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履铿锵“答新卷”
2018-05-04
2018年1月31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胜利闭幕。新选举产生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开启了我省人大工作的新征程。
回眸过去5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省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省不断焕发生机、人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切过往,皆为序章。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和人大工作也进入了新时代。面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大工作也要随之实现新转变、新提升。
要提高立法的“精度”,充分发挥立法引领作用。随着地方立法工作的深入推进,我省立法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已经从“有没有”逐步转向了“好不好”。积极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就要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定符合浙江实际之法、改革发展管用之法、人民群众期待之法;就要坚持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的有序衔接,及时清理和修改完善与改革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为我省改革再出发提供更为有力的法治保障。
要加大监督的“力度”,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人大监督领域广泛,与其搞“天女散花”“撒胡椒面”式监督,不如抓住重点、各个击破。要抓住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牛鼻子”问题,集中用力、持续监督,推动中心任务落实和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更好地推动监督理念、方式、方法等转变,敢啃“硬骨头”而不“和稀泥”,探索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法定手段增强监督刚性,提高监督实效。
要拓宽民意的“广度”,持续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我省820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工作和生活在百姓中间,具有根植人民的天然优势。各级人大要搭好平臺、架好天线,依托实体和网上两种代表联络站,更好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为全面深化改革擘画最大同心圆。要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专委会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更多邀请代表参加立法、监督等重点任务,发挥代表的专业优势和作用,保证常委会工作处处都有代表的印记。
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使命开辟新征程。我们期待,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以新时代“答卷人”的姿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浙江新的生动实践,为高水平谱写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浙江篇章贡献制度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