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道德评价对象、内容与标准研究
2018-05-14祝大鹏吴广宏
祝大鹏 吴广宏
摘要:体育道德评价是体育道德研究领域的重要研究主题。明确体育道德评价的对象、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对于体育道德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具有重要价值。研究认为体育道德评价的对象包括体育道德行为和体育道德品质;体育道德评价的内容包括体育道德认知、体育道德情感和体育道德行为;体育道德评价的标准包括具体标准、一般标准和根本标准三个不同层次的评价标准。
关键词:体育道德评价;对象;内容;标准
中图分类号:G80-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840(2018)03-0001-05
Research subject, content and criteria of moral evaluation in sport
ZHU Da-peng1, WU Guang-hong2
(1. Dept. of Psychology, Wuhan Institute of P.E., Wuhan 430079, Hubei, China; 2. School of P.E., Ningxia University, Yinchuan 750021, Ningxia, China)
Abstract:Sports moral evaluation is an important research topic in the field of sports morality research. It has a significant value for the theory and applied research to clear the subject of sport moral evaluation, evaluation content and evaluation criteria. Study suggests that sport moral evaluation subject include sports moral behavior and moral character. Sport moral evaluation content includes moral cognition, moral emotion and moral behavior. Sports moral evaluation criteria include three different levels: specific criteria, common criteria and basic criteria.
Key words:sports moral evaluation;subject of sports moral evaluation;content of sports moral evaluation;criteria of sports moral evaluation
收稿日期:2018-02-20
基金项目:2017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 B2017227),2016年度武汉体育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2016QZ06),武汉体育学院东湖学子资助项目。
作者简介:祝大鹏(1976-),男,博士,教授,研究方向运动心理学。道德评价是指生活于现实社会关系中的人们直接依据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准则,通过社会舆论或个人心理活动等形式,对他人或自己的行为进行善恶判断[1]。道德评价标准是决定道德评价结果的重要因素。
作为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也是道德教育和价值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体育道德研究逐渐成为体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等领域学者关注的热点,并开展了系列研究,对体育道德的概念、构成要素、理论、测量和体育道德教育进行探讨,取得了丰富的理论成果,为发挥体育运动的德育功能提供重要科学支撑。祝大鹏(2009)总结了不同学科对体育道德的概念界定后认为,体育道德的主要特征包括:关注和尊重规则和裁判、社会规范、对手,对比赛全力以赴,对所有体育参与者没有消极表现[2]。
从当前国内外体育道德研究文献来看,一个较为现实的问题是研究者对体育道德评价标准的理解处于较为混沌的状态。有研究者针对普遍的体育现象提出一般性体育道德评价标准,也有研究者针对特定事件就事论事,进行体育道德评价。这种体育道德评价的无序状态固然与研究者在体育道德的概念界定和理论依据上的差异有关,但对体育道德评价缺乏系统、科学的认知,缺少统一的体育道德评价标准却是直接原因。
對于体育运动中的某种行为或特定体育事件来说,是否属于体育道德范畴,违反了哪些体育道德规范,其严重程度如何,这些问题都必须依据体育道德评价标准才能给出客观、全面、准确的解答,否则就会变成“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无休止争辩。
没有科学规范的体育道德评价标准,一方面人们缺少体育道德评价的准绳,对相关事件和行为就无从评价好坏优劣,不利于体育道德理论研究与发展;另一方面,对于同一体育道德事件,人们依据的道德评价标准不同,也会做出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的评价结果,不利于体育道德实践建设。
在当代中国, 随着体育领域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体育领域道德问题的内涵与外延均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重大体育道德事件的发生也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从竞技体育领域内的假球、兴奋剂,学校体育的“小学生假球事件”,到全民健身领域的“马拉松替跑”,体育道德问题广泛存在于体育运动的各个领域和层次。而每当这些事件发生之后,关于事件道德与否、谁应受到道德谴责与处罚等问题则必然会出现正反两种不同的观点。
这种乱象一方面反映了我国体育领域的道德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相关法规制度尚不健全,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们在理论上缺乏科学的体育道德评价标准,处于“无据可依”的尴尬局面。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体育道德评价标准也基本处于空白状态,这就造成了人们对体育道德事件评价标准的不确定性、评价过程的随意性和评价结果的主观性,将一般社会道德评价标准套用到体育道德评价上。这也是当前我国体育领域道德建设工程中迫切需要明确和解决的问题。
1体育道德评价对象
1.1道德行为
山东体育科技第40卷总第174期2018年第3期祝大鹏,等体育道德评价对象、内容与标准研究No.3 2018当前学界普遍认为体育道德评价的对象是“体育情境中自己或他人的行为”。道德行为是个人在一定的道德认知的指引下和道德情感的激励下,表现出来的对他人和社会具有一定道德意义的行动。体育运动中的道德行为往往是体育参与者在道德认知、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三者共同作用下的行为选择结果。对体育运动中的道德行为进行评价有助于人们辨明是非、善恶,有助于建立正确的体育道德观,促进体育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目前学界对体育道德评价的研究主题也主要集中在体育道德行为上。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外显的体育道德行为具有直观性,易于观察和测量;二是,相对于道德认知、情感和意志,体育道德行为的培养是体育道德建设工程的最重要目标。目前国内外对体育道德行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体育道德行为、攻击行为、亲-反社会行为等方面。因此,体育道德行为是体育道德评价的重要对象。
1.2道德品质
在实际的体育道德评价中,经常会出现将对事的道德评价和对人的道德评价等同的现象,比如运动员在体育比赛中的非主观恶意的严重犯规或在他人胁迫下的服用禁药行为,或者运动员偶尔在比赛中做出不良行为。从行为本身来看,这些行为的确违反了体育道德原则,属于典型的非体育道德行为,但如果忽略了运动员个体的主观意愿和所处的特定环境而武断地认为该运动员的道德品质低下,也有过分推论之嫌疑。
道德行为是个体道德品质的重要外在表现。在体育道德评价中既不能将道德行为等同于道德品质,又不能否定道德行为与道德品质之间的密切联系。有效的解决办法是将道德品质纳入体育道德评价的对象,对道德品质进行科学评价。
道德品质是一定社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在个人思想行为中的体现,是个体在道德行为中表现出来的比较稳定的特征和倾向[3]。 道德品质是个人道德意识与道德行为的有机统一,具有高度自觉性、综合性、必然性、稳定性的特点。道德行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也受个体道德意识的支配,但毕竟带有个别性、偶然性、可变性和随机性的特点。这种差异就会造成道德行为和道德品质不一致的情况。
因此,在体育道德评价的内容上,需要将道德行为和道德品质同时作为评价对象,先进行体育道德行为评价,即“就事论事”,再进行道德品质评价,即“就事论人”。
2体育道德的评价内容
2.1体育道德认知
道德认知是对于行动准则的善恶及其意义的认识,既包含着对一定的道德知识的领会,也包括以这些知识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变为信念并且以此来评价自己和别人的道德行为。
“听其言,观其行”,对于体育道德认知的评价主要通过对被评价者对自己或他人在运动中的言行的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进行分析,以评价其道德认知水平。高体育道德认知水平者在体育道德评价中表现为自律性、全面性、原则性和自评为主,低体育道德认知水平者则表现为他律性、片面性、情境性和他评为主。
运动员需要对比赛的规则、项目文化、礼仪进行系統学习,熟练掌握并从内心认同学习内容,在训练和比赛中坚持遵守规则和运用所学知识。对他人在体育运动中的道德行为做出客观全面的评价,对自己的行为能够及时反思,敢于承认过错并及时改正。比如有的运动员无论在赛场内外做出任何违背体育职业道德或社会公德的行为之后都会及时通过各种渠道表达歉意或(并)进行补救措施,并保证改正错误。此种行为大都会获得公众的谅解,也反映出运动员良好的道德认知水平。
缺乏正确道德认知的运动参与者则会片面理解道德知识,从某一方面对他人的道德行为进行评价,忽视对自我言行的道德反思,不敢承认自己的道德言行上的过错,而是通过体育道德推脱机制来降低自己在道德过错中的责任,以减轻自己的消极道德情感。
道德推脱是低道德认知水平的运动员在比赛中常用的认知策略。体育道德推脱是指运动员或教练员为了减轻因自己的违反体育道德行为带来的负面情绪体验而表现出的一种带有倾向性的认知评价[4]。
有研究者[4-5]在体育运动领域对运动员道德推脱进行研究,结果发现运动员体育道德推脱调节机制包括行为重建、优势对比、责任转移、结果扭曲、非人性和责备归因等6个方面。
如2017年7月,英超球队切尔西队和阿森纳队在北京进行了一场热身赛,赛前切尔西球员肯尼迪(Kenedy)在社交账号上发表辱华言论视频。在遭到中国球迷和媒体关注后该球员不是及时道歉而是采取辩解来推脱责任,后面在俱乐部和媒体的压力下才做出道歉。这样的言行不但反映了该球员较低的职业道德认知水平,也给所属俱乐部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2.2体育道德情感
道德情感是伴随着道德认知而产生,对人的道德需要是否得到实现所产生的一种内心体验。道德情感是道德认识的激发力量和驱动力量,对道德行为具有重要调控作用。积极的体育道德情感体验会强化、激励运动参与者表现出更多的体育道德行为,而消极的体育道德情感体验则对运动参与者的不良体育道德行为产生约束作用。
爱国主义情感是体育道德情感的最核心部分。参加国际大赛的运动员都将为国争光视为最大荣誉。集体的荣誉感、自豪感和成就感激励着运动员刻苦训练,比赛中奋力拼搏,为集体和国家争得荣誉。当由于自己的不良行为给集体荣誉和国家形象造成负面影响时,运动员则会体验到内疚感、自责感和羞愧等消极情感。
高道德情感水平的运动员一方面在训练比赛中努力追求积极道德情感体验,另一方面在出现过错行为之后及时承认并做出补救措施,减轻自己的消极道德情感体验。
体育道德情感的评价主要通过个体行为表现的自觉积极性和主观自我报告内容两个方面来进行。
2.3体育道德行为
道德行为是个人在一定的道德认识的指引下和道德情感的激励下,表现出来的对他人和社会具有一定道德意义的行动。体育运动中的道德行为是体育参与者在道德认知、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三者共同作用下的行为选择结果。因此,在对个体的体育道德品质进行评价时,必须兼顾道德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因素。比如运动员在教练员的威胁下服用违禁药品或者故意输球的行为,虽然行为上违反了体育道德,但由于这种不当行为违背了运动员的主观意愿,因此不能武断地做出运动员道德品质好坏的论断。
另外,对于个体在体育运动中偶尔表现出来的轻微的违背体育道德的行为(比如足球比赛中运动员由于对裁判判罚不满赛后拒绝与裁判握手的行为),在对其进行道德评价时也要考虑具体情境。
3体育道德评价的标准
道德评价标准是个人或社会用来评价道德主体的道德行为的依据,是个人或社会利益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反映。道德评价标准是评价道德标准与具体道德行为之间的中介变量,直接作用于具体道德评价对象。因而体育道德评价标准的正确与否直接决定了最终的评价结果,对运动员的个人成长以及运动项目的发展具有重要导向作用。
道德评价标准不同,对行为和行为主体的评价及结论就不同。伍志燕(2012) [6]认为道德评价标准包括具体标准、一般标准和终极标准等三个由低到高的层次。道德评价的具体标准、一般标准和终极标准之间既相互独立,各有其适用的层次和范围,又彼此联系,只是在不同的情况下各有侧重。因此,我们在运用体育道德评价标准对运动参与者的具体行为进行道德评价时,要综合考虑三个标准,使之协调统一。
许东黎(1998)认为[7]道德包括作为社会意识形态存在的道德和作为实际行为发生的道德行为、道德生活或道德实践两层含义。该研究提出,根据评价的主体不同,将道德评价标准分为个人的道德标准和社会的道德标准;根据评价的内容不同,将道德评价标准分为具体标准、一般标准和根本标准三个层次。该层次划分标准与伍志燕(2012)[6]的分类基本一致。
不同层次的道德标准之间存在着有机联系, 不能将其割裂开来孤立地使用。要依据不同层次的道德标准对相应道德问题做出正确、科学的评价。运用道德评价标准来对行为或人进行道德评价时,既要考虑评价对象所处的特定社会环境中的一般道德原则,也要考虑到行为或个人的道德性质,同时要兼顾所选道德评价标准是否与社会发展和全人类整体利益相一致。在社会变革和转型时期,传统道德评价标准会遇到各种新的挑战,这时就需要道德评价的终极标准或根本标准作为道德选择和决策的主导标准发挥其作用。
本文综合前人对道德评价的标准分类,选择从具体标准、一般标准和根本标准三个层次分别阐述体育道德评价标准,以期为我国体育领域内的道德评价和道德建设提供理论依据。
3.1体育道德评价的具体标准
道德评价的具体标准指在针对具体行为的道德评价中,个体或社会所依据的道德原则或规范。具体标准的选取是否正确,直接决定了道德评价的结果。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人类社会价值体系日益多元化,每一个道德评价的具体标准都能找到其历史存在依据和价值。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民族、不同阶级中所适用的道德评价的具体标准也不尽相同,甚至前后矛盾,这就造成了在具体的道德評价中,道德标准的多样性、主观性和复杂性。
如何在现实中对体育运动中的行为进行道德评价?当对体育运动中的具体行为进行道德评价时,如果不存在多种相互冲突评价标准,则可以依据既定的具体评价标准对特定行为进行道德评价。例如体育比赛中的暴力行为。如果存在多种不同的甚至相互矛盾的评价标准,则需要借鉴体育道德评价的一般标准或根本标准作为解决差异和矛盾的依据。例如足球比赛中一方球员在对方队员受伤倒地现场接受治疗时趁机发起进攻并取得进球,这种行为本身是符合足球比赛规则的正当行为,而对于另一方球员来说,认为这种行为违背了足球比赛中约定的习俗,从人道主义角度来说应该停止进攻,在治疗结束后再恢复进攻,而不应该乘人之危,属于不当行为。对于这种相互矛盾的道德评价结果,就需要依据更高层次的评价标准来解决这一问题。
3.2体育道德评价的一般标准
一般标准是指一定社会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一般标准主要用来从道德上评价一个领域、地区、行业等群体性活动和行为。在阶级社会中一般标准直接反映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在当今中国社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核,具有深厚的道德根基,蕴含着丰富的道德内涵及道德价值。主要表现在:1)以满足广大人民的现实需要为目标,符合人民的价值选择;2)以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最终目标,为人民谋福祉,符合人民的精神信仰[8]。
张卫明(2016)[9]研究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人们对社会主义价值最根本的看法和观点,是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道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国家道德、社会道德和个人道德的高度凝练和集中概括。吴东华、常荆莎(2011)[10]在分析社会核心价值与社会道德建设的关系后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具有内在一致性,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要求。
刘永忠(2000)[11]认为道德评价的一般标准要能够“符合社会主义道德的根本原则和基本规范,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服务对象和协作对象的利益以及本团体的正当利益”。因此,我们在确立体育道德的一般评价标准时,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本理论依据,辩证看待并综合考虑运动员个人成长、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和运动成绩之间的关系,根据不同评价对象从国家、社会和个体的层次对体育运动中的各种活动和行为进行道德评价。
在运用体育道德评价的一般标准时,既要将其与阶级标准区别开,又要认识到其局限性。对于同一体育活动或行为,如果不同团体的利益之间存在冲突时,则需要运用体育道德评价的根本标准进行判断。例如在全运会上各省市之间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仅从一般道德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就会体现出较大的局限性。
3.3体育道德评价的根本标准
道德评价的根本标准是指人们在进行道德评价时的终极价值原则和价值理想,即社会的进步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它是以社会进步的历史尺度为衡量标准,重点强调对行为者品质善恶、道德行为正当与否的价值判断。刘永忠(2000)[11]认为道德评价的根本标准要“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有助于社会的进步和人的完善”。
体育道德评价的根本标准同样要与一般道德评价的根本标准保持一致,通过体育道德评价的导向作用,正确引导人们参与体育运动,在提高人们身心健康的同时,发挥体育运动的德育功能,促进社会进步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另外,体育道德评价的根本标准还是解决体育领域内道德评价冲突的重要依据。在体育道德评价的具体标准和一般标准难以有效发挥判断作用时,就需要运用根本标准来解决问题。
例如2012年伦敦奥运会上中国羽毛球队女双队员在比赛中消极比赛事件。从运动员个人角度来看从该行为(故意输球)中获得了利益,从整个羽毛球队来看有利于球队目标(夺冠)的實现,似乎也是为国争光,所以,仅仅依据体育道德评价的具体标准或一般标准难以做出准确评价,必须依靠体育道德评价的根本标准才能做出准确客观的评价。因为该种行为虽然满足了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但对于公平竞争的奥运精神是一种亵渎,也严重违背了运动员的职业道德,极大损害了运动项目的健康发展,造成了负面的社会影响效应。因此,根据体育道德评价的根本标准,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非体育道德行为。
3.4体育道德评价三层次标准的有机联系
评价体育道德,总是需要依据一定的标准或参照系才能够保证评价结果的一贯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由于体育运动的社会性,体育道德本身也具有明显的历史性烙印,这就决定了体育道德兼具当代性和历史性、特殊性和一般性特点,也反映出体育道德评价标准的复杂性。
具体标准、一般标准和根本标准这三个不同层次的体育道德评价标准是相互统一的有机整体,在运用时不可人为将其割裂。首先,根本标准是体育道德评价的宏观标准,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一般标准和具体标准则是根本标准在体育运动实践中的具体化和实际应用。其次,一般标准是基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育道德评价标准在评价体育活动或行为过程中的具体运用,具体标准则是根本标准在评价体育运动中的个体行为过程中的具体运用。根本标准决定着体育道德评价的性质和方向;一般标准和具体标准是对根本标准的有益补充、丰富和完善,并在此基础上提升了体育道德评价标准在具体评价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三个不同层次的标准要素的辩证统一使体育道德评价标准成为一个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统一、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一致的相对完善的评价系统。另外,在运用体育道德评价标准进行道德评价时,还需要将其与评价体育道德的标准有机结合,站在社会文化历史和生产力发展的高度来判断所建立的体育道德评价标准的原则性和规范性,为衡量善恶标准提供客观尺度,保障体育道德评价始终保持在正确的轨道上[12]。
4小结
4.1体育道德评价的对象包括体育道德行为和体育道德品质。在实际的体育道德评价中要将对事的评价和对人的评价区别开来。
4.2体育道德评价的内容包括体育道德认知、体育道德情感和体育道德行为。不同的评价内容其评价方法也不同。
4.3体育道德评价标准包括具体标准、一般标准和根本标准三个层次。不同层次的评价标准之间既有所侧重,又密切联系,是一个相互统一的有机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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