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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会计与税收关系的双向协调

2018-05-06李丹

中国经贸 2018年6期
关键词:会计税收

李丹

【摘 要】随着我国市场金融水平发展速度的日益加快,税收和会计在共同发展过程中有着分离和协调。税收是在会计的行程和发展过程中演变而来的,已经成为会计发展的一个分支,从整体纳税主体进行纳税筹划的同时,税收申报和核算是一个会计系统,在会计发展的过程中是以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为先导的,能够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所需相关的信息,从而为他们进行会计信息的预测和决策提供证据;为税收提供理论依据,从而有利于税收部门掌握相关的税收信息,方便征收。

【关键词】会计;税收;双向协调

一、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发展,税收体制的改革也不断深化与完善,为增加财政收入总额、增强宏观调控能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综合国力等做出了重要贡献。而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为培育我国新的竞争优势,国家又持续推出了一系列的减税降费措施以支持企业的发展。同时,为适应经济的全球化,我国会计准则的修订也进一步跟上了国际会计准则(IFRS)修订的步伐,在此复杂的环境下,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发展呈现出一些不协调的趋势,若两者之间的不协调趋势持续扩大将会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阻碍影响。从政策角度上来看,会计信息能够为税收的征管提供基础参考,会计准则的修订能为税收制度的完善和改革提供参考依据,同时税收政策的制订对于会计准则的制订又有着指引和参考作用。所以,如何将会计和税收进行有机融合,进而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现状

从宏观的层面,首先,目前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已与IFRS趋同,又因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不成熟,且以公有经济为主的经济体制,制约着我们没有完全采用IFRS,会计准则体系的建设还需特别考虑会计信息的宏观经济管理服务功能。其次,保证财政收入依然是当前我国税收宏观管理的最主要目标,实现这一目标依然对会计信息存在着很大的依赖性。再次,我国的税收政策也影响了会计信息的质量,近年出现的所得税、增值税等相关政策也影响了会计政策的实施与会计信息的披露。最后,我国当前的税收法规与会计准则的制订和颁布都是政府行为,因此双方在立法上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共通。所以,在宏观制度上,税会主体存在着对立统一关系,具有协调的必要。

三、会计与税收的分离

1.核算程序分离

会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一整套标准的核算程序,首先根据企业经济业务填好记账凭证,然后根据相关记账凭证登记账簿,最后根据账簿的内容编制财务报表,并且会计核算各环节之间不是孤立的,而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对于税收来说,本身具体核算程序的硬性要求,在实际的工作当中可以遵循税会计的核算流程。企业通过在年末时根据利润表的相关资料参照税法进行相应的调整,然后制定出本年度的纳税申报表。

2.核算依据的分离

会计工作的主要依据是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旨在为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相关、及时的高质量会计信息,以此来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行为。而税收的核算依据是国家税法,旨在确保国家具有充足的财政收入,以此来规范国家征税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征税行为的会计核算。会计可以根据经济业务的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而税收要严格遵守国家税法的规定,在税法与会计准则规定的内容发生冲突时,必须以税法为标准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与核算,一般不会出现模棱两可的情况,更不允许有悖于税法的规定。

3.核算目的分离

会计在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规定的前提下,企业会计人员通过编制会计报表,来向财务信息使用者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实际信息,以及企业管理层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同时,企业的投资者、债权人以及政府部门等提供相关的财务信息,为他们做出预测、决策提供依据。而税收是依据国家税法的规定,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调整,得出应纳税所得额,为国家税收部门提供真实有用的信息,防止企业部门偷税、漏税,确保国家税收收入的实现,达到调节经济、公平赋税的目的。两者是在核算目的上存在的分离关系。

四、新形势下会计与税收关系的双向协调措施

1.了解会计和税收差异产生的原因

在进行会计和税收协调前必须对当前会计和税收之间的矛盾根源进行了解。会计与税收差异产生的原因主要可以从制度因素、盈余管理与税收筹划等3个视角进行考虑。由于税会服务的对象不同因此适用不同的制度,制度因素是税会产生差异的直接因素,企业管理层可以通过盈余管理和税收筹划等手段达到自身最大化利益和少交或迟交税收的目的。因此,目前会计和税收之间最主要的矛盾就是如何利用会计准则的自由裁量权应对税收法规的刚性规定,达到少交税或迟交税的目的。要解决这一矛盾,应在税收法规的制定过程中考虑一套明确的规范条文,对涉及的会计方法的处理,尽量进行明确的规定。同时,税收部门与企业会计管理机构要建立日常沟通渠道,对税收政策以及会计准则进行详细解读,了解税会差异来源,有效消除税法对会计方法选择的影响问题,让会计人员能够更顺利的进行会计工作。

2.重视协调两者的关系

分析和明确两者之间的分歧和差异,以弥补空缺和盲点,对会计制度和税收法律法规进行完善与优化。修改不明确的法律法规时,把重点放在两者的差异处理上,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结合国际惯例,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为前提,尽量减少差异和分歧,明确差异的处置及税会信息的衔接和转换。政府部门在制定会计制度的过程中,应该让多方参与,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在会计制度的起草阶段,要设置专门的评审来进行监督,评审应该由各个部门的人员组成,比如企业界代表、教育界专家学者、审计人员、税收官員等,使其提出更广泛地建议和意见。

3.吸取会计中的先进方法进行税制改革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不断提升。伴随着新的会计理论,IFRS目前的发展主要呈现计量基础从历史成本向公允价值模式转变、损益从利润观到财务状况观转变、准则制订从规则基础向原则基础转变并不断转向全球统一等趋势,因此我国的会计准则也在不断修订。如我国2017年修改和制定的关于金融工具计量的4个准则,对金融资产的计量都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而税法因考虑合法依据,故恪守着历史成本的原则,这对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会计核算产生了不小的麻烦,很难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因此,税收改革如能探索公允价值计量的模式,必将大大改善税会差异。又如,会计中对于折旧的核算方法有平均年限或加速折旧的方法,税法一般只允许平均年限法进行折旧,这不符合当前纷繁复杂的市场环境,如税法改革能去除这些差异,必将大大降低企业的核算成本和税收风险,优化企业结构。当然,税收的改革不是将原本的制度全部推翻,而是在原来的基础上根据时代的特点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更新,推动会计和税收更好的协调发展。在适应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前提下,不断汲取会计中的先进方法,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负面影响,达到会计和税收的双向协调。

4.完善会计信息的披露

通过完善会计信息披露,展现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差异以及相应的分析结果,能够有效的协调税收和会计之间的统一。目前,我国企业的会计信息披露存在明显不足,这让会计不能够为税收提供必要的信息。与此同时,税收也不能够将信息需求反应道会计信息系统,这就导致了信息沟通的不畅,在这个背景下就会加大税收部门的运营成本。随着信息化社会的不断发展,信息披露也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参与因素,在信息化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要带动信息披露与会计行为之间的有效沟通,可以说不断完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将有效的保证我国税收和会计之间差异性,并能够在保证差异性的基础上进行综合的协调。对于解决税收和会计的差异化具有很好的辅助作用。

五、结语

总而言之,充分了解会计和税收差异产生的原因,完善会计信息对涉税事项的披露等,有助于加强管理和监督会计工作,在保持自身独特性的基础上缩小两者之间的差异,对会计和税收的内容不断改革和更新,为会计和税收的双向协调打下坚实的基础,推动企业不断发展和进步。

参考文献:

[1]侯立新.会计与税收的关系协调研究[J].会计师.2012(24).

[2]陈奕蔚.若干会计、税收处理问题答疑[J].财务与会计.2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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