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农业产业化组织发展经验探析
2018-05-09蔡海龙关佳晨
蔡海龙 关佳晨
在农业生产基本满足生存需要以及保证粮食安全的基础上,如何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已成为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通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使农户充分分享农业产业链条各环节利益,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然而现代农业“三大”体系的构建离不开农业产业组织的发展与创新,农业产业组织作为衔接“小农户”与“大市场”的重要平台,是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力量。现阶段,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作为一种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模式新探索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借鉴国际发展经验有助于促进现代农业产业组织的协调发展。
纵观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农业发展历程,组织完备、运行高效的农业产业化组织都为其实现农业现代化作出了重要贡献。本文对美国、日本、韩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农业产业化组织模式进行总结分析,以期为我国农业产业化组织发展提供借鉴参考。
一、美国纵向一体化组织
美国农业产业化组织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在农民自愿联合、独立运作的基础上自下而上发展起来的。在纵向一体化组织中,企业占据主导地位,组织内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都由企业进行管理和协调。采用纵向一体化的产业组织形式能够有效降低市场的交易成本,但同时也要求主导企业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科研能力。按照组织内部的紧密程度,纵向一体化型组织又可以分为农业公司、契约型经济联合体和联营式的农工商联合企业。
农业公司是指20世纪50年代以来,由工商资本或金融资本直接投资农业,建立起的大规模农工商联合的农业公司,这种形式又被称为大型的农工商联合企业或农工商综合体。它们通过与农场直接结合,形成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是完全垂直一体化的联合企业。
契约型经济联合体,是指由私人工商企业和农场签订合同,通过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将产、供、加联合为一个有机整体。农场根据需要,与有关企业签订合同,将两主体有机地联系在一起。这种模式实质上是一种合同经营制,农场与各有关企业都是独立的经济实体,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分别核算,自负盈亏,属于不完全垂直一体化经营模式,这种模式在美国农业中一直占有较大比重。
联营式的农工商联合企业,是指由工商企业与合作制联合企业(合作社)联合经营的一种组织形式。大型的工商业企业通过掌握合作社的供销系统,来保证有大批的优质货源;合作社则可以从大型的工商业企业那里获得大量的资金、技术和农业生产资料,同时又可获得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在这种模式下,工商企业和合作社独立经营,但又共担市场风险,是美国的一种较有发展前途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
二、日本农民协同组织
日本国土面积狭小,耕地资源紧张,其农业原组织形式主要为地主庄园和小佃农并存,小农为主的农业生产使得日本并不具备发展现代农业的先天优势。然而二战后,农业协同组织的出现和发展,为日本在小农经营的基础上迅速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显著提高了日本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日本农民协同组织的职能包括生产指导、农产品销售、集中采购生产生活资料、信用合作和社会福利等方面。农民协同组织分为综合农协和专业农协。综合农协从事指导、信用、购销、保险等有关农协成员的务农和生活方面所有的事业,并经营本地区内生产的所有的农产品。专业农协专门从事其生产品种的销售和加工、生产指导和生产资料的购买等,在数量上超过了综合农协,但最近几年也在进行与综合农协的合并。
总的来说,日本农协提供的服务几乎涵盖了农户生产过程的所有环节,一旦农户离开农协,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基本难以顺利进行。在生产指导上,农协对农民生产的过程进行全方面指导,从宏观上对种植业结构的安排到微观上农户生产计划的制定无所不包;在农产品销售方面,农协进行统一收购后由农协同中间商进行接洽,或由农协直接向市场出售,避免恶性竞争,也保证了市场的稳定供应,避免盲目生产;在生产资料采购上,为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农协统一向生产厂商采购农资后再分发给会员;不同于一般的产业联合形式,农协可以自办信用社,组织会员手中的剩余资金开展以农协会员为对象的信贷业务。
三、韩国农业协同组合
韩国农协由农协成员、基层农协和农协中央会组成。农协成员分为组合员(社员)和会员;基层农协由农协成员组成,包括地域农协、专业农协联合会、农协共同事业法人等,均为法人单位;农协中央会由农协、专业农协联合会及其联合会自愿出资成立,出资方为农协中央会的会员,另外农协共同事业法人、有关农业农村团体和法人为农协中央会的准会员。韩国农协覆盖了农业生产环节的产前农资的统一提供、农业生产计划的制定、资金筹划,产中的技术指导,以及产后农产品的统一销售。除此之外,同日本的农协相仿,韩国农协也将社会事业纳入到农协的服务范围内,为农民提供教育活动,并承办文化、卫生、养老、休养等各种农村社会福利事业。
四、中国台湾的农业产业化组织
台湾农业长期以来处于小农经济状态,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农民组织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小农在经营上的许多缺失通过农民组织得以填补和克服,使得小农能够享受部分规模经济的利益,降低其经营成本。
农会。农会是台湾地区普及度最广的农业产业化联合组织,依据“农会法”成立,会员包括所有农民,其下设立供销部、信用部、推广部。农会为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资供应、农业技术推广使用、农业贷款资金提供和农产品销售等环节提供服务。
农民产销班。在同一地区生产同一种产品或同一类产品的农民,鉴于合作可以提高经营效率,并避免中间商的垄断,增加农业收入,遂自发自动组织成立产销班。产销班统一制定生产计划、统一采购农资、对田间生产管理统一经营、产成品分级包装统一出售建立自身品牌,必要时设置班共享设施,并积极同农会合作得到资金和技术支持。农民产销班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助组织,因其规模不大,成员理念与目标一致,所以运作灵活,成效显著。
五、经验与启示
尽管由于经济、文化和自然禀赋背景的不同,美国、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的农业产业化组织无论是在产生背景、发展形式和政府支持等方面都具有各自的特点,但农业产业化组织在推动以上国家和地区农业实现现代化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是一致的。从宏观上来看,各个国家和地区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发展都是按照现代化大生产的要求,在纵向上实行产加销的一体化,在横向上实行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的集约经营,形成生产专业化、产品商品化、服务社会化的格局。同时,通过变革旧的经济组织方式去追求潜在的经济利益,实现生产、经营、服务与利益的多方结合。通过对以上国家和地区农业产业化组织发展状况的梳理,本文对其发展经验进行以下总结,希望对未来我国完善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涉农企业是重要载体。农业产业化的重要特征是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和集中化,单纯依靠力量薄弱的合作社和分散农户实现生产的专业化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很多困难,涉农企业则可以凭借其拥有的资源整合能力和市场影响力倒逼农户进行专业化的生产经营,成为实现农业产业化的重要载体。具体来说,涉农企业根据产品需要在产前为农户制定规范的农产品收购标准,提供统一的种苗和生产资料;在产中进行精细化的技术指导和疫病防控;在产后进行统一的农产品回购、销售和加工。通过这个过程,既将涉农企业和分散农户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同时也有效地提升了农业经营的专业化水平,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无论是在美国还是日本,在农业产业化组织发展的过程中,都出现了一定数量的涉农企业,在引导农户专业化生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未来在我国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发展过程中,一定要注重对涉农企业的扶持和培育,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农户中的辐射带动能力。
合作经济组织作用不可忽略。在进入市场参与竞争的过程中,农民的劣势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信息、技术和资金的严重匮乏。在解决这些问题时,单个农户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政府也往往不能提供全面和到位的帮助,而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则可以发挥巨大作用。相对于单个农户而言,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拥有较为广泛的信息来源渠道,能在较大程度上改变农户与其他市场主体信息不对称的局面,帮助农户适应市场竞争。农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对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的推广可以促进农民生产水平的提高。另外,农业合作经济组织还可以为农民提供各种农业生产保险业务,提高它们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等。
建立合理的利益风险分担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合理化,是农业产业化本质所在。在利益总和既定的前提下,产业化进程中的各个利益主体,将依据其所处的地位和所发挥的作用,对经济利益进行分配。农业产业化过程中,涉农企业的利益需要保证,分散农户的利益也绝对不能忽视,农业产业化的根本还是要实现农民增收。因此,农业产业化组织发展过程中要重视对利益分配机制的调控,尤其是农产品价格措施方面,保护农民的利益,以防农民的利益受到伤害。与此对应,生产经营风险也应该由产业组织内各个主体共同分担,涉农企业不应该成为全部经营风险的承担者,合作社、农户应当依据收益对等原则,分担相应的风险。
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政府支持、加强立法、推进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的完善对于促进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发展至关重要。在以上几个国家和地区的农业产业组织发展过程中,无论是美国的“自下而上”式,还是日本、韩国的“自上而下”式,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美国政府虽然没有进行直接干预,但也为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宽容的市场环境和产业政策引导,日本和韩国农协的发展则更是离不开政府的扶持。因此,在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政府应该为农业产业化体系中各种经营主体提供优质服务,推广优质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信息网络,加大对龙头企业的宣传指导,搭建企业与市场的连接平台。同时,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尤其是合作社的立法保护。
加大科技投入,提高人员素质。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农业产业化。发达国家十分重视农业科研,依靠技术进步增加粮食单产,促进农业发展。同时,提高农业劳动者素质,注重人员知识更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民,不仅要懂生产、技术,还要懂市场,更要具备同其他产业相似的现代化管理经营的才能,发达国家在培养和提高农业劳动者素质方面,采取了不少措施,花费了不少精力,取得了显著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