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硬仗必须打赢
2018-05-10杨佩
2017年,全国有100个左右的贫困县实现脱贫,预计2018年还会有300个以上贫困县脱贫摘帽。贫困,正在各地的版图上退缩。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仍是住豫全国政协委员讨论发言中的高频词汇。委员们认为,脱贫攻坚战是一场锁定目标、任务和时间的硬仗,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就要“瞄准”最贫困的乡村、最困难的群体、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开展专项治理,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
过去五年,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委员们认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进一步加大精准脱贫力度。下一步,如何才能做到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通过深入调研,住豫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副主席、农工党河南省委主委高体健发现,脱贫攻坚工作当前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他将其归纳为:政治站位不够高、干部作风不够实、能力素质不够强、督查检查不够科学、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资金管理不够规范、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一些市县对脱贫攻坚是头等大事、第一民生工程的理解不深、认识不高,没有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而是就脱贫抓脱贫。”高体健对此指出,要提升站位、落实责任,突出市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乡村组织实施责任和村级脱贫责任组、驻村第一书记帮扶责任,压实行业、部门协调配合责任,狠抓精准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有的干部沉不下去,习惯于以文件落实政策、以会议推进工作,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有的干部存在畏难懈怠情绪和侥幸心理,政绩观念有偏差,过分关注个人得失、工作排名”“有的县、乡、村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分管负责同志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具体负责部门责任不明确不落实”“有的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与村干部分工不明确,衔接不紧密,工作协调推进力度不够,造成‘两张皮’……”
就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委员们建议,要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集中解决扶贫领域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工作的常态化监督,对违规违纪线索严查快办。同时,加强对基层扶贫干部的系统性、经常性培训,切实增强做好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的本领,打造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
委员们在讨论中指出,要集中力量抓好问题整改,补齐短板,做强弱项。对影响精准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的突出问题,对基层干部反映强烈的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迅速纠正,坚决整改。“追根溯源,举一反三,按照精准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制度机制,扎紧制度笼子。”委员们说
针对省、市、县各级各部门督查检查工作缺乏统筹指导、有效衔接,客观上造成督查检查次数较多、频率过高,加重基层负担的问题,委员们建议要督查检查、狠抓落实,改进督查检查方式方法,实行随机暗访督查常态化,真正了解真实情况、掌握准确动态。“建立完善精准脱贫攻坚的信息收集系统、分析研判系统、研究决策系统、推进落实系统、监督问责系统。”高体健委员指出,要统筹安排省、市、县一体督查以及行业部门联合督查,切实提高督查的权威性、实效性。
把好扶贫之“度”,确保现行标准脱贫质量
我国现行的扶贫标准是收入稳定超过贫困线,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这个标准是根据我国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的,符合我国的国情和国力。
住豫全国政协委员、省工商联主席梁静在实地调研中却发现,一些地方盲目提高扶贫标准,没有把好精准扶贫之“度”。
这样的现象很多:例如,某地D级危房补助标准为6.5万元/户,C级危房补助标准为3万元/户,由于存在3.5万元补助差价,导致群众争相评定D级;例如,某地推行公益岗位、光伏发电、金融扶贫、到户增收等政策性补助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全覆盖,从而导致建档立卡贫困户与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略高于贫困线标准的非贫困户,仅政策性补助一年就相差近万元;再如,某地脱贫户主要收入来源依靠政策性补助,一旦政策性补助标准降低或取消,则存在较大的返贫风险。
入户走访时,委员发现这些地方存在群众争当贫困户现象,个别建档立卡贫困户竟然希望能将贫困户身份传给子女。对此,梁静认为,盲目提高扶贫标准,将扶贫政策、扶贫措施视作一种“福利分配”,不仅加大了脱贫户返贫风险,也给百姓生活带来新的攀比和矛盾,给基层工作增加了难度和负担,不利于激发内生动力,影响脱贫质量。
通过深入调研,梁静委员建议,保证现行标准下脱贫质量,必须把好精准扶贫之“度”:
提高“参与度”,向基层干部和贫困群众传递明确的“政策支持勤劳致富,兜底保障只保基本生活”政策信号。“没有脱贫志向,再多扶贫政策资金也只能管一时。”梁静说,要及时纠正基层干部群众脱贫就是“给政策、给资金”的错误认识,通过提高贫困群众“参与度”来增强贫困户的“获得感”,通过提高“参与度”,激发自身发展动力。在完善制度设计时,除普惠政策外,应适当引入竞争性机制,让贫困对象通过竞争方式无偿或低偿获取帮扶机会,强化其脱贫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创新产业帮扶方式上,加快培育一批能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特色优势产业,完善扶贫收益分配和利益联结机制,让贫困户真正参与到产业发展各个环节,形成紧密联结的利益共同体。
强化“精准度”,提高扶贫政策的精准性、包容性和有效性。梁静指出,要充分了解各地实情,因地制宜创新扶贫举措,构建“点面结合、普惠与特惠”相结合的帮扶体系。“针对不同区域条件、不同贫困家庭的致贫原因,科学设定扶贫政策措施的合理时限,杜绝脱贫后再返贫的情况。”她说,要做好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有效衔接,完善政策、整合机制、加强统筹,为巩固脱贫成果提供支撑保障。
确保“稳定度”,进一步强化脱贫成效监督考核。“脱贫不是为了一时摘帽,而是要实现稳定脱贫。”为确保如期高质量稳定脱贫,梁静建议,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将“可持续”要求注入扶贫成效考核指标体系,在考核体系中增加脱贫成果“回头看”内容,即三年或五年的返贫率,对责任链条进行长期督查。同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提高群众参与度,确保脱贫成效群众认可。
统筹扶贫资源,更加公平惠及贫困人口
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基层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逐步显现,特别是在非贫困县、非贫困村中,更为明显。
以河南省为例,截至2017年年底,全省共有贫困人口221万人,其中非贫困县(包括已摘帽县)共有贫困人口68.6万人,占比31.2%;非贫困村(包括已脱贫村)共有贫困人口171.6万人,占比77.5%。由此可见,贫困人口占比仍然较大。
“国家制定的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政策,只针对贫困县,没有覆盖非贫困县。”梁静委员指出,非贫困县对享受国家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政策同样愿望强烈、呼声较高。但现行条件下,贫困村要在2020年以前全部达到脱贫标准、退出贫困序列,客观上形成了财政扶贫资金、金融扶贫资金等主要投向贫困村,出现不少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特色产业等明显优于非贫困村。
梁静分析认为,在非贫困村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占比较大,因病因残导致家庭贫困的较多,兜底保障刚性需求大。“以商丘市为例,2017年年底,贫困户中因病致贫的占58.8%,因残致贫占18.7%,两项合计占77.5%,而低保贫困户仅占44.64%,不能覆盖到所有因病因残致贫家庭,社会保障、特殊救助尚难以满足兜底保障需要。”她举例说明,目前,非贫困县、非贫困村兜底保障任务依然较重,但政策支持力度不够仍是不争的事实。
“应统筹推进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委员们建议,国家层面应坚持突出重点、兼顾面上的原则,完善扶贫政策,统筹帮扶资源,全面跟进提升,严格督查巡查,促进脱贫攻坚工作均衡推进,使扶贫政策更加公平地惠及贫困人口。同时,加大对非贫困县、非贫困村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完善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政策,赋予中西部省份扶贫任务较重的非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权限,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对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按照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数量给予转移支付,并明确财政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可以用于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升。
加大兜底保障工作力度是确保如期脱贫的有力举措。委员们指出,要稳步提升低保标准,逐步扩大低保范围,保持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要增加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投入,同步解决好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贫困家庭的住房安全问题;要加大医疗保险、大病救助、社会养老投入,扩大大病救助范围,提高大病报销比例,破解因病致贫返贫难题。
“此外,还要建立完善非贫困村干部帮扶制度,统筹协调县级机关和民营企业,安排帮扶单位、党员干部对非贫困村及贫困户实施定点帮扶全覆盖。”梁静说,要鼓励当地专业大户、致富带头人对贫困户进行“一对一”帮扶,切实做到应扶尽扶。
补齐民生“短板”,精准实施健康扶贫工程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最突出的致贫因素之一,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需要持续补齐的民生“短板”。近年来大力实施的健康扶贫工程,让数百万贫困患者因此获益,除掉了“病根”,也拔起了“穷根”。
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住豫全国政协委员在调研中发现,目前在健康扶贫工程实施中,仍存在着如针对贫困人口的健康基础服务亟待推进、低收入群体医疗保障水平不高、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制度不完善、医卫资源分布不均等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解决好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是脱贫攻坚的“难中之难”,“让贫困人口看得好病、让基本医疗有保障”是保障贫困人口民生获得感的重要一环。委员们指出,一些地区低收入人口精准识别与建档立卡工作数据采集不够完整和准确,制约了健康扶贫工作的整体成效。
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河南省委主委王鹏杰建议,在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础上,应适度扩大认定和帮扶范围,统筹考虑家庭收入与重大疾病、慢性病等医疗刚性支出情况,务实开展健康扶贫对象识别和认定工作,建立健康扶贫帮扶对象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城乡低收入边缘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同时,为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每年开展一次全面健康体检。
当前,贫困人口虽有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道“防线”,但与应保尽保还有一定差距,加之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病种范围有限,规定种类之外大病报销比例不高,极易引起相关低收入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很多贫困人口大病“生不起”、生病“不敢医”。
“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等多种保障措施,加强制度衔接,实现联动报销,强化综合保障,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委员们说,要探索将一些治疗罕见病所需但尚未纳入医保报销的药品视同目录类药品给予报销。同时,降低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对于重大疾病救治必须使用但属自费范围的医疗费用,视情给予一定比例报销或全额报销。委员们还建议,要建立健康扶贫补充保险制度,安排专项资金,探索多元投入,依托大病商业补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为贫困人口增加一道保障线。
为深入推进健康扶贫工作,住豫全国政协委员通过实地走访、咨询座谈、统计分析、查阅文献等方法对部分乡镇进行了调查研究。结合调研情况,委员们在提案中建议,要实施分类帮扶,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扶贫:对患大病、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分类救治,设立健康扶贫集中诊治计划;以基层卫生机构为主体,对贫困家庭实行签约服务,落实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慢病健康管理;重点开展妇女儿童健康帮扶,落实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的住院分娩补助、生育保险待遇、两癌筛查与诊断治疗;加强低收入精神病患者健康帮扶,由财政补贴部分医治费用,安排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委员们还建议,要促进资源下沉,推动优质医疗服务惠及贫困人口。“制定贫困地区基层卫生机构帮扶计划,推动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硬件标准化和软件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王鹏杰委员强调,一方面,要加强基层人才培养,建立长期的进修、培训制度;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医疗联合体的功能,真正实施联合体内人才的柔性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