部分有报告机构、信息集中机构和信息使用者;韩国也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减缓危机的传播。
巴西至今仍在实行强制结售汇制度,对跨境资本和相关外汇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首先,进入巴西的外汇均要实行全额结汇;其次,跨境交易的每一项资金汇兑都是建立在合同基础之上的,而且巴西通过中央银行信息系统,与对外贸易网相连,实现资源共享,收集相关数据,监控外汇与跨境资本的流量和规模。
完善我国跨境资本流动管理的建议
借鉴国际经验,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监测和预警体系,提高监管效率。建立涉及多部门、多币种的立体化跨境资本监测系统,将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和央行反洗钱信息系统连接起来,共享:信息和数据。
加强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相关改革。首先,要增强人民币汇率的灵活性,扩大人民币汇率弹性。其次,加快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丰富发展人民币使用的新方式。最后,要适当控制美元资产规模,多元化外汇储备的结构。
构建资本流动监管协调机制。构建防范跨境资本流动监管协调机制,在由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海关,财政等部门共同构建的监管体制下,确立各个部门在其中的责任和义务,统一监管,共同分享监管信息和成果,定期进行数据信息交流和交换,避免出现监管空白区和薄弱区域。同时,加强国际和区域间的金融监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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