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创新制度的研究
2018-04-27丁英健
摘 要:2017年3月15日,国务院正式下发了关于《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作为国家经济调整的重要项目,自贸试验区的知识产权制度适用问题值得关注。本文选取了陕西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创新制度这一视角,通过对陕西自由贸易区内有关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创新的分析,进一步探讨自贸试验区多元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比较和总结了国外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创新的经验,对陕西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创新提供参考,提出建议。
关键词:陕西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创新制度
我国每个自贸试验区都有自己独特的战略定位。陕西是联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重要枢纽和“向西开放”的战略前沿,西安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起点、中国几何中心和西北地区门户城市,在西安设立自贸试验区是把我国具有时代特征的开放战略与区域战略联系起来的重要举措,它将有利于更好发挥“一带一路”建设对西部大开发带动作用,推动西部地区产业转型升级,从而带动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为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一、陕西自贸试验区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
(一)陕西自贸试验区发展现状
自2017年4月1日挂牌以来陕西自贸试验区的发展取得了初步的成果:
一是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综合服务大厅都建立了“一口受理、多证合一、多项联办”的联办平台。西安市将联办事项扩展到19项;杨凌示范区实现了53项联办。
二是省(市)级管理事项下放委托加快推进。省政府、西安市政府按照能放则放,应放尽放的原则,分别向自贸试验区下放(委托)213项省级管理事项和103项市级管理事项,原来企业需要到省市相关部门办理的经营许可事项不出咱们的自贸试验区,在综合服务大厅就可以得到尽快办理。
(二)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
从陕西自贸试验区目前取得的成果来看,现代先进的管理方式和技术给自贸试验区的发展搭建了一个好的平台。然而自贸试验区的发展才刚刚开始,各方面都不太成熟,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不可避免的会遇到问题,结合自贸试验区的战略定位来看,其可能存在的问题表现在:
第一,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服务不足。在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建设中,最为重要的是能否吸引企业入驻并进一步集聚知识产权资源。而吸引企业入驻的关键在于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提供的服务是否具有高附加值,能够真正解决企业在知识产权运营中而临的问题。
第二,海关监管问题。
过境货物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过境货物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直是各国保护的重点,货物在过境和转运中存在一定的时间差,时间越长,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可能性就越大,为假冒、盗版商品侵权行为提供了机会。掩盖非法物品来源的手段包括重新贴标签进行虚假包装、篡改或伪装产品等。过境货物在自贸区内的侵权情况主要包括以下3种:(1)过境货物在出口国不侵犯知识产权但在货物进口国侵犯知识产權;(2)过境货物在出口国侵犯知识产权但在货物的进口国不一定侵权;(3)过境货物在出口国和进口国都侵犯知识产权。
二、国外自由贸易区知识产权保护经验研究
(一)美韩自由贸易区知识产权保护经验研究
2007年6月30日,《美韩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签署,其体现了目前各国最先进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对知识产权执法条款有更有力的规定。
(1)加强对盗版和假冒行为的惩处力度,包括网络盗版和最终用户盗版软件。此外,海关被允许使用更加强硬的手段从根源上掐断侵权行为,震慑违法者。
(2)严谨的边境执法措施。一旦货物在进口、出口、过境等环节中涉嫌假冒或盗版,每一成员应报主管机关采取必要的边境措施。此外,明确规定主管机关的权力不是来自私有方及权利人的正式申诉而是法律本身所赋予的。
(二)美国一新加坡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经验研究
(1)《美新自由贸易协定》在知识产权的执法环节中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包括:强化知识产权执法力度,有权扣押、没收并销毁假冒、盗版商品以及用于生产该商品的设备。知知识产权法规定,商商品运转应实行严格监控,侵权行为轻者处以罚金,重者加大赔偿力度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完善知识产权边境执法措施。缔约方规定海关当局应对涉嫌假冒的商标或盗版货物启动暂停程序,阻止进入自由流通渠道并保留足够的证据以便有关主管机关采取措施。
三、陕西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对策和建议
(一)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
通过完善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登记、查询、交易、托管、融资、运营等多样化服务。在平台建立后,不断拓展该平台的相关功能和服务,形成一个以知识产权交易为核心,知识产权运营咨询、分析咨询、司法鉴定及物联网服务为重要辅助功能的综合性区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
(二)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统一过境货物执法措施
通过研究国外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经验,自贸试验区可以借鉴美韩和美新自由贸易区的经验,要要求海关统一采用“进口国法律”,对盗版、假冒或者带有混淆性、相似性商标的怀疑产品依据其本国职权主动采取措施,把过境货物视为进口国货物进行执法。
(三)加强海关执法,完善海关监管措施
借鉴上海自贸区的发展措施,陕西自贸试验区的海关监管和执法可从以下方面着手:(1)明确海关在自贸区执法的地位。在我国的《海关法》、(海关保税港区管理的暂行办法》等中必须明确规定海关在知识产权执法上的重要性,统一规定,明确具体执法细节。(2)改变海关监管方式。陕西自贸试验区应借鉴国外自贸区的保护经验,结合自贸区虽小但全面开放的特点,在海关监管上应更主动,扩大海关执法范围。(3)扩大海关职能。扩大海关的监管范围甚至扩大到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前期的检查可能会需要更多的人力和物力,但是在后期的工作中就会大大节省时间,提高效率,防止侵权行为泛滥,有效保护知识产权的主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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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丁英健(1991.8-),男,汉族,山西临汾人,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非法学专业,研究方向:知识产权。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