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教育规律 理性看待孩子
2018-05-10郝振海
郝振海
这个故事在中国广为流传,故事原文为:宣和间,芒山有盗临刑,母亲与之诀。盗对母云:“愿如儿时一吮母乳,死且无憾。”母与之乳,盗啮断乳头,流血满地,母死。盗因告刑者曰:“吾少时,盗一菜一薪,吾母见而喜之,以至不检,遂有今日。故恨杀之。”呜呼!异矣,夫语“教子婴孩”,不虚也!相信大家一定读过这个故事,一定会为这对母子感到可悲!时至今日,这样的事例仍在上演。
家教的重要性
当下,许多教师一定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孩子没有智力问题,也没有身体问题,但他们不写作业,不学习,教师说服教育不起任何作用;教师想办法找孩子的亮点,表扬、物质奖励都不起作用;接下来教师使用自己能够使用的严厉的惩戒手段,孩子还是不学习、不写作业;最后使用杀手锏叫家长,而家长也表示很无奈。此时此刻,教师办法用尽,孩子成为胜利者,甚至会成为其他孩子眼中的英雄。此现象形成的原因与家庭教育脱不了关系,家长认为孩子不写作业没有太大问题,更没有及时的教育,在家长的默许下,教师的威严荡然无存。
此时,笔者想起了新加坡对不完成作业的孩子的教育:新加坡公教中学(附小)明确规定,一次完不成作业,由教师提出警告;两次就要告知校长;三次完不成作业的,通知家长。在新加坡,会对犯错误的学生“鞭打”以示惩罚,即用藤条打学生屁股。如果在一学年内有六次完不成作业,那么学生就要接受惩罚了,当然这种鞭打屁股的惩罚只对男生使用。且在执行前,学校会通知家长,如果家长不同意,那么就会更换其他的惩罚形式,且须家长提出,并且要合理;若家长同意了,在执行处罚时,家长必须要在场。
当家长对教师没有足够的尊重,孩子也就容易不听老师的话,课上不听不能更好的学习知识,课下不听不能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最终,受伤害的还是学生。
施暴者必须受到严惩
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对此,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然而我们不难发现,受处罚最重的几乎全是肇事学校的领导及班主任,而肇事学生大多因方方面面的原因,免于处罚,没有得到应有的教育。试想,这些孩子能够随着年龄的增长就增加道德认知,步入社会后安分守己吗?恐怕我们不能盲目乐观,他们甚至会因为“我自不同”而失去做人的底线。因此,校园暴力对于受害者也好,肇事者也罢,从长远看他们都是受害者!但肇事者在学校得不到严肃处理,这不仅是教师的无奈,更将是今后的隐患!
此时,笔者想起了美国洛杉矶的一起校园暴力事件:中国留学生暴力群殴同学事件。受害人不仅被打,还被扒光衣服、用打火机点燃其头发,被强迫吃沙子、吃她自己被剃掉的头发等,甚至还有人在她被迫害时拍下裸照和受虐照进行威胁。迫害过程长达5小时,致使受害人遍体鳞伤,身上多处淤青肿胀,双脚无法站穩。此事件影响恶劣,美检方最终判决两名主犯终身监禁,家长为此付出600万美金的保释金,超3600万人民币。更让当时舆论所不齿的是,事发后被告的父母首先做的是贿赂受害人与证人,企图用金钱私下解决,避免孩子受关押。同时,两名被告在第一次出庭时也完全懵掉了,他们一直认为学生之间打架最多就是被教师教训一顿,写个检讨就完事,不会影响他们继续上学,更不可能受到刑事处罚。然而在美国,如果不是他们家庭经济条件够好,很可能就要将牢底坐穿。如此重的处理,才有震慑力。否则,受伤害的还是孩子们。
受伤害的还是孩子
2016年3月21日,陕西宝鸡有2名男生与学校的一名男教师在学校附近居民区发生口角,多名居民看到男教师被2名男生连番殴打,企图阻止无果,最终报警。原来,男教师为学校的音乐教师,在课堂上与两名学生发生争执,放学后又遇上,再爆口角,最终酿成大祸。事件曝光后,当地教育局承认确实发生了学生殴打教师事件,是警方接警后,将男教师送医院治疗,同时两名男生被带到警局训诫,之后被放回。此事,我们没有再看到后续报到,想来原就应该宽容大度的教师是不应该与学生发生口角的,事后更不能为难学生。然而,这一事件却使许多教师心头乍凉,辛辛苦苦从教,怎收获的不是学生的尊重,而是一顿暴打呢?此事在朋友圈被广泛传播,致使教师在管理学生时思虑重重、畏手畏脚。《教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这些暴力事件在结果上,多数没有得到严厉的处理。
事件的受害教师是无奈的。中国传统文化一直倡导“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今天我们提倡师生平等,但学生至少应该尊重教师,不是把拳头挥向教师,这拳头打的不是教师的肉体,而是教师的心,乃至于许多教师的心。我们老是抱着他们是孩子的心态原谅了他们,试问他们长大成人,他们的拳头挥向其他的人、挥向社会的时候,谁会原谅他们?难道真正受伤害的不是他们吗?
案例剖析
据《平安济源》报道,2017年3月7日,济源市邵原镇发生一起命案。犯罪嫌疑人刘某(男,40岁,家住济源市邵原镇邵原村)以其儿子在邵原镇实验小学做操时被政教处教师聂某殴打为由,于当天下午5时20分,带着儿子来到聂某家中,动手殴打了聂某。双方争执中,刘某随手拿起放在煤炉上的剪刀将聂某胸部捅伤。聂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样的一件事情,同时毁了两个家庭。
无独有偶,新京报快讯(记者赵吉翔 杨锋):2017年12月4日,湖南省邵东县发生一起凶杀案。邵东创新学校班主任滕某在办公室约谈学生龙某及其家长时,被龙某持水果刀杀害。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事件带给大家恐怕不只是痛惜,更多的是疑问。当前,在社会普遍重教(家长花大价钱购买学区房)的情况,能够做到基本的尊师吗?面对无理取闹的学生与家长时,教师除了惶恐又能做些什么呢?
当前,家长暴打教师的事件并非个案,这是两个典型的案例。谁都爱自己的孩子,但要爱的理智,就以上两个案例,一个孩子毁了两个家庭。无论肇事者怎么忏悔,带来的严重后果都是无法弥补的。当家长将拳头抡向教师的时候,从眼前来看,家长的恶气出了,但带给孩子的是什么?会在孩子心理上留下什么?简单粗暴的处理问题,不能解决问题,带来的往往只是伤害,而受到伤害的恐怕远远不止这些。
本人从教20余年,当年一同步入教师岗位的老同事、老同学现在还坚守在教育岗位的不多了,有的在政界平步青云,有的退居二线。虽说人各有志,然而,与上面所述教师的这些无奈也脱不了关系。常听大家说:现在的孩子越来越难教了。笔者觉得出问题的不是孩子,而是部分教育的缺失,学校教育的无力。如果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不作为,就会出现“5+2=0”的现象。而这时一味地苛求教师,问责教师,是没有意义的。
当教师成为大众口诛笔伐的对象,当社会将所有教育问题推给教师又不给教师应有的权威的时候,教师剩下的恐怕只有无奈,无法改善当前教育现状。社会在进步,家长越来越重视孩子的教育,可更多的表现在对教育资源的争夺之上,不遗余力、想尽办法将孩子送入重点学校。而孩子进了学校,所有的教育问题就都有教师来负责了。这是当前众多家长的想法,即家长出钱,教师拿了工资就应该是万能的。事实如此吗?教师能替代家长的教育职责吗?即便教师想承担部分家庭教育的职责,家长又给教师相应的权利了吗?答案是否定的。
结束语
无论是孩子不认真学习,还是发生校园暴力事件,无论是学生与教师发生冲突,还是家长与教师发生口角,我们都不能以孩子尚小、教师应该更宽容、更大度、更完美为借口过分宽容,甚至纵容孩子,而应该教育家长遵循教育规律,严格要求孩子,理性地爱孩子,理智地处理校园突发事件,全面、正面、严肃、认真地教导孩子,使孩子们健康、阳光、快乐地成长。
(作者单位: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市镇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