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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租并举或成为房地产业的常态

2018-05-14陶湜晟

今日财富 2018年16期
关键词:开发商住房商业

陶湜晟

2017年7月,广州 “租购同权”政策引发了全国热议,对于接下来的楼市走向更是影响深远。在此背景下,中小型房地产开发商该如何应对,怎样借势推动转型升级,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话题。

一、“租购同权”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标志着国家将大力发展房屋租赁市场

(一)“租购同权”政策出台的背景

2016年12月16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2017年中国楼市发展方向,强调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强调房地产发展的首要目标是实现‘住有所居,让住房回归其居住属性。这样的定位有助于挤出泡沫,促进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二)同期其他促进房屋租赁市场的政策和举措

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2017年将采取用来缓解住房供需矛盾的多项举措中,就有“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立法,加快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发展”;2017年7月18日,九部委要求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首批12城试点执行《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8月28日,国土部、住建部发布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从源头和增量上扩大了租赁住房的土地供应。种种政策无不表明:在政策支持及社会发展的变化下,众多房地产开发商曾经的单一开发销售模式也将成为过去式。

二、“租购同权”及其他相关政策对楼市的影响

(一)“只租不售”地块和开发商全自持或成常态

2017年7月4日,上海國土局挂出两宗土地,要求竞得人须100%自持70年。这是我国17推出的首例“只租不售”地块。之后,多个一线城市陆续挂出全自持性质的租赁用地。如9月11日,广州推出的6宗地块中,位于开发区的2宗宅地均对自持设有一定要求,其中一地块更是明确要求企业全自持,不得分割销售,自持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

除了政府用各种限制放地手段推动租赁市场之外,一些大型开发商为了能拿地,也会主动选择高比例,高年限甚至“顶格”的自持行为。如17年6月6日佛山一宗5.51万平方米的住宅用地拍卖中,万科开出了持有这块地上100%所有的物业,自持期限达到70年的报价。这项报价源自于土地拍卖市场将开发商自持年限,即“禁售期”引入拍卖规则,本质是来自需求端的调控政策。而开发商为获得土地还是甘愿选择长期自持,从另一方面来看,也促进了住房租赁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二)住房销幅下降,长期房价趋于稳定

自17年夏季以来,大部分房企销售业绩环比持续下降。以5月为例,北京新房成交同比下降了38%,上海下降了28%,南京下降了大约60%。短期来看,在实际销售大幅下降的背景下,开发商放慢发展速度,持有一定比例的物业也是一种应对策略。从长期发展的视角来待, 高速发展的地产“黄金时代”已经过去,开发商逐渐增加自持比例,是必然趋势。目前大部分三、四线城市急需的已经是去库存,房价继续上升空间不大。而且当未来开发商自持物业成为主流时,租赁市场会成熟发展,同时新建商品房的需求也会大幅下降,住房系统达到租购平衡,房价也可随之稳定。

(三)开发商身份发生转变,租赁或成地产企业转型方向

2016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明确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从顶层设计角度明确指出培育市场供应主体,并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报告也明确提出:加快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的发展。可见,提供大量稳定持久的可租房源是下一步住房市场的发展重点,新的专业管理租赁房屋机构和大型房屋中介,也将成为开发商涉足的新领域。

三、商业自持模式更适合中小型房企

目前看来,开发商自持物业或成大势所趋。但一方面,如前述万科报出的“双自持”对房企要求极高,只有资金体量大、流动性强的大型房企才有实力竞得自持地;另一方面,目前租赁市场回报率较低,大部分城市租赁回报率仅为1%~2%。开发商不可能仅仅凭借租金回笼资金。但是,商业产品自持对资金薄弱,实力较差,甚至已经苦于去库存难题的中小型房企来说,不失为一条新路。

以华勘置业旗下某项目为例。该项目所有住房产品已于2015年全部售罄,但同期开发的商业产品销售尚未过半。目前该项目公司已尝试启动注销程序,这些滞销的商业产品如何处理便成为一大难题。但如改变思路,改为自持经营,将其租赁出去,则有优势如下:

(一)可以获得稳定的租金来源

与住宅相比,滞销商业面积较大,成本略高,且销售难度大幅增长。尤其在整体商业收缩的环境下,成功销售极其困难,成为砸在企业手里的“呆滞资产”。如将其自行租赁出去,即使租金回报率不高,毕竟是一笔稳定的资金收入,减轻企业负担。

(二)可将自持商业抵押给银行,助力资金周转

对于开发待售的商业产品,开发商通常不会考虑抵押回资。毕竟销出之日,商业产权便随之转手。但如果确定成为自持房产,开发商将会长期拥有产权,便可以将其作为资产向银行抵押,从而周转资金,进行下一步开发建设。

(三)可结合住宅项目定位选择经营种类,做到住宅商业双增值

按照以往的方式,一个项目的商业售出后,买主用其做何种用途,开发商均不再过问,经营转手情况也无权干涉,往往会出现后续商业与住宅项目定位不符的情况,甚至会因经营不善,几度转手或闲置,无论从观感上还是周边经济影响上,对项目本身住房形象造成负效应。但如果由开发商自持经营,则在选择租户时,开发商可以结合自身对该项目的定位,有目的,有偏向地进行选择,将商业打造成为提高住宅产品的助力。使小区商业环境与住宅定位相映,提高了小区价值的同时也做到商业升值,获得物业增值收益。

四、进行商业自持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

商业自持对于中小型房企来说确然是不错的选择,但是也存在许多风险,尤其对于之前未曾涉及此行业的小型开发商。要做好商业自持,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眼光放远,关注长期发展

相较于销售产品,持有型的商业地产项目回报周期十分漫长,租金收入并不稳定。此外,一个项目其商业定位与业主的长期需求是否一致,是否会随着周边环境、政策的变化而导致重心转移,也是开发商要充分考虑,及时应对的事情。在取得稳定收益之前,很可能会经历一个短期的效益不稳乃至亏损的状态。在决定自持之前,开发商要有充足的准备对相关商业的长期发展趋势做出足够规划,以及足够的耐心,才能稳扎稳打逐步发展。

(二)目标明确,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自持商业地产是一个需要长期投入,远期规划的项目,管理层在运作过程中所费的时间,产生的矛盾,遇到的难题均远大于“迅速见效,日进斗金”的销售型地产。在这个过程中,如果管理层出现过多的意见和分歧,会极大地影响项目运作效果。因此,自持商业模式更需要经营者具有难以撼动的理念,敢于担当的精神,拥有明确的目标,打造一支方向一致,团结互助的团队。在工作中要具有成熟的管理模式,良好的管治水平,方能成功地培育市场,最终获得良好收益。

(三)谨慎试水,不贪求一时之功

商业自持对于很多中小型房企来说是之前从未涉足的区域。虽然目前大环境下自持商业或为最优选,但对很多经营者而言,之前以销售为龙头的管理思路不再适用,经验也基本归零。因此,企业者,尤其是之前以快速开发销售,资金周转为强项的小房企,建议还是走租售同步,亦租亦售的方式。尤其是目前手中有滞销商业的,不妨以此作为试水,以租赁来盘活资产。对于新开发的商业产品,仍然以出售为首选,将自持作为后备手段,在销售市场不景气时通过短期自持经营获利,待市场转暖后,再通过转售给承租者等方式进行资金回笼。(作者单位为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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