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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违一临"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8-05-09杨洪王明

科学与财富 2018年8期
关键词:整治监管

杨洪 王明

摘 要:为做好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加快城市化进程,各地政府通过统一领导与部署,其中清理、打击了辖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和临时建筑,并获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在实际"两违一临"整治工作中还有诸多问题,如执法不到位、宣传力度薄弱等,需要进一步进行协调与解决。本文将简述当前"两违一临"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两违一临;整治;监管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和临时建设的“两违一临”现象日益增多,对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以及征地拆迁等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各地政府在开展“两违一临”整治工作时还存在很多问题,如何部门职责交叉、权限不明等,经常出现推诿扯皮的情况,严重降低了整治工作效果。因此相关部门及领导要提高重视程度,合理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确保“两违一临”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两违一临”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不到位

在“两违一临”整治工作中,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存在畏难推诿的情况,对违法占地建房基本上只停留于口头或书面制止上。通过调查可知,很多执法人员片面认为自己不具备采取强制制作措施的权利,且执法力量非常薄弱,经常遭遇违法人员的强烈抵制,从而导致在很大程度上放任了违章建设,指望法院进行强制拆除。

(二)违法者法纪意识淡薄

很多居民为解决房屋不足等问题,一般选择在自己土地上建造房屋,并片面认为不会对他人带来影响。有的居民在办理了主体建筑相关规划手续后,认为可以在边上镶几间附房,不用再办理手续,殊不知这些附房没有通过审查,是不合法的,也是不合规的。针对他人违章搭建的情况,大多数居民保持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只要不对自己造成妨碍,基本上不会向相关部门举报。在对非法搭建进行查处过程中,经常是看热闹居多,对执法支持力度不足,甚至与当事人一起对抗执法,不利于执法的顺利进行。

(三)执法工作配合较少

由各部门职能分工可知,国土、建设、城管、房产等部门具备对“两违一临”建筑的执法权,但是在执法权上有交叉的情况,因为各部门执法理念存在差异,所以实际执法时配合较少,不够默契,经常是各司其职,容易出现推诿扯皮、以罚代管等情况,让执法工作出现了盲区[1]。如对于没有通过规划的建筑,按照部门职责划分,需要城市管理执法局进行查处,而建设部门不具备第一查处权。对此不法开发商通常以此拒绝建设部门查案,从而造成出现违法违章建筑。

(四)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

违法占地、违章建筑和临时建筑涉及众多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现阶段有很多农民对建房用地的规定与要求不清楚,普遍认为自己承包土地后可以随意使用。即使政府部门每年都开展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但是都收效甚微,宣传方式落后,力度不足,经常出现土地未批先用的情况,执法过于被动。

二、做好“两违一临”整治工作的对策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

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加大“两违一临”整治工作力度,尤其是做好集中整治攻坚组织领导工作,将当前攻坚阶段指挥部运行机制利用起来,深入开展工作部署、综合协调以及工作考核等工作。要以掌握家底、梳理分类和审慎评评估等为基础,按照依法强拆一批、重罚一批的方式,保证强势攻坚完胜,逐步消除居民存在的观望和怀疑等心理,真正实现监管的规范与长效[2]。应采取电视、广播、宣传车等形式,或者是印发宣传资料,逐步扩大用地建房等政策法规的宣传范围,特别是要让居民了解规划区住户建房申报审批程序,并意识到“两违一临”造成的危害与不良后果,从而给予“两违一临”整治工作更多的支持与配合。此外,还要通过媒体曝光反面典型案件,这样有利于弘扬正气,达到教育的目的。

(二)进行动态巡查监管,加强违法查处

为提升“两违一临”整治工作成效,需要在国土资源局、县公路局、县执法局和县水利局等部门选拔出一批能力较强、工作经验丰富和具备较强协调能力的干部,建立起“两违一临”清理整顿执法先锋工作小组,24小时巡查重点乡镇、公路沿线和河道沿线,严厉打击、制止违法用地与违法建设等行为[3]。要根据“发现一起,叫停一起,拆除一起”的规定,既要采取集中整治的方式,还要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对于存在的“两违一临”行为,相关单位要责令当事人根据要求对土地进行恢复,同时依法作出处理。若是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土地,需要“两违一临”整治工作办公室牵头,与相关部门一起进行集中联合执法,确保土地尽快恢复,需要拆除的要坚决拆除。

(三)完善体制,注重长效

应从当前“两违一临”监管工作状况出发,不断优化监管机制。第一,主动向上级争取,建立起完善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第二,加大个人住房建设申报审批体制改革力度,先向乡镇进行申请,通过初审后一起送审。第三,尽快建立乡镇国土管理机构,让乡镇农经岗位得以恢复,逐步增强乡镇“两违一临”监管力量。第四,将各县级部门及乡镇村的职责确定下来,形成一把手负总则、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体系。第五,加大考核力度,将奖惩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在出现“两违一临”现象后,可以追究具体部门与个人的责任。

(四)注重预防,快速扑灭“两违一临”新苗头

为避免发生“两违一临”现象,关键是要抓苗头,及时将苗头查找出来,并采取有效制止措施,可以减少执法成本,当事人抵触心理也不会太强,避免出现暴力抗法的情况,让降低违法者损失,节约资金,确保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4]。相关政府部门与乡镇政府应做好巡查工作,应抓小、抓苗头做起,及时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并有效制止。此外,还要采取违法用地举报奖励机制,对于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村两委干部应主动检举和揭发,形成“露头就打、发现就拆”的高压态势,让违章偷建和抢建第一时间被消除。

(五)完善政策,堵疏结合

要采取“堵”与“疏”相结合方式,在严厉打击“两违一临”行为的时候,积极探索解决居民个人住房刚性需求的措施。第一,对个人建房政策进行梳理并完善,该严的要严,该放宽的要放宽。第二,对建房审批程序进行简化,采取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审批手续。第三,尽量采取城镇居民廉租房安置政策,让农村贫困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等住房问题得以解决。第四,对房屋拆迁补偿政策予以规范,违法违法建筑则不能补偿,同一时间、区域和地段的拆迁补偿标准要相同,不能忽高忽低,减少人為原因带来的不稳定因素。

三、结语

总之,加强“两违一临”整治工作意义重大,需要政府相关部门采取以拆控建,疏堵结合等措施,真正做到“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此外,还要将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落到实处,逐步扩大“两违一临”巡查范围,加大整治工作力度,维持正常的建房秩序,避免出现“先建后拆”、“拆后再建”等情况。这样除了能够降低“两违一临”整治工作强度以外,还可以最大限度减少居民的损失。

参考文献:

[1]何希旺.浅析“两违”综合整治对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影响[J].中国建设信息化,2016,(11):72-73.

[2]朱本权.“两违”的成因及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重庆行政(公共论坛),2016,(02):32-33.

[3]黄鹏.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两违”清理整治工作[J].清江论坛,2013,(04):41-45.

[4]周鸿波.罗城:“三到位”确保“两违”工作取实效[J].南方国土资源,2012,(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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