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独角兽”归来
2018-05-14常潆木
常潆木
“独角兽”体量巨大,对产业格局和国家战略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自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发布以来,各界给予“独角兽”高度关注,各省甚至成立专门部门寻找“独角兽”企业,证券发行部也为其开通IPO绿色通道。在新能源领域也不乏“独角兽”的身影。其中,宁德时代、北汽新能源等都已快速过会完成国内A股上市,其他企业也在择机回归或上市。在此背景下,全球最大的清洁能源集团协鑫集团最核心的业务子公司之一保利协鑫也在考虑分拆多晶硅、硅片等光伏材料业务回归国内主板。行业预测,若保利协鑫此次完成分拆,将有望冲击千亿市值,进而成为能源领域又一家“独角兽”企业。
快速打通过会通道
“独角兽”企业是指估值超过10亿美元,成立10年以内,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的企业。科技部《2017年中国“独角兽”企业发展报告》显示,2017年我国“独角兽”企业达164家,总估值超过6000亿美元,其中新能源“独角兽”企业9家。
绿色通道开通之前,在国内A股上市道路艰险,初创的企业往往难以满足其中的许多限制条件,这是许多具有“独角兽”题材的企业选择海外上市的主要原因。
首先,国内A股上市需满足“连续3年净利润超过3000万”这一门槛,大部分初创“独角兽”企业难以企及。新兴产业的公司虽前景可观、利润可期,但前期需要巨大的研发投入,在产品完全商业化前盈利能力都较差,连续几年处于亏损状态的企业也并不鲜见。与此相比,在美国等海外市场上市,则没有这条硬性规定。美股上市的京东、特斯拉也存在连年亏损的状态。
其次,国内限制外资持股比例的红线,也是影响“独角兽”企业获得海外融资巨大门槛。但海外投资历来是“独角兽”企业的重要融资来源。
同时,制度上的设计也成为“独角兽”企业难以逾越的鸿沟。针对企业同股不同权的规定,相关法律也与很多“独角兽”的现实相冲突。阿里巴巴因为港交所反对“合伙人制度”不认可,且对“同股不同权”制度不松口,而最终选择在美国纽交所上市。
綜合来看,国内“独角兽”企业选择境外上市的原因,无外乎旧规则和制度与新经济发展的冲突。
国内外估值差异巨大
笔者相继采访了几家新能源“独角兽”、行业地位较高的新能源公司以及相关的证券分析师,就新能源“独角兽”企业在国内外股市估值差异较大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国内知名光伏企业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则感慨国内外股市对“独角兽”企业的估值可谓天壤之别。一些数据也可显示出国内外估值的巨大差异。
在美国上市的阿特斯集团2017年的总销售额达到230多亿元,但在纳斯达克的市值却仅在1亿美元左右。对比同行业的美国First Solar公司,其2017年的销售额仅为29.4亿美金,约192亿元人民币,但其市值却高达77亿美元;对比国内同行业的企业,隆基绿能2017年营收163.62亿元,市值78亿元;协鑫集成2017年营收144.47亿元,市值24亿元。因此在海外上市的“独角兽”企业略显落寞。
造成如此悬殊的股票市值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原因无外乎是对本国企业的保护。一些专家表示,尤其是在新能源领域,无论是美国还是欧洲,对本国企业的保护力度都非常大,因此,在美国股市,First Solar市值高于阿特斯这种现象非常常见。
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魏秋利分析指出,国外市场的估值,会将企业放到全球同类型的企业中去比较,在国内更多的,则是考虑企业在国内市场的地位和排名。因此,表现在国内行业内第一名和第二名估值差异就很大,这也是影响国内外估值差异的主要原因之一。事实上,对企业估值大小的决定因素,首先是行业的发展前景,其次是要将企业放在行业内进行横向对比。
期待回归塑造新格局
选择国内上市或回归,成为现阶段新能源“独角兽”企业展现真实估值的最佳途径之一。
主要原因是国内市场估值远高于国外,而拥有高估值的企业往往被赋予强劲的资本助推力量,通过国内资本市场解决企业发展融资难、成本高的难题。
同时,“独角兽”企业可以推动行业产品的规模化生产,提升研发能力和总体竞争力,并淘汰落后产能。
北汽新能源相关负责人表示,北汽在国内完成上市,一方面可以获得资本市场的支持,推动公司跨越式发展;另一方面,也希望成为处于快速上升期的新能源行业的标杆企业,从而引领技术创新和产业加速发展,促进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阿特斯相关负责人也强调,在美国上市的光伏企业,总体来说国际化程度高,技术研发和市场开发能力都很强,这些企业的回归,可以更好地推进中国光伏业生态圈的规范化发展,推动产业的规模效应,促成更好的产业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