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优质专利“催生难”的困局及其破解分析
2018-05-04卫平徐豆
卫平 徐豆
摘 要:随着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在关注专利数量的同时,专利质量的提高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目前我国发明专利少而不优的问题尚十分突出,仍存在优质专利“催生难”的困局。本文基于对我国企业专利状况广泛调查的一手数据资料,深入分析了我国专利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优质专利;“催生难”;困局;破解
本文使用了中国科协研究项目“国际产业竞争中的专利战略及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调查研究”课题组对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深圳、广州、武汉等地356家科技企業(以下简称企业)的问卷调查数据及访谈资料,并对我国专利不优的困局进行了概述,对优质专利难产的原因进行了剖析,提出了若干“催生”的对策建议。
一、我国专利不优问题突出
(一)发明专利授权占比低,专利产品竞争力不足
相比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在创新性审查以及审批程序上有着更严格的要求。发明专利不仅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利器,更是衡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专利授权总量高达171.8万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仅为35.9万件,占三种专利授权总量的20.91%。然而2016年美、日发明专利授权量分别占专利授权总量的91.54%和85.57%。由此看出,我国能代表较高专利质量的发明专利授权总量占比远低于美国、日本的发明专利授权比例。发明专利占比低意味着我国专利的原创性和先进性不足,从而专利不优,专利产品市场竞争力差、企业核心竞争力弱。
(二)核心技术对外依存度高,关键领域专利能力弱
是否拥有核心技术是企业在行业内能否有话语权的重要衡量指标,核心技术对外依存度高是我国企业大而不强的主要原因之一。2015年,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研讨会上工信部原部长李毅中曾指出,我国在核心技术上对外依存度高达50%,高端产品开发中70%的技术要靠外援技术,重要的零部件80%需要进口,一些关键的芯片甚至是100%进口。这些数据都说明我国在关键产业和核心领域的专利能力弱,在对未来发展具有关键、颠覆性影响的重大技术创新上,我国的弱势地位与欧美国家的领先优势形成鲜明对比。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龙头企业华为以3692件专利申请位居全球企业专利申请第二位,但从反映专利质量指标的专利被引用数量看,华为的专利被引用情况远远落后于国外同行龙头企业。汤森路透的Thmonson Innovation平台对高通、思科和华为等著名电信企业的专利申请和被他方专利引用的统计数据显示,从1990到2016年3月止,华为专利申请总量和高通相差不多,但是专利被引用率却只有0.87%,仅为高通的四分之一;与思科相比,思科专利被引用率为97.5%,悬殊更是显而易见。我国专利的技术被引用水平较低,技术影响力相对较弱,反映出我国关键技术领域专利能力弱。
(三)专利国际化水平低,海外专利布局能力差
PCT(国际专利合约)申请对于我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在国际产业新格局中抢占制高点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我国企业的海外专利布局意识仍很薄弱,且远落后于美、日等发达国家。课题组在调研中发现,80.7%的被调查企业没有进行国外专利申请,而且在国外专利申请数量上,约90%的企业申请数量少于10件;从申请国家看,WIPO报告显示,2015年,我国PCT专利申请量为2.98万件,占总量的13.7%,居第三,而美国居首位达5.74万件,日本居第二达4.42万件。一方面,从我国总量上看弱势相对明显,PCT国际专利仅相当于美国的52%、日本的67%,另一方面从人均来说,我国PCT人均占有量与美、日差距更大;还有从企业海外专利申请比例看,我国企业海外专利申请能力明显不够,只有约6%的专利在海外进行申请,而美国企业专利中接近50%为海外申请专利。此外,2015年PCT国际专利申请top50的企业中,日本企业有18家,美国企业有12家,德国企业有10家,且其专利产业布局广泛。而我国企业仅有6家,并且专利主要集中在数字通信领域,反映出我国企业海外专利布局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明显。
二、优质专利“催生难”的原因
(一)突破性创新匮乏,关键核心技术专利难产
突破性技术创新以新技术或各种技术融合、集成为载体,通过开辟一个新的技术轨道形成新的核心技术和核心专利,实现企业技术能力的跨越式发展,这正是企业专利质优的源泉。在美国,三分之一以上的技术创新是首创的或突破性的,它们是美国经济持续繁荣的主要动力。而我国企业的突破性创新还十分缺乏,突破性创新具有创新周期长和高度不确定性两个特点,创新周期长体现在平均完成时间一般是10年以上,需要国家宽松的政策支持以及企业长期技术发展计划作为根本保证;高度不确定性体现在,突破性创新在技术轨道识别、目标市场定位、组织结构适应性以及资源分配上存在更多的不确定性。调研中我们发现,部分国内企业只看到眼前的短利,或者担心突破性技术创新产品的性能和难以预测的市场规模,选择以保守的集成创新、模仿创新和渐进创新为主,放弃了对突破性技术的长期追逐,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国内优质的关键核心专利“难产”。
(二)专利服务体系不健全,海外专利申请受阻
调查显示,从现有发明专利在国外申请的比例上来看,64.6%的企业表示没有在国外申请专利,25.4%的企业表示发明专利国外申请比例小于国内专利申请。企业进行专利布局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专利布局人才、国外专利申请成本高、缺乏专利布局意识以及缺乏专利布局信息等方面。通过访谈调查发现,原因可归结于专利预警机制不健全、专业的专利咨询系统和专利分析系统不发达,这些使得我国企业缺少对外专利申请信息的获取渠道,不能有效掌握各国专利保护状况、申请程序等信息。另一方面,我国缺乏优质的专利服务人才,目前无论是专利申请中介代理机构还是在企业内部都缺乏这方面的人才,而且他们大部分从业经历较短、业务水平较低,不能满足申请人全球化专利申请策略的实施需要。我国专利服务需求年年攀升,高素质的专利服务却相当匮乏,这使我国企业海外专利申请时阻力增大、失败率上升,海外专利布局在起点即面临困境。
(三)专利保护不力,劣质专利驱逐优质专利
部分企业本身拥有核心专利,却不对其申请专利加以保护,究其原因,企业怀疑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有效性,担心技术外漏。访谈调查表明,大部分受访企业表示知识产权政策执行情况不理想、保护力度不够,很多专利法规虽然已经出台但是执行力度不强。这些专利保护方面的欠缺导致企业不研发或者只研发却不申请高端专利,一旦需要评优或申请政府补助,企业就把非核心技术申请专利以次充好,这就导致了优质专利没有生存空间,劣质专利驱逐优质专利的逆向选择问题。另外,维权时间过长也是专利保护欠缺的表现,过长的维权时间导致维权企业走完法律程序后,市场已经被侵权者打开,失去先锋主导地位,这反过来也使侵权行为更加猖獗。同时,被访企业表示我国专利保护可靠性很低,申请和维护都需要高额成本,即便申请了专利,侵权也无法避免,维权困难重重。因此,即使企业拥有技术优势,也不愿申请专利。
(四)专利转化不畅,专利申请终点现象严重
专利最终能否顺利转化为生产力推动技术进步,才是真正体现专利价值的评判标准。企业专利技术的研发应以商品化、产业化、金融化为目标,但是目前我国企业存在严重的“专利申请终点”现象,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在 100多万项专利成果中,只有10%-20%能够得到有效转化,远远低于发达国家60%的专利转化率水平,也低于世界40%的平均专利转化率水平。从企业层面来看,10.5%的企业专利完全没有得到应用,48.5%的企业专利应用比例低于50%。课题组调查还发现,22.3%的企业认为缺乏专利信息和专利交易中介平台是专利转化不利的主要原因,专利技术供求双方之间信息不对称,即使研发出优质专利,很多时候也因为缺乏有效的沟通桥梁和交易平台而无法实现专利转化的供需对接。此外,由于缺乏有效的对专利商业化应用进行评估的中介机构,买卖双方对专利的估价不一致,一方面发明人对专利收益预期过高,另一方面需求方又无法准确判断出专利价值,导致双方无法成交,专利被迫“沉睡”。
三、进一步“催生”优质专利的建议
(一)集中配置资源,重点攻克关键核心技术
在政府层面上,首先根据不同领域、不同阶段突破核心技术所需的创新政策、产业政策的不同,相应调整政策内容和重心,提高政策的靶向性和精准度;其次,政府应将创新投入政策向关键技术和源头创新领域倾斜,加大共性的基礎性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投入,确保创新主体科技创新能力的持续提高,助力优质专利的催生。在企业层面上,不断钻研摸索,集中各方资源寻求突破,实现由专利技术“跟跑者”向专利技术“并行者”、“领跑者”的弯道超车。企业应充分识别突破性技术轨道,积极分析关键核心技术构成,妥善选择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路径,小心防范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风险,明确关键核心技术的重点突破方向,及时将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成果专利化。,并根据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需求将企业的资金、人才和技术资源切实有效地集聚到关键核心技术的市场化、商业化运作中,提高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的产业控制力和市场影响力。
(二)实行差异化税收优惠,优化专利费用结构
欧洲国家成熟的“专利盒”优惠税制为我国提供了推动专利市场化进程、提升专利价值的范例。针对目前我国专利不优以及专利转化率低的现状,应当坚持差异化税收政策,对专利应用阶段实行更为优惠的税率,主动降低企业专利市场化的成本;同时重点鼓励科技含量高、且能够应用于新产品开发的专利发明,减少对低水准专利发明的财税支持,实现财政支持由“普惠制”向“特惠制”的转型,税收优惠导向由支持企业追求专利申请数量扩张向支持企业追求专利质量提高、专利控制力提升转型。此外,还应当调整专利费用结构,通过收取更高额度的申请费,再通过降低授权后维持费的补偿政策来抑制套取专利补贴或者进行专利投机的行为。
(三)构建专利信息交流平台,加强专利运营服务
世界发达国家在专利转化上的成功,关键在于对专利中介服务平台的构建。我国政府应当提供一个通畅的专利信息交换平台,专利供求双方能够互通信息,有用的专利得以快速实施,无用的专利面临淘汰。专利所有人能够在第一时间把握专利的市场需求和社会需求,同时买方也可以获得准确的专利信息。另外,还可以建立专业性中介公司从事专利运营,借助平台的信息汇聚功能、价格发现功能以及制度规范功能促进专利顺利转化和交易。专利持有人授权专利中介公司负责专利许可的事宜,由专利中介公司专门负责发布信息、匹配适合该技术的企业,通过资源整合,买卖双方以最快的速度进行匹配。同时,专利中介公司还能够协助专利权人估价,代理专利权人与企业进行谈判交易等。
(四)加大专利审批力度,引入第三方机构合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要完善对专利审查员的监管制度,建全专利审查质量评价小组、非正常申请监控小组,强化专利审查标准执行一致,加大对违法、违规审批工作人员的惩处力度,并通过建立质量绩效奖金管理系统激发专利审查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专利的审批质量。专利审查员应忠于职守,严把质量关,严格审查标准,对申请人的申请行为进行规制,不以牺牲审批质量为代价换取审批速度,尤其要对容易产生垃圾专利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提高审批门槛,力图把专利泡沫降到最低。此外,还可通过与国外审查机构合作、第三方公众专利评审等方式来解决我国专利不优和专利审查低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