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酷诉今日头条擅自播放《战狼2》侵权 索赔百万
2018-05-04
中国知识产权 2018年4期
近日,因认为今日头条未经许可擅自向用户提供链接播放《战狼2》,优酷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今日头条和运城阳光传媒公司訴至法院,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提供《战狼2》的网络服务,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00万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优酷诉称,《战狼2》在中国票房收入列首位,且是首部跻身全球票房top100的中国电影。优酷在支付巨额版权费用后,取得了《战狼2》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经公证证实,今日头条网站向用户提供了《战狼2》的定向链接服务,所链接的“阳光宽频网”由运城阳光传媒公司运营。经查,“阳光宽频网”未取得《战狼2》作品的合法使用权,优酷认为今日头条对此未进行合法有效的审查。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