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脱贫政策执行面临的困境及优化路径
2018-04-30肖文静
摘要:政策执行是政策实施效果的必要保证,是政策评估过程的一个环节,也是政策过程科学化、民主化的必要途径。我国精准扶贫政策实施以来,取得了阶段性的显著成果,但是在政策评估的过程中发现由于诸多因素导致政策执行存在偏差,以至于政策实施的目标未能按预期目标实现。本文力求提出在精准脱贫评估发现政策执行面临的困境,提供解决路径,相关部门借鉴做政策修正,完善政策机制,保障政策的执行性和实施效果。
关键词:精准脱贫;政策执行;政策评估
一、精准脱贫政策执行面临的困境
(一)政策理解宣传不到位,导致政策执行存在偏差
地方执行部门对政策的理解、宣传、宣讲、释义不到位,导致政策执行偏差。个别地区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由于宣传不到位,建档立卡脱贫户表示不知道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建档立卡脱贫户未借贷扶贫小额信贷。极大限制了金融扶贫政策的落地范围和效果,不仅打击了部分有创业意愿的贫困户,同时也逐渐降低了一线扶贫政策宣传人员的公信力。部分扶贫小额信贷用途不规范,借贷过扶贫小额信贷的农户中,用来修房子、看病、子女读书、还贷其他有息贷款等,违背了扶贫小额信贷的最初设想,贷后资金使用监管机制有待加强,否则贷后监管机制的缺乏容易造成呆账和坏账信贷经济风险。
贫困户识别程序走捷径,退出程序执行不严格。个别村执行政策“添工加料”,附加条件,个别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和村干部对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的标准把握不清,政策执行过程中附加条件执行,影响原定目标的实现。贫困户民主评议前,村干部结合村级制定的“四看法”规则打分,添加了原政策没有的附加条件,对贫困户申请者进行初步筛选,过程缺乏客观性,可行性不合理,造成民主评议范围不准,个别农户无法进入民主评议程序,出现漏评情况。
贫困户退出程序执行不严,存在“被脱贫”现象。在评估过程中存在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对于自己脱贫退出不认可,这主要是由于少数村在贫困人口退出本人确认环节执行不严,未经本人签字确认,甚至家庭成员无一人清楚何时脱贫,未严格按照政策审查贫困户是否达到“两不愁,三保障”和收入标准线。程序执行不严导致工作严肃性、规范性不足,影响农户对脱贫退出认知了解,影响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可度,不利于脱贫巩固工作的开展。
(二)精准脱贫工作只求留痕,过于形式化
这一方面主要体现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产业帮扶技能培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存在重形式、轻内容现象。家里有慢性病成员的受访脱贫户中表示没有家庭签约医生服务或表示不知道该政策。此外,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农户反映部分家庭医生工作不实,服务次数少,工作内容主要是“填表”,“血压、体重、身高”等都是目测,工作流于形式,来农户家中只为留工作痕迹。
产业帮扶措施精准度不够,帮扶工作群众认可度低。调查发现,在因村因户帮扶方面脱贫攻坚工作仍存在贫困人口主要致贫原因缺资金、缺技术,但受访建档立卡脱贫户得到的产业帮扶措施大部分为免费发放种苗、种畜、化肥等生产资料,而获得技术服务的占比较小,个别农户因为身体残疾,无能力养殖,当地政府却免费发放两头猪苗,幼鸡,幼鸭,以求农户通过养殖业发家致富,导致贫苦户不但没有赚到钱,为此还倒贴了几百元,未精准因户施策,影响产业帮扶效果。
产业帮扶就业培训的内容单一,主要以养殖技术的培训和厨师技能培训为主,只有个别村子开设有木工,泥瓦工的培训内容。产业帮扶技能培训之所以被评估为形式化,主要由于培训内容与农户需求、市场需求脱节,造成就业培训农户参与度低;其次由于现在农村空巢,年轻人都去大城市奋斗,家中只剩下老龄人和留守儿童,接受培训的人大都是年纪大的老龄人,参加培训原因是硬性规定或者为了领取小礼品,甚至受访建档立卡脱贫户表示未参加过就业培训,从而使产业技能培训流于形式。
(三)影响精准脱贫政策考核的因素
户籍制度的不完善,人口关系确定不明确。为了减少贫困户,个别老人被送到当地比较富裕的农户或者村干部家临时赡养,这样就可以算是脱贫人口,属于被迫脱贫,干扰影响评估的工作进度,工作人员需要经过多方走访印证二者之间的真实关系,以确保评估的公平,公正,客观;另一种情况为了个人利益,获得国家的政策补贴费用,有四五个儿女,却给老人单独分一个户口,不赡养原因是不在一个户口,属于孤寡老人,靠国家补贴,或者直接瞒报自己没有子女,无人赡养,应该由国家赡养,所以申请国家的补贴,这变相增加了国家的负担。形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就是因为我国户籍制度需要完善,因为户籍制度的不完善,在中国曾经出现要求开具证明“我爸是我爸”的证明。
部分农户不实事求是,为了得到更多的国家补助,个人利益最大化,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夸大家庭贫困现象,调研员需要通过电话咨询,走访左邻右舍,银行查询等多种途径验证其真实情况。
二、提升精准脱贫政策效果的路径
加大小额扶贫信贷的审批和监管,加强小额信贷宣传,坚持自贷自用的审批原则,推动扶贫项目,资金找项目,已发放的户贷企用贷款要加大监管力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纠正,新批贷款要严格审查,避免和防范金融风险。
规范贫困户识别程序,充分发挥民主评议作用。进一步规范贫困户识别程序,减少基层干部主观判断影响民主评议程序的执行,在贫困户的识别过程中,应充分发扬发挥基层民主的作用,让贫困户识别过程和结果都公开透明,提高农户对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的认可度。
推进劳动力培训工作,提高产业帮扶措施精准度。因户施策,摸清农户的真正需求的前提下安排劳动力培训内容,提升培训精准度,增强培训效果。改变传统的免费发放种苗、种畜等产业帮扶措施,因地制宜发展扶贫产业、优化产业结构,通过村产业发展带动长效帮扶成效。
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摸排需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家庭,做到有需求的家庭相关签约服务全覆盖。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培训,落实相关医生的工作责任,避免形式主义,杜绝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真签约,假服务”的问题。
完善我国户籍制度,在网上系统建立完善的关系网,明确血缘家庭之间人口关系,这种关系至少应该明确在三代之内,例如某人是是某人的父亲,某人的祖父,并且有照片为辅助材料,多个子女的老人,可以把老人放在一个子女的户口本上,其他子女户口本必须明确标注父母的信息,这样可以有效杜绝老人找不到子女赡养的情况。
提升我国人民的素质,扶贫先扶智,更要扶志,樹立良好的精神状态,首先从智邦人们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其次从“志”帮助人们发挥对生产生活的主观能动性,改变贫穷、懒惰、不思进取的落后思想,方法上可以采取教育劝导,舆论监督、物质奖励多管齐下,鼓励贫困户通过自己努力,自己的劳动,自己的智慧来发家致富,使广大贫困户逐渐形成和睦向善勤劳自强的家风。
参考文献
[1]夏红民.扶贫需要提高“精准度”[N].人民日报.2014-05-21(5).
[2]汪龚礼.精准扶贫与脱贫问题研究[J]./当代农村财经.2017(3):24.
作者简介:肖文静(1990.01)女,蒙古族,内蒙古自治区赤峰人,硕士,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方向:公共文化服务。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