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慎推进电子商务立法
2018-05-14文|吴力
文|吴 力
中国作为全球规模最大、最具活力的电子商务市场,制定一部中国电子商务领域的基本法律—《电子商务法》日益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2018年4月11日,2018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大会暨首届数字贸易博览会发布的《世界电子商务报告》显示,目前已经有超过70%的国家通过了电子交易法。中国作为全球规模最大、最具活力的电子商务市场,制定一部中国电子商务领域的基本法律—《电子商务法》日益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事实上,中国的电子商务立法之路已经走过近五个年头。近五年间,电商法从列入立法规划到“二审”,为何未能出台?面对国际经贸规则的风云激荡,电商法需要如何着眼全球,才能立于未来国际竞争之鳌头?
期待立法步伐快
2017年10月,《电子商务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这是继2016年12月后的最近一次审议,也意味着电商法出台的脚步越来越近。
“制定一部中国电子商务领域的基本法律,对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期,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司长骞芳莉在接受采访时透露,目前全国人大正在进一步研究对草案做修改完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最近发布的电子商务产品抽查结果显示:2018年一季度,在抽检的309批次产品中,不合格率达30.74%。抽查发现服装类产品纤维含量不合格情况严重、旅行箱包产品振荡冲击性能不合格情况严重等突出问题。此外,电子商务发展中还存在诚信缺失、恶意评价、快递物流保障不充分等问题,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规范”何时推出,受到各界期待。
在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安徽省商务厅厅长张箭、黑龙江飞鹤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冷友斌等官员和企业家均提出,期待《电子商务法》加快立法步伐,早日出台。此外,还有中国联通湖南省分公司总经理唐永博等期待对《电子商务法》作进一步修改。比如将跨境电商和微商等纳入《电子商务法》监管,对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更多立法支持,对电商平台过度采集个人信息说不,进一步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进一步明确电商发展的主管部门等。浙江省义乌市市长林毅则提交了《关于〈电子商务法〉二审稿的修改建议》,对法律适用范围、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消费者知情权、平台经营者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修改建议。
2018年4月11日,浙江金华以“电商新时代贸易新动力”为主题的2018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在义乌国际博览中心举行
骞芳莉表示,随着新技术、新模式涌现,电子商务发展日新月异,而且发展涉及面广。《电子商务法》作为电子商务发展的基本法,与行业和消费者利益息息相关,因此立法进程更加审慎。目前,《电子商务法(草案)》已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正在对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
更需审慎和大智
实际上,《电子商务法》在2013年就已经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至今可谓增删近五载,数易其稿,可千呼万唤,却为何迟迟未能与公众见面?
“在推进电子商务法立法过程中,涉及面非常广泛,各方对该法规范的对象、环节、方式方法等均有不同的认识。”参与立法过程的骞芳莉对立法的复杂性和难度深有感触。
骞芳莉表示,除了涉及面广泛,电商作为新型现代流通方式,尚处于蓬勃发展之中,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层出不穷,应用领域不断拓展,跨界融合特征显著,这也为立法推进增加了难度。她强调,正因为关乎着几乎每一个公众的利益,关乎着新业态的长远发展,《电子商务法》的制定成为一项庞杂而系统的工程,其出台更加考验着立法者的“审慎”和“大智”。
2018年2月9-10日,首届世界海关跨境电商大会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
2013年,全国人大财经委负责牵头草案起草工作,形成了由国务院12个部门参加的起草组。历时近五年,起草组重点研究了16大方面课题,形成30多份研究报告和2份电子商务立法大纲和2个版本的草案建议稿,最终形成草案建议稿初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并召开了国际研讨会反复研究修改,最终形成较成熟的草案,并有了2016年和2017年先后两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总的来说,《电子商务法》将以推动中国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电子商务对数字经济引领带动作用为目标,对条款进行进一步完善。”骞芳莉表示,目前,电商法在涉及合同、不正当竞争、垄断等问题上还需要处理好该法与现有法律的衔接问题,确保顺畅地融入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中,《电子商务法》的完善出台还需各方面共同努力。
着眼国际电子商务规则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中国正由电子商务的追赶者成为领跑者,如何在全球语境下考量《电子商务法》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日前,2018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大会暨首届数字贸易博览会发布的《世界电子商务报告》显示,中国使用移动端进行网购的消费者占到88%,全球排名第一,成为全球规模最大、最具活力的电子商务市场。
而且,近年来,跨境电商作为蓬勃而起的新业态,更加受到各界关注。商务部部长钟山在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表示,中国跨境电商规模已稳居世界第一,覆盖绝大部分国家和地区,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中国电商在具备全球影响力的同时,应当如何积极主动参与电子商务国际规则制定?如何为电商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尚待进一步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电商领域的国际规则制定逐步受到关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国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乃科提交了《关于顺应电子商务全球化趋势推动制定跨境知识产权保护新规则的建议》,提出了推动国内立法与跨境知识产权保护接轨等多项建议。
骞芳莉表示,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丝路电商”将带动中国更加广泛地参与全球电子商务合作,也为中国参与和引领电子商务国际规则制定提供了重大契机。自2015年以来,中国已与法国、智利、澳大利亚等9个国家建立双边电子商务合作机制,积极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17个自贸协定的电子商务议题谈判,营造互利共赢的电商规则环境。并且,中国积极参与引导世贸组织、金砖国家、上合组织等多边贸易机制和区域贸易安排框架下电商议题磋商,为多边机制发展完善作出中国贡献。
骞芳莉表示,下一步将着眼国内和国际,着眼当前和长远,加快完善《电子商务法》。商务部将继续积极推进“丝路电商”建设,主动推进电子商务国际规则谈判,全面升级以跨境电子商务为主的货物监管制度和贸易便利化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