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事业单位公务卡使用中的问题与建议
2018-05-14唐玉萍
唐玉萍
从公务卡具体使用过程来看,公务卡制度依然存在诸多问题,由于事业单位对公务卡结算方式理解还不够深入,加之整个结算过程需要单位和发卡银行相互交流与协作才能共同完成,这些都使得公务卡在使用过程中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公务卡的积极作用难以得到良好的发挥。本文就事业单位公务卡使用问题进行了探析,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一些改进建议,以供参考。
一、公务卡在使用过程中的问题
(一)公务卡持卡人与单位事务经办人之间的矛盾
公务卡作为可以透支的信用卡,在开立时需要指定持卡人,并由持卡人在公务消费后,前往单位财务部门进行报销。但是,为了便于对公务卡使用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也便于财务核算,单位不可能为每一位工作人员都配备公务卡,因此,这就出现经办人员有时会使用持卡人的公务卡进行公务消费的情况,并且在消费后,POS小票的签字确认也会带来相应的问题。
(二)公务卡具备信用卡的某些特点,会给用卡与还款造成不便
公务卡是信用卡,它必然具备信用卡所特有的一切特征和功能,比如,透支额度、账单日期、最后还款期、取现手续费等。但是,公务卡在办理批次上的不同,也会导致透支额度、账单日期、最后还款期等存在差异,这些势必会影响公务卡日常使用的效率,也会影响到事业单位财务核算与最后还款的不便。
(三)公务消费的资金流向不透明给财务审核带来困难
经办人员在公务消费后,会持POS小票和有效报销票据到单位财务部门进行报销。但是,大部分POS小票上都不能载明消费商户的有效信息,无法与报销票据进行核对,这必然给财务部门对业务真实性的审核带来困难,资金流向也无法得到有效的监督。
(四)公务卡结算程序与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的矛盾
公务卡在结算上比较繁琐,不便于事业单位的日常财务核算,主要表现在:
1.在发卡银行公务卡结算系统中,每一笔业务需要录入消费日期和消费金额,再录入报销金额和预算编码,最后再进行汇总,以汇总表格式向银行进行还款。
2.汇总表中只是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类进行汇总,而没有按照财政预算13位类款项编码进行汇总,但预算单位需要按照13位编码再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一步划分,最终不便于单位日常业务核算。
二、公务卡使用的改进建议
(一)取消公务卡个人实名制
本人认为,在设计公务卡使用方式时,将单位作为公务性支出的公务卡登记在个人名下,这样做有些偏颇。作为单位事务的经办人员,他才有资格确认所发生业务的真实性,而持卡人往往并不了解其中的情况。另外,信用卡登记在持卡人名下,一旦出现任何问题最终会影响到持卡人的信用状况,风险将会完全转嫁给持卡人。
公务卡作为可透支的信用卡,在开立时,不应当指定持卡人,而应当全部登记在事业单位名下,并对公务卡进行编号,以便管理。这样,既利于消除经办人与持卡人的矛盾,降低持卡人的风险,也利于财务部门发挥监督作用,保证相关业务的真实性。
(二)要求发卡银行统一对公务卡的相关设置
对于公务卡的透支额度、账单日期、最后还款期、取现手续费等问题,本人认为,行政事业单位应及时与发卡银行沟通,向银行申请统一对公务卡的相关设置,并在允许的条件下,延长还款期限。另外,在取现手续费问题上,单位应当要求发卡银行取消公务卡提取现金的功能。或者,在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中,明确要求禁止利用公务卡提取现金。因为实施公务卡制度本来就是为了控制预算单位现金流量,监督预算单位现金流向,如果允许提取现金,就起不到上述效果。
(三)加强信息采集力度便于监督资金流向
公务卡制度的改革,就是要减少单位日常大量现金支出,便于财政部门对资金流向的掌控。但是,收款方信息的缺失会制约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力度,妨碍监督资金使用职能的有效发挥。
为了进一步完善财务核算,真正使资金使用做到公开与透明,笔者认为,财政部门应当对公务卡刷卡POS机进行改进,将消费商户的有效信息,包括收款单位的全称、税号、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进行汇总,在POS小票中予以列示。这样,既便于財政部门对资金流向的掌握,使资金流向具有可追溯性,也能够保证公务卡消费的真实性,充分发挥财务审核的作用。
(四)不断推动银行结算系统的改进和完善
在公务卡操作过程中,银行结算系统与单位日常核算形成脱节。发卡银行按照银行自有系统去设置,便利了银行的操作与还款,而忽视了单位对公务卡核算的要求,从而形成了公务卡结算方式与财务核算的矛盾。
本人认为,在这一问题上,银行应与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有效沟通,了解单位财务核算的要求,并对现有公务卡结算系统按照财政预算编码进行升级,完善结算方式与流程,方便预算单位还款,也便于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资金流向进行有效监督。
(五)要求发卡银行对公务卡额度进行升级
公务卡管理办法规定,每张公务卡额度为2万至5万元不等,而在我们基层事业单位银行给的额度为1.5万元,最高3万元,这势必给结算带来影响,比如:一笔业务5万元以上,经办人员就要找2至3张公务卡去刷,而银行系统要求公务卡实名制,一人一卡,这给结算带来诸多不便,也引起了银行、财务、经办人员之间的矛盾。
以上就是在公务卡具体使用过程中,本人遇到的一些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公务卡制度改革不仅仅需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制度,更重要的是对具体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不足能够及时地发现与弥补。而发现与弥补的工作需要公务卡的持有人、预算单位与发卡银行共同来摸索和实践,最终,不断地提高公务卡制度的可操作性,真正形成方便用卡、还款简便、核算清晰的用卡环境,更有利于财务核算与财务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 作者单位为临夏回族自治州农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