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区域环境噪声现状分析与建议
2018-05-11王玉芬
王玉芬
(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山西 太原 030002)
引 言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工业化的进程不断加速,城区面积迅速扩大。与此同时,太原市在建筑、交通、餐饮、娱乐等方面环境噪声纠纷频发,扰民投诉居高不下,原有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已不能适用城区发展需求。为了能够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声环境质量的要求,制订相应的环境噪声控制规划、加强声环境管理已成为当务之急。而系统地分析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现状就是强化城市环境噪声监管、改善和提高城市声环境质量、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
1 数据采集
1.1 区域监测的点位设置
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附录B中声环境质量功能区普查监测方法,将整个城市建成区网格划分成多个等大的正方型网格(750m×750m)。对于未连成片的建成区,正方形网格可以不衔接。网格中凡是水域面积为100%、军事涉密区、大型公园绿地、农田、矿区、山区、飞机场及建成区不足50%的均为无效网格。
在每一个网格的中心布设1个监测点位。若网格中心点不宜测量(如水面禁区等),应将监测点位移动到距离中心点最近的可测量位置进行测量。测点位置要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测点一般选择户外的要求。监测点位高度距地面为1.2m~4.0m。
本市例行性的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原有295个(有效点位232个)。对现有建成规划区进行布点,保留原执行的295个网格,其余建成区同样以750m×750m网格划分与布点,增 加 监 测 点 位55个,对其进行现状调查,然后进行现场监测。
1.2 区域监测的频次、时间与测量
昼间监测1次,并在昼间正常工作时段内测量,测量时段覆盖整个正常工作时段。夜间监测1次,监测从夜间起始时间开始,测量时段覆盖整个夜间时段。监测避开节假日和非正常工作日。每个监测点位测量10min的等效连续A声级Leq(简称等效声级)。本文采用了2006年—2011年共6a的太原市区域环境噪声例行监测资料进行分析。
2 结果与讨论
2.1 区域环境噪声年度变化规律分析
2006年—2011年,太原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分别为53.1、53.4、53.3、53.1、53.1、53.2dB,6a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3.2dB。2007年最高为53.4dB,高出6a平均值0.2dB。6a平均等效声级变化较小,趋于平稳。2006年—2011年评价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见第145页图1。
2006年—2011年,区域环境噪声达标率分别是71.98%、68.10%、68.10%、72.41%、73.71%、76.29%。2009年—2011年,太原市政府先后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工业企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噪声进行了有效的控制,区域噪声环境质量达标率呈平稳上升趋势。
图1 太原市区域噪声年度变化图
2.2 区域环境噪声不同等效声级影响分布状况分析
2006年—2011年,区域环境噪声不同等效声级影响分布规律相同,区域环境噪声在51dB~55dB等效声级覆盖面积最大;其次为45dB~50dB和55dB~60dB等效声级覆盖面积较大;其余噪声水平影响较小,无75dB以上声级。2011年,覆盖面积最大,面积为72.56km2,占总网格面积比55.60%。2007年,等效声级51dB~55dB最小为61.88km2,占总网格面积比47.41%。2006年—2011年区域噪声不同等效声级分布比例示意见图2。
图2 2006年—2011年区域噪声不同等效声级分布比例示意图
2.3 区域环境噪声声源状况分析
2006年—2011年,影响区域环境噪声的主要声源为生活噪声,其次是交通噪声。按声源构成比统计,两者合计,2010年最小占到了84.50%,2009年最大占到了88.4%。其中,生活噪声所占比例按年排序,分别为44.80%、50.40%、52.20%、56.90%、59.10%、58.60。2006年—2010年,逐年增加,2011年有所下降。交通噪声所占比例按年排序,分别为40.90%、37.50%、35.30%、31.50%、25.40%、29.7%。2006年—2010年,逐年减少,2011年有所上升。总体趋势为生活噪声所占比重有所增加,交通噪声所占比重有所减少,其他噪声影响略有变化。区域环境噪声声源构成详见表1。2006年—2011年区域环境噪声声源结构年度变化示意图见图3。
3 建议
1)制订噪声防治规划通过规划的实施,要求各功能区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市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噪声扰民问题明显缓解,为人民群众营造舒适、安静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
表1 2006年—2011年区域环境噪声声源状况统计表
图3 2006年—2011年区域环境噪声声源结构年度变化示意图
2)加强噪声达标区建设
加强噪声达标区建设,根据已完成噪声功能区划的本主城和部分郊县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规模,结合城市总体功能布局,根据噪声环境功能区划结果,开展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提高噪声达标区覆盖率。
3)加强建设项目的审批
噪声功能区划是在结合城市用地现状及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的,对于在1类、2类区范围内新建的项目,应严格审批,避免在文教、居住设施旁建立噪声污染源。
4)完善噪声投诉与处理工作机制
根据本市环境噪声监督职责分工,相关部门设立噪声投诉热线与监督处理机构,设专人专职,根据各相关部门权责,制定行之有效的处理办法,让市民直接与相应监管部门联系就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5)完善交通设施建设,提倡绿色出行
为保障公众出行便利,减轻交通拥堵所产生噪声的污染,应大力发展以城区轨道交通、公交为主的交通方式,加大道路建设力度,发展新区建设,减轻目前主城区居住、交通压力,开展“无车日”宣传活动,提倡绿色出行,以减轻交通噪声污染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