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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和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贯穿的科学思维方法

2018-05-14杨玉成陈勇生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底线法治习近平

杨玉成 陈勇生

[摘 要]习近平总书记善于把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与中国传统文化精神和时代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提出了一系列富有时代特征的科学思维方法。这些科学思维方法是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重要思维方法。学习和掌握这些科学思维方法,有助于我们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方法论基础,对于各级领导干部解决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问题,也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思维方法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599(2018)04-0007-06

2010年3月1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校校长的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党校2010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切实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1]此后,他在不同场合还分别论及全面思维、系统思维、历史思维、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等。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增强党的政治领导本领必须“坚持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学习和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若干科学思维方法的论述,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方法论基础,对于各级领导干部解决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问题,也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坚持战略思维

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战略思维能力,他指出,“战略思维能力,就是高瞻远瞩、统揽全局,善于把握事物发展的总体趋势和方向的能力”,[1]“战略问题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战略上判断得准确,战略上谋划得科学,战略上赢得主动,党和人民事业就大有希望”[2]P19。对于各级领导干部而言,特别是对于各级主要领导干部而言,战略思维能力是至关重要的能力,其原因在于,领导干部最重要的职责和担当是作决策,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负责全局工作,要作出战略决策,因此“高瞻远瞩、统揽全局”战略思维能力对于实现领导成效而言无疑是首当其冲的关键问题。对于如何运用战略思维,习近平同志本人可以说是身体力行的典范。早在主政河北正定时,习近平就敏锐地意识到当时国内正在兴起的发展战略研究的重要性,自觉地学习、掌握和运用战略思维,明确指出“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有战术措施,更要有战略思维,成为各个岗位上的战略家”[3]P134,提出“发展农业、农村经济要多一些战略眼光”,提出要“在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三大前提下搞农业”,提出要研究农业发展的“资源战略问题”“生态战略问题”“人口战略问题”,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要走“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和农工商综合经营”的大农业路子的战略思想,提出“就一个县来说,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也要研究发展战略”[3]P137,这些观点很有前瞻性,至今仍有一定的指导意义。2002年至2006年主政浙江期间,习近平同志强调把方向、抓大事、谋全局是党政“一把手”的根本职责,强调“一把手”要有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他本人就站在浙江省委“一把手”的战略高度,对推进浙江新发展进行战略思考和实践探索,提出并实施了“八八战略”,即加快浙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必须进一步发挥“八个方面优势”,推进“八个方面的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对新的问题和挑战,提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经济发展新常态、新发展理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军兴军战略、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等重大战略思想或战略决策,体现出高超的战略谋划能力。

二、坚持创新思维

开拓创新是领导工作的应有之义,而开拓创新需要创新性思维。“创新思维能力,就是破除迷信,超越陈规,善于因时制宜、知难而进、开拓创新的能力”。[4]P287习近平同志认为,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坚持发展的观点,富于革命性和创造性,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这就要求我们“在把握事物发展客观规律的基础上不断解放思想,勇于探索,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开创新局面,不断提升创新思维能力”[1]。

习近平同志本人一贯重视工作上开拓创新。早在1984年主政河北正定时,他就把“政治上是不是敏锐”和“工作上能不能创新”作为考察干部的两条标准,要求“每一个干部都要做勇于创新的人”[3]P148,都要勇于开创工作上的新局面。在担任浙江省委书记期间,习近平多次谈到,坚持创新思维要处理好继承和创新之间的辩证关系。2003年7月11日,他在浙江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结束时的讲话指出:“我们是历史唯物主义者,要认识到没有继承,就没有发展;没有创新,就没有未来。必须始终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既保持工作的連续性和稳定性,又体现工作的时代性和创造性”。[5]P78一方面,对于过去既定的目标任务和行之有效的决策部署,都要继续坚持和贯彻落实,决不能推倒重来;另一方面也要适应当今时代的发展变化,不断开拓创新。既不能朝令夕改,也不能固步自封。他指出,浙江加快发展旅游经济,建设旅游经济强省,也“必须坚持创新与继承相统一”[6]P74。

在担任中央领导之后,习近平同志非常重视对坚持创新思维和提高创新能力进行概括和总结。在2009年中央党校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所作的题为“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的讲话中,习近平同志指出,领导干部坚持创新思维和提高创新能力必须做好“三个结合”,增强三种本领。其一,要把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和在实践中推动理论创新相结合,增强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本领。其二,要把“吃透上情”和“摸清下情”相结合,增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本领。对于中央精神,要全面领会、准确把握,做到真正“吃透”,对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要深入调查、广泛调查、反复调查,做到真正“摸清”,然后把中央精神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在坚决贯彻中央精神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其三,要把敢闯敢试与把握规律结合起来,增强解决新问题的本领。既要有敢闯敢干的勇气和劲头,又要有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和方法。[7]P119

三、坚持辩证思维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是唯物辩证的思想方法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是世界观,探讨的是世界本身的辩证性质,即世界的普遍联系、永恒发展和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等。唯物辩证的思想方法是世界本身的辩证性质在人的思维中的反映,即人按照事物本身的辩证性质进行辩证思维。

习近平同志认为,坚持唯物辩证的思想方法,就是坚持“客观地而不是主观地、发展地而不是静止地、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系统地而不是零散的、普遍联系地而不是孤立地观察事物、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矛盾双方对立统一的过程中把握事物发展规律”。[1]实际上,习近平同志在长期的地方领导工作中就很善于运用辩证思维。早在主政河北正定县期间,他就提出“正确处理发展商品经济的六大关系”:“正确认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正确认识优势与劣势的关系”“正确认识积极性和科学性的关系”“正确认识内部条件和外部条件的关系”“正确认识内涵与外延的关系”“正确认识生产与服务的关系”。[3]P1111989年主政福建宁德期间,他提出“正确处理闽东经济发展的六个关系”,即辩证地处理“长远目标与近期规划的关系”“经济发展速度与经济效益的关系”“资源开发与产业结构调整的关系”“生产力区域布局中的山区与沿海的关系”“改革开放与扶贫的关系”“科技教育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尤其是,他很善于对闽东的财政经济进行辩证的思考,专门撰写“新形势下闽东财政经济的辩证观”一文,自觉地运用唯物辩证的思想方法研究和解决闽东财政经济运行中的诸多矛盾,也就是正确处理财政经济中的若干重要关系。在谈到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之间的关系时,习近平同志的观点体现出站位很高的全局意识,强调“闽东的全局只能服从全省乃至全国这个全局”,当全局需要局部作出一定的牺牲时,局部应当乐于承担。在全国和地方各级财政都有困难的情况下,尽管闽东作为贫困地区还无法为国家大财政作贡献,但还是应该有全局观,应该尽力做到不该向上伸手的不伸手,可以少向上伸手的就少伸手。[8]P102在主政浙江期间,习近平同志一再强调要用唯物辩证法的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力戒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他说:“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事物与事物之间都是彼此联系、不可分割的。我们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如果孤立地、片面地、简单地看问题,就会犯形而上学的错误”。[6]P62比如,我们要用联系的观点抓稳定,全面地分析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政治、经济、文化因素;要用发展的观点抓稳定,做到在经济社会的动态发展中,不断破解发展对稳定提出的新课题;用辩证的观点抓稳定,具体分析和区别对待不同性质的矛盾,善于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矛盾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在规划和决策中,我们也必须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努力吃透上情,摸清下情,把握内情,了解外情,真正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统一起来。

唯物辩证的思想方法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统筹兼顾、综合平衡”,要“十个手指弹钢琴”。同时,唯物辩证的思想方法也要求我们“既讲两点论,又要讲重点论”,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辩证统一,坚持重点和全面是紧密相关的,全面是有重点的全面,重点是全面中的重点。这就要求我们在认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时候,做到既兼顾全面,又善于突出重点、抓住重点,以点带面,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和全局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时,把工作重点放在抓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四个全面”是当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必须解决好的主要矛盾或主要问题,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就是以抓主要矛盾或主要问题来带动全局工作。同时,在推进“四个全面”过程中,既注重整体谋划,也注意抓重点,抓住“牛鼻子”。比如,既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战略目标作出全面部署,又要求重点抓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把经济体制改革作为重点,以经济体制改革带动其他领域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而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的重点是行政体制改革,是切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强调要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总目标和总抓手。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强调要以党风廉政建设为突破口,重点解决“四风”问题,着力构建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努力建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保障机制。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各项工作要抓出成效,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由此可见,抓重点和牵住“牛鼻子”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重要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四、坚持法治思维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坚持法治思维和提高法治能力是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习近平同志有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思考在他主政浙江时期已经基本成型。2002年12月3日,习近平同志在浙江省暨杭州市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明确亮出他有关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观点,他指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法律,党又领导人民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还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不断推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5]P3592006年4月,习近平同志在浙江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上提出建设“法治浙江”的战略任务,把努力建设“法治浙江”看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效途径,他还对指导“法治浙江”建设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行深入思考,体现出鲜明的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他深刻地阐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本质要求和主要内容,指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们党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实践经验,吸收世界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科学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包括“必须反映和坚持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必须反映和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必须反映和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反映和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必须反映和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必须反映和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社会主义法治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其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而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要确立宪法和法律的高度权威,就要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党员和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应该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要确立法律是人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要严格依法办事,要树立职权法定理念,使任何一项权力的行使都必须有法律的明确授权,每一个执法环节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每一个行为都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一切違法行为都要毫无例外地受到法律的追究。[5]P356他还特别谈到各级党委特别是领导干部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转变思维方式和工作习惯,要“从根本上转变不适应依法治国、依法治省要求的思维方式、领导方法和工作习惯,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办事”。习近平同志有关社会主义法治的这些论述既根植于中国实际,突出中国法治特色,又契合现代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要义。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提升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和分量。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的重要讲话中,多次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着力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关于法治思维的内涵,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法治思维建立在对法律的尊崇和敬畏的基础之上,他要求领导干部“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求领导干部“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9]P124

五、坚持底线思维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方法,强调“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这样才能有备无患、遇事不慌,牢牢把握主动权”。[4]P288这就是说,凡事按照出现最坏情况做准备,这样的准备就是最充分的准备,有这样的充分准备作为“底气”,再努力往好的方向争取,最终往往能得到好的结果。

坚持底线思维,实际上就是强化忧患意识、危机意识、风险意识,就是居安思危,即在安稳之时不麻痹大意,而是提前预想到可能出现的危险,进而做好应对出现最坏情况的足够思想准备和充分的工作预案准备,这样就算真的出现最坏的情况,也可以从容不迫地去应对,做到心中有数、处之泰然,从而掌握处理危机的主动权;而如果事情没有走向最坏的情况,那么我们为出现最坏情况所做的充分准备对于应对这种形势就绰绰有余,这样经过努力争取,就有可能取得最好的结果。2017年7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体现出典型的“底线思维”意识,他指出:“分析国际国内形势,既要看到成绩和机遇,更要看到短板和不足、困难和挑战,看到形势发展变化给我们带来的风险,从最坏处着眼,做最充分的准备,朝好的方向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10]坚持底线思维首先要求预先判定底线的位置,明确标出底线,然后为出现这种最坏情况做好应对的工作预案,在工作中努力防止事情滑向底线,即努力防止出现最坏的情况,如果事情真的走到最坏地步,就要果断亮出已经准备好的招数去解决,坚决守住底线,促使事情转危为安。这就是古人所谓“居安而念危,则终不危,操治而虑乱,则终不乱”。由此可见,底线思维实际上是一种“以退为进”的防范型思维,它在思想上和策略上重视预测风险、防范潜在危机,因此也可以说是一种忧患型思维。有人认为,这是“中国传统忧患意识思想在现代思维方法中的自然延伸与逻辑发展”。[11]习近平总书记在治国理政实践中,在改革的政治方向、经济工作、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社会治理以及外交工作等方面都预设“底线”,并做好应对策略的充分准备,在立足“底线”的基础上,努力争取好的结果,因此他在各项工作中能够做到游刃有余、从容自如。

从哲学角度看,底线思维实际上又是辩证思维的重要体现,是唯物辩证法的质量互变规律的运用。从唯物辩证法的观点看,底线实际上是事物从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转化的临界点,防止事物滑向底线并在事物滑到底线时坚决出手守住底线,实际上就是坚定不移地把事物控制在“度”的范围内,守住事物的现有质态。凡事从底线考虑,就有最充分的心理准备和应对策略准备,在坚守“底线”的基础上努力追求好的结果,最终往往会有好的收获。因此,善于运用底线思维,不是守着底线无所作为,而是以“保底”作为可靠的保证,从而更有信心和决心去追求更好的结果。这是“有守”和“有为”的辩证统一。

习近平同志曾经形象地说,对基层,既要下达“过河”任务,更要切实指导帮助其解决“桥”或“船”的问题,也就是说,对于基层干部,要多予一些指导,多教一些方法。[5]P524学习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等科学思维方法的重要论述,对于各级领导干部解决“过河”的“桥”或“船”的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指导和实践指引意义。

[参考文献]

[1]习近平.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N].求是,2010(7).

[2]习近平.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一百一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3]习近平.知之深 爱之切[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15.

[4]中共中央宣传部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M].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

[5]习近平.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推进浙江新发展的思考和实践[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

[6]习近平.之江新语[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

[7]习近平党校十九讲[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5.

[8]习近平.摆脱贫困[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2.

[9]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編[Z].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

[10]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而奋斗[N].人民日报,2017-07-28.

[11]周亚东.底线思维:习近平治国理政的重要方法之一[J].理论视野,2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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