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空心房”拆除改造过程中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2018-05-14杨建文
杨建文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大批农业人口不断向城市转移,农村大量宅基地闲置,“空心房”现象日益突出,农村“空心房”长期闲置不仅存在相对大的安全隐患,而且对兴农村建设的规划实施有着巨大的影响,还可能引发矛盾纠纷,以至于影响农村的和谐稳定,最为重要的是造成农村土地的大量闲置。“空心房”的拆除改造已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一道难题,如何破解这道难题建设好“美丽乡村”,事关农业农村改革的全面实施,事关农村小康社会全面建成,事关十九大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现。
一、农村危旧房形成的原因
1.思想认识不到位
目前,很多农民群众对基本国情认识不够,法律意识不够强,对农村土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认识不到位,没有保护土地资源的思想基础,不了解“一户一宅”等有关法律政策。农民群众对“空心房”没有概念,不清楚节约土地的需要,不了解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导致了农村“空心房”现象大量存在。
2.外出务工人员增加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劳动力出现了剩余,农民纷纷外出务工,导致了农村很多旧房子、厕所、猪牛羊圈、烤烟房等闲置,调查数据显示, 村庄宅基地的平均空心化率为10.15%,其中东、中、西部区域村庄宅基地的空心化率分别为14.82%。
3.土地管理不够规范
因为土地是集体所有,而集体又缺乏管理和规划。农民的原则是能占就占,如果有新户要建房子,很少有在自己老宅基地上建,而是选择地理位置好,交通便利的地方建新房子,但是老旧房又没有拆除,导致农村“空心房”增加。
二、“空心房”拆除改造中存在的难题
1.传统观念根深蒂固
在动员群众拆除危旧房的过程中,由于群众思想观念落后,部分群众认为这是祖辈们留下的财产,绝对不能丢掉,因此不愿意拆。还有部分群众不能正确认识宅基地确权的意义,认为危旧房一旦拆除,多年以后,自己的宅基地都找不到了;还有部分群众认为危旧房一旦拆除,自己在本村唯一留下的根也断了,儿时的记忆也就不存在了,乡愁也就没有了,也不愿意拆除。
2.没有项目和资金支撑
在危旧房拆除工作中,虽然各地政府给了一定的拆除费用,但拆除费用主要用于的施工,群众没有得到实惠,因此意见大,不愿拆,工作推行难度比较大。
3.没有配套的后续建设项目
危旧房拆除后,美化或绿化没有后续的配套项目支撑,没有一个统一的安排和规划,工作推行后劲不足。
三、“空心房”拆除改造的对策措施
1.讲究工作方法,做好群众工作
以村民自治为原则,以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积极稳妥推进“空心房”拆除改造。一是通过入户宣传“空心房”不拆的危害和拆除后的各项政策,以解除部分群众的后顾之忧。二是要求村干部、党员、公职人员率先拆除自家危旧房,以起到表率作用。三是对困难户、五保户等弱势群体要特别关心和重视,采取过渡安置和长期安置相结合的办法解决,最终要保证每一户农民都有住房。
2.严格规范程序,有序推进工作
一是调查摸底,确定对象。统一时间,集中力量,深入每户,对常年外出户、长期无人居住户、闲置公共空地等进行认真调查,准确掌握农户外出的地点、联系方式、房屋面积、结构、现状等基本信息,为开展工作提供详实的基础资料。二是联系沟通,落实任务。采取打电话、发短信、动员亲友联系等方式,积极与农户联系沟通,说明整治环境、“空心房”拆除改造的意义、要求和内容,讲解土地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等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在自主、自愿的前提条件下,与农户达成意见。三是依法进行,签订协议。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制定统一的协议文书,明确“空心房”拆除改造后农户继续拥有宅基地使用权,不改变土地属性,维护和保障国家、集体赋予农民群众的合法权利。四是健全资料,立档备案。对农户宅基地面积、四至和房屋面貌等进行详细的测量、拍照和登记,填写台账,由农户签字后将宅基地确权登记证书和以上各类文字、图片资料进行整理建立专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分别由镇村两级保存。五是登记财产,妥善保管。以农户为主,采取变卖、亲属保管等方式进行处理。对无人保管、难以处理,农户本人申请集体保管的,村社进行认真登记,落实存放地点和管理人员,妥善处理管理问题,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六是科学设计,彰显特色。根据村庄建设实际,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以草坪、花卉(花灌木)、园林树木为主,邀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合理规划设计,突出绿化效果,彰显乡村特色。七是绿化美化,综合整治。组织人员统一开展拆房、绿化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美丽乡村、精准扶贫等工作,同步开展美化硬化亮化,配套完善围栏等基础设施,健全维护管理机制,全面推进工作,不断提升村庄面貌。
3.争取项目支持,落实优惠政策
“空心房”改造涉及一破一立两个方面,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一是争取上级政府的项目支持,同时积极筹措资金,由受益农户联合起来申请金融机构的联户担保贷款,并由政府贴息。二是实行资金封闭管理,内部平衡。对各项建设项目做到独立管理、独立运作、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力求资金平衡。凡是在“空心房”改造中产生的收益,优先用于本地公用设施建设。三是将部分适宜的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推向市场,以出让经营权引进社会资金建设,如集中供水、供气设施、校舍、医疗室、文体室、商贸中心建设等。四是建立拆迁补偿机制。拆遷补偿标准原则上由村委会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在征求多数拆迁户、建房户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也可利用地段区位实行高价竞争。对退宅还耕、还林的,可考虑整合国土部门的土地整理项目、林业部门的退耕还林项目给予一定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