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创新评价指标体系变化趋势
——基于对 《欧洲创新记分牌》的分析
2018-05-10程如烟姜桂兴
程如烟,姜桂兴,蔡 凯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北京 100038)
随着创新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日渐重要,国家创新能力评价受到各界高度重视,许多国际组织、学术机构和专家团体研究开发了大量评价指标体系,对各国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进行评价。近年来,随着科技创新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对其认识的不断加深,创新评价指标体系也在不断地改进和完善。
《欧洲创新记分牌》作为欧盟委员会公布的权威创新能力评价报告,反映了欧盟对于创新评价的官方观点,其指标体系被认为是当前官方最成熟的国家创新能力评价体系。2017年,《欧洲创新记分牌》的指标体系发生了重大变化,以更好地反映当前欧洲各国的创新能力。本文主要分析《欧洲创新记分牌》指标体系的发展演变以及最新指标体系的特点,以供我国完善创新评价指标体系时参考。
1 世界主要创新评价指标体系概述
当前,国际上与国家创新能力评价相关的研究很多,影响力比较大的有4种:世界经济论坛的《全球竞争力报告》,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学院发布的《世界竞争力年度报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欧洲工商管理学院以及康奈尔大学联合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欧盟发布的《欧洲创新记分牌》[1]。
《全球竞争力报告》由世界经济论坛(WEF)发布,自1979年开始每年发布,对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竞争力评价,最新一期于2017年9月发布[2]。《世界竞争力年度报告》由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发展学院(IMD)发布,自1989年起每年发布,对世界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竞争力进行评价,最新一期于2017年12月7日发布[3]。《全球创新指数》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康奈尔大学(CORNELL)和欧洲工商管理学院(INSEAD)联合创立,自2007年起每年发布,对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创新评价,最新一期报告于2017年6月15日发布[4]。《欧洲创新记分牌》是欧盟委员会创立,自1991年起每年发布,以分析欧盟成员国的创新绩效为主,欧洲的非欧盟国家和几个邻国也是其评价对象,最新一期报告于2017年6月20日发布[5]。这4个指标体系由于定位不同,因此采取的指标体系也不尽相同[6]。《全球竞争力报告》和 《世界竞争力年度报告》侧重评价主要国家和经济体的综合竞争力,其指标体系中涵盖了所有影响竞争力的指标,与科技和创新相关的指标也被涵盖在内。《全球竞争力报告》当前采用的指标体系包括3个一级指标(基本条件、效率增强、创新与商业成熟度)、12个二级指标(法律与行政架构、基础设施、宏观经济环境、卫生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与培训、商品市场效率、劳动力市场效率,技术准备度、市场规模、商业成熟度、创新),共100多个三级指标。与科技和创新相关的指标主要体现在技术准备度、商业成熟度以及创新这三个2级指标上。《世界竞争力年度报告》采用的指标体系包括4个一级指标(经济表现、政府效率、企业效率、基础设施),20个二级指标以及300多个三级指标。与科技和创新相关的指标主要体现在技术基础设施和科学基础设施两个二级指标中。《全球竞争力报告》和《世界竞争力年度报告》这两个体系包括的指标众多,因此很多指标缺乏定量的统计数据,往往采用定性的调查数据来替代。《欧洲创新记分牌》和 《全球创新指数》主要用于评价世界各国的创新绩效和能力,其采用的指标集中于与创新相关的指标。《全球创新指数》当前采用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2个一级指标(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7个二级指标(体制机制、人力资本与研究、基础设施、市场成熟度、商业成熟度、知识和技术产出、创意产出)和80多个三级指标。《欧洲创新记分牌》当前采用的评价指标包括4个一级指标(框架条件、创新投资、创新活动、创新影响)、10个二级指标(人力资源、研究系统、创新环境、财政支持、企业投资、创新企业、联系、知识产权、就业影响和销售影响)和25个三级指标。
随着人们认识的不断加深,这四个评价指标体系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世界竞争力年度报告》的指标体系在2001年以前有8个一级指标(国内经济、国际化、政府管理、金融环境、基础设施、企业管理、科学与技术和国民素质),2001年以后调整为4个一级指标(经济表现、政府效率、企业效率、基础设施)。《全球竞争力报告》的指标体系在2007年之前有9个一级指标(制度、基础设施、宏观经济、卫生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与培训、市场效率、技术准备度、商业成熟度和创新),2007年之后调整为12个一级指标[7]。《全球创新指数》自创立以来,尽管整体框架变化不大,但指标也在不断调整,如2016年相较2015年有3项新增指标、5项更改指标和1项替换指标。《欧洲创新积分牌》自2001—2017年,其指标由最初的18个修改至27个,框架体系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值得关注的是,指标体系并非越复杂、越全面越好,它因评价目的、评价对象等不同而不同。一般来说,国际组织、研究机构等从研究角度出发设计的指标体系更为复杂和完备,这纵然可以更为全面地反映创新的各个方面,但也会导致一些问题,如很多指标的数据难以获得,定性调查数据由于调查对象代表性不足、样本数量不够多等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一些指标之间存在相关性等[8]。相对而言,官方评价机构从实用角度出发设计的评价指标体系更为简洁和科学,这不仅有利于数据的获取,同时评价花费的时间和成本也更低。尽管官方采纳的指标体系相对简单,但其采用的指标都是通过科学细致的研究而选择出来的,反映了创新中最重要的要素。因此,对官方指标体系的发展演变进行研究能够更好地反映创新评价体系的变化趋势。下面主要基于《欧洲创新记分牌》的发展演变来进行分析。
2 《欧洲创新记分牌》指标体系的发展演变
《欧洲创新记分牌》(EIS)是欧盟委员会建立的综合性创新评价体系,每年对欧盟各成员国以及全球主要竞争对手的创新绩效和表现进行监测、评估和比较。自2001年正式发布EIS开始,欧盟已经发布了17份年度报告。
欧盟委员会每年都会对 《欧洲创新记分牌》采用的指标进行调整,从2001年首份报告[9]发布至2016年,其指标由最初的18个指标修改至25个指标(见表1)。其中调整比较大的有三次,分别是2003年、2008年和2010年。
表1 欧洲创新记分牌指标一览表
续表1年份20012003200520082010—2016中小企业变更比例←中小企业更新率(新生和倒闭数/中小企业总数)公私合著论文←←←创新产量(二级指标)2354知识产权4欧洲专利数←←←美国专利数←三方专利数←PCT专利社会挑战领域的PCT专利欧盟商标数←←←欧盟外观设计数←←←欧专局高技术专利数←←美专局高技术专利数←←技术收入与支出占GDP的比重←创新产出(一级指标)创新企业(二级指标)11133在产品或流程方面有创新的中小企业←←在组织管理方面有创新的中小企业非技术创新市场营销或组织管理创新←高技术风险投资占GDP的比重占风险投资的比重资源高效型创新企业←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经济效应(二级指标)55565高技术服务业就业人员←←←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知识密集型产业(制造业和服务业)高技术制造产品出口←中高技术制造产品←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市场新产品销售制造业制造业、服务业所有行业←企业新产品销售制造业、服务业所有行业←市场新产品和企业新产品销售中高技术制造业就业人员←←←←高技术制造业附加值←←新市场资本←来自国外的许可和专利收入←
注:根据2001年、2003年、2008年以及2010—2016年欧洲创新记分牌报告整理而成,← 表示与前面所示列那一年的指标相同。
2003年EIS指标体系中增加了服务业创新的内容。过去人们认为服务业本身缺少创新,而仅仅是吸收利用制造业创新的成果。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采用,大多数服务业的技术含量有了显著提高。此外,由于技术创新的速度加快,产品的寿命周期缩短,同一行业中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很难在产品质量和价格上形成竞争优势,纷纷将竞争的重点转向服务,服务在创新中的地位和影响日益增加。在此背景下,EIS指标体系中增加了服务业创新的内容。2001年和2002年EIS指标体系中主要测度的是制造业的创新,2003年EIS指标体系加强了对服务创新的测度,企业投资、企业联系、企业新产品和市场新产品销售等指标中的企业由原来的制造业拓展到制造业+服务业[10]。
2008年的指标主要增加了对非技术领域创新的测度。技术创新是指将发明转化为应用的实践活动,由于其对经济价值的直接促进受到人们的高度关注。非技术创新是指与商业模式、组织管理、体制机制、文化等方面的创新,尽管它们不能直接产生效益,但他们可以通过提升技术创新的效率来促进创新[11]。在欧盟2008年以前的指标体系中,大多数指标用于测度高技术产业的创新,从而夸大了那些高技术产业尤其是高技术制造业强大的国家的创新能力。为平衡这方面的偏差,2008年EIS指标体系中拓展了原有指标的测度范围,如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口由原来的科学与工程学领域拓展到科学与工程学+社会人文领域,高技术服务业的就业人员拓展为知识密集型服务业,高技术制造产品出口拓展为中高技术制造产品出口[12]。
2010年的指标体系进行了较大调整以更好地监测欧洲新推出的重大创新举措——创新型联盟的进展情况。2010年10月,欧盟出台“创新型联盟”旗舰计划,提出要在未来十年内把欧盟建成“创新型联盟”。该计划提出了加大研发投入、建成统一的欧洲研究区、促进成果产业化、实现欧盟单一专利、推动社会创新、加强国际合作等多项工作重点。为确保“创新型联盟”各项目标的实现,欧盟提出要开展欧盟层面的科研与创新绩效监测工作。因此,自2010年起,《欧洲创新记分牌》修改为《创新联盟记分牌》,相应的指标体系也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其调整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创新驱动要素”一级指标下增加了“开放、卓越并附有吸引力的研究系统”这个二级指标,以更好地反映和监测欧洲研究区的进展;二是“公司活动”一级指标下的“创新产量”二级指标调整为“知识产权”,以更好地反映和测度欧盟单一专利的进展;三是把“产出”一级指标下的“经济效应”二级指标下增加了“来自国外的许可和专利收入”三级指标,以更好地反映和监测成果产业化和国际合作的进展[14]。此后,欧盟一直采用2010年确定的指标体系。然而,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关于EIS的讨论和认识也日益增多。例如在2016年经合组织蓝天论坛上,人们提出了EIS指标体系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投入和产出指标不平衡、各国结构性差异考虑不够等。为此,欧盟委员会在2017年《欧洲创新记分牌》对指标体系进行了重大调整。
3 《欧洲创新记分牌2017》指标体系的特点
《欧洲创新记分牌2017》指标体系采用了新的框架,同时指标也进行了重大调整,新增了5个指标,对6个指标进行了修改,并删除了3个指标(见表2)。
3.1 新框架能够更好地反映创新体系
相对EIS2016,2017EIS的框架体系进行了重大修改。EIS2016指标体系的测度框架分为创新驱动要素、企业行为以及创新产出三个指标,其中创新驱动要素板块旨在测度创新的主要驱动力,反映人力资源、研究基础以及财政和风险资金支持情况,企业行动板块旨在测度企业创新活动情况,反映企业的创新投资、与其他机构的合作以及申请知识产权的情况,创新产出板块旨在测度企业活动的产出,反映开展创新活动的企业情况及其产生的经济效应。EIS2017指标体系由三大板块变为四大板块:框架条件、创新投资、创新活动及创新影响。其中框架条件旨在反映一个国家创新的基础和环境;创新投资主要反映一个国家对创新的资金投入,包括政府的资金支持、风险投资以及企业的资金投入情况;创新活动主要反映企业在产品、流程、营销以及组织管理方面的创新活动、企业与公共机构联系情况以及企业的知识产权活动;创新影响主要反映创新对就业和经济的影响。按照系统论的观点,创新系统分为创新投入、创新过程(活动)、创新产出,而框架条件对于整个创新系统的运作和效率有着重要影响。EIS2017更好地反映系统论的观点,能够更好地反映创新系统的实际情况。
表2 2017年EIS指标体系
3.2 新指标反映了数字化和创业在创新中的日渐重要性
2017年的指标体系中增加了五个新指标,分别是宽带渗透率、为员工提供培训以升级其ICT技能的企业、机遇驱动型创业、终生学习、私营部门对公共研发的联合资助。这些新指标代表着创新中日渐重要的要素:数字化和创业。
数字化及其测度指标。当前,数字创新正在重塑各国的经济和产业,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和云技术将成为促进经济增长、创造工作岗位和提升生活质量的强大推动力。数字化通过催生管理技术、商业模式、工作程序以及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创新,大大提高了生产率。数字化能够改进对企业活动的及时监测,让商业试验速度更快且更加便宜,共享创意更为便利,模仿创新更加快速且精准,从而改变了创新自身的运行方式。鉴于数字化的日渐重要性,《欧洲创新记分牌2017》增加了两个指标,一个是企业的宽带渗透率,用固定互联网下载速度达到至少100Mbps的企业所占份额来表示,另一个是企业ICT技能,用为员工提供培训以升级其ICT技能的企业所占的份额来表示。
创业及其测度指标。近年来,创业与创新关系密切,因为它能够通过将发明投向市场从而转化为创新。创业活动会受到整个商业环境(尤其是监管负担)以及个人愿意承担风险的影响,它是创新活动的直接推动者。为此,《欧洲创新记分牌2017》增加了测度不同国家创业活动的新指标。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类型的创业活动都与创新相关。例如,在经济艰难时期,创业率会大大增加,这是因为失业的人们必须自我雇佣所导致的(我们称这种创业为生活所迫型创业)。与创新相关的创业活动是那些努力抓住新机会进行产品和服务创新的创业(我们称这种创业为机遇驱动型创业)。《全球创业观察》(GEM)中设计了一个指数——动机性指数,该指数描述的就是机遇驱动型创业相对生活所迫驱动型创业的重要性。尽管很多人认为《全球创业观察》中的动机性指数比各国国家统计局的官方数据质量要差,但是,官方对于创业的统计数据只是简单地统计了新创公司的数量,并未区分创业的原因,从而不能够反映创新型创业。为此,《欧洲创新记分牌2017》采用了《全球创业观察》的动机性指数。
除了数字化和创业之外,《欧洲创新记分牌2017》还增加了终生学习和私营部门对公共研究的联合资助两个指标。终生学习这个指标用25~64岁的人口中参与教育和培训的人数所占比例来测度,测度的是参与培训以提升和更新工作技能的成年人所占的份额。随着科技创新的快速发展,创新活动所需的技能不断提升,终生学习可以让人们更高效地从事创新活动。终生学习包含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活动,包括正式的、半正式的以及非正式的,只要其目的是更新知识、提升技能和能力。私营部门对公共研发的联合资助(占GDP的份额)指标能够与公私合著论文以及与其他机构开展合作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两个指标形成良好的补充,以更好地反映创新机构之间的联系与合作情况。私营部门对大学和政府研究机构的研合资助不仅能够表征外部研发的重要性以及公共研究机构和高校在企业创新活动的作用,还能表征公共研究的质量及其与市场的相关性。一个国家如果其大公司与公共研发的联系较为密切,那么可以预计企业对公共研发的资助也会占较高份额。此外,与外部研发联系较为密切的产业部门大都属于科学密集型部门,如半导体、计算机、通信设备、药物、有机化学、塑料、石油精炼以及造纸等。
3.3 修改和删除的指标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创新的内涵
为了更精准地反映创新内涵,《欧洲创新记分牌2017》对6个指标进行了修改。其中“30~34岁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数”修改为“25~34岁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数”,之所以把年龄区间从30~34岁扩大到25~34岁是为了提升统计显著性;“非欧盟博士生”修改为“来自外国的博士生”,不仅包括非欧盟成员国的博士生,也包括非本国的欧盟国家的博士生,之所以把范围扩大是因为来自国外的欧盟国家与非欧盟国家的博士生的价值没有太大差异;2016EIS指标中“商标申请”仅包括欧盟各成员国专利局(商标受申请国保护,属于国家通道)、比荷卢知识产权局(商标受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三国的保护,属于区域通道)以及欧洲专利局(商标受整个欧盟保护,属于欧洲通道)的商标申请,2017EIS指标中的“商标申请”除了包括上述三方面的商标申请外,还包括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商标申请;2016EIS指标中的“创新部门快速成长企业的就业”是根据各部门在高成长企业中的就业所占份额乘以部门创新系数来表示。鉴于该指标比较复杂,2017EIS的指标修改为测度前50%最具创新性部门中的高成长企业就业在总就业中所占的份额,这使得该指标既能反映创新情况又能方便获取。2017EIS指标中的“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的范围较2016年有了扩大,把来自国外的许可和专利收入也纳入在内。
除了修改的指标外,2016EIS的三个指标在2017年体系中被删除。其中“受过高中教育的年轻人”被删除是因为该指标在“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数所占份额”指标中已有体现,而且对于很多国家来说,该指标已经饱和,对于监测各国的进步不再有用;“社会挑战领域的PCT专利申请”被删除是因为该指标已经涵盖在“PCT专利申请”指标中;“来自国外的许可和专利收入”被删除是因为其被纳入了“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指标。
4 对中国的启示
中国正在进行创新型国家建设,并开展了创新能力和绩效评价,采用何种指标体系对于评价结果有重要影响,欧盟创新评价指标体系的变化趋势对于完善创新评价体系有重要启示意义。
4.1 不断完善创新评价指标体系
当前,中国已经建立了创新指数评价体系,包括国家统计局的《中国创新指数(CII)研究》、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的《国家创新指数》等。随着中国创新型国家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建议科技管理部门整合相关的创新指数评价体系,以全面、客观、权威地评价我国的创新能力和绩效。同时,要加强对创新型国家内涵和评价的研究,不断更新和完善指标体系,从而更好地反映我国的创新能力。在完善指标体系时,要注意三点,一是注重指标的连续性,以便对中国创新能力的进步进行纵向对比;二是注重指标的国际可比性,要尽可能地采用国际通用指标,以便与世界强国的创新能力进行横向对比;三是注重指标的可获性,对于难以获得的指标,可以通过一些相关性指标来代替。
4.2 指标体系要体现最重要的创新要素
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影响创新的重要因素也在不断变化。例如,随着信息技术的日渐普及,数字化正在影响科研范式和创新范式,从而成为创新中最重要的要素;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创新中最活跃的生力军,很多高成长的中小企业将成为明天的创新主力;信息技术使得人们的创业门槛越来越低,创业将从小众走向大众,成为创新的重要力量;科技的快速发展对人们的技能提出了不断更新的要求,终身学习成为影响创新的重要因素。我国创新评价指标体系中要能够反映数字化、中小企业、创业以及终身学习等内容,以体现创新中最重要的要素。此外,我国的创新评价指标体系还要能够监测重点任务的实施。例如,我国当前正在进行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建设,评价指标中要有相关的指标设计。
4.3 加强定性指标的数据获取
定量指标客观、质量高,但有时不能很好地反映创新的一些方面,尤其是创新环境。欧洲委员会出于客观和简便等方面的考虑,在创新环境中仅包括了宽带渗透率和机遇驱动型创业,但这不能很好地反映创新环境的情况。因此,我国在进行国家创新能力评价时,要参考其他创新指标体系来设计创新环境的指标,对于难以用定量指标来反映的创新要素,可以采用定性指标进行测度。值得关注的是,当前还比较缺乏第一手的国内创新调查定性数据,很多数据采用的是国际调查数据。为此,一方面要不断完善指标体系,同时要加强创新调查,收集并获取相关的定性数据,以更好地评估我国创新能力的现状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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