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
2018-05-14
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合同当然终止?
编辑同志:
2015年,单位与我签订了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书》,这个合同是有连续性的,我2009年就开始在这儿工作,后来由于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案件审理了不到三年,刑满(不到一个月)释放后才又回来,回来就赶紧与单位签了上术合同,但单位对我之前的工作却不认可了,认为案件审理期间我和单位之间没有劳动关系,并且拒绝给我发工资。请问:单位有道理吗?被追究了刑事责任,劳动合同就自动终止了?
江西 杨欢
杨欢读者。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您被追究刑事责任,您单位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其必须行使该权利,如果仅是因为您被判刑事责任,您单位也没有证据证明与您解除过了劳动关系,那么就不能认定您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自动终止了。
新房东想要毁约,我能说“不”吗?
编辑同志:
我大学毕业之后租了现在的房子,和房东一次性签了两年的租房合同。我们约定房租预先一年一交,因为我租住的时间长,月租金比附近均价要低。上个月,房东将这套房子卖给了李女士,李女士就成了我的新房东。前两天,李女士找到我,表示因为房租过低,要我每月多付500元房租,否则就让我搬家。请问:李女士的要求我能拒绝吗?我和前房东的租赁合同对李女士有效吗?
湖北 刘娟
刘娟读者:
您可以拒绝李女士的要求,并有权按照和原房东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房租和租赁期限,租至合同期满。在民法中,有一項重要的原则是“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即“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李女士作为房子的新房主,理应继续遵守您与原房主之间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但是,如果您与原房主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就只能与李女士就租金等问题进行协商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李女士可以选择不再继续将房子租给您。
用人单位能限制女员工结婚生育的权利吗?
编辑同志:
我2016年8月1日入职A公司,与其签订了自2016年8月1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为更好地履行合同,乙方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不得结婚、生育,如不遵守即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2017年2月14日,我和男友领取结婚证,并进入“隐婚”的状态,2017年12月17日我发现自己怀孕了,“纸包不住火”,经营激烈的思想斗争,我有12月20日告知公司自己结婚并怀孕的事实。公司老板知道后大发雷霆,并当场表示辞退我。请问:公司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北京 齐晓倩
齐晓倩读者:
首先,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因此,A公司与您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限制结婚生育的条款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其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因此,A公司不得单纯以您怀孕为由与您解除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继续履行与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如A公司拒绝,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抵押权人是否有权任意处理抵押物?
编辑同志:
2015年8月,一个朋友向我借钱,我本来不想借给他,怕他日后还氏困难,但是他说可以拿车作抵押,我就同意了。我俩签了《借款合同》和《车辆抵押合同》,约定我借给朋友十万元,借期一年,以一辆汽车为抵押,并于当天办理了车辆抵押手续。然后,朋友就将汽车登记原件交给我。可到了还款时,朋友并没有把钱还给我,我就到他的住所,把车开走了。其间,朋友找我,让我把车还给他,我不同意。请问:抵押权人是否有权任意处理抵押物?
河南 齐大龙
齐大龙读者:
物权法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该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由此可知,抵押权人对抵押权行使并非任意为之。您在未与借款人协商实现抵押权方式的情况下,就直接将车辆开走,缺乏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