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独”分子冲击立法会被判非法集结罪
2018-05-12凌德
环球时报 2018-05-12
本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凌德
香港西九龙法院11日宣布,“港独”组织青年新政的核心人物梁颂恒、游蕙祯及3名助理,由于在2016年冲击立法会会议室,非法集结罪成立,延后宣判。
2016年10月12日,主张“港独”的梁颂恒及游蕙祯在宣誓就任立法会议员时涉嫌辱国,被立法会秘书长陈维安拒绝监誓,其后被取消议员资格。11月2日,梁游及3名助理在未经立法会主席批准的情况下,强行进入立法会会议厅,企图自行宣誓,其后与保安员推撞,导致6名保安员受伤。
据香港网媒“香港01”报道,法官王诗丽11日在宣读判词时表示,5名被告当时明显有共同目的聚集,在立法会会议室外扰攘近20分钟,以人数和阵势不断冲击保安,扰乱程序以进入会议室,令保安人员受伤,梁颂恒曾做出挑拨性行为。针对梁游二人称,他们当时的立法会议员身份尚未被取消,有权进入会议室,法官称,即使二人当时时任立法会议员,但这不成为他们犯罪的护身符。
梁游二人11日表示不服,将视判决结果决定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