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 办案效率提高80%
2018-04-27韦贵莲
韦贵莲
2017年以来,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700件887人,件數及人数分别占同期起诉数的54.3%和47.7%,建议法院适用幅度量刑建议的案件322件,确定量刑建议的案件378件,办案效率提高80%。
一是着重加强舆论宣传,为试点营造良好氛围。自试点之初,青浦区检察院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进行详细、全面的宣传和解读,为试点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是着重思考论证研判,构建制度基础。区院组织干警撰写认罪认罚相关理论文章数篇,为进一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提供了理论支撑,夯实了实践基础,其中《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实体机制研究》一文被环太湖检察论坛收录,并在大会作交流发言。
三是着重构建机制运行框架,保障试点工作有效有序推进。为保证试点有序性和实效性,青浦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联合会签《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现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并在2017年中期召开认罪认罚从宽阶段总结会暨推进试点工作阶段总结会,确保试点工作由点到面全面推开。
四是着重完善创新实践和效果评价,推动制度不断完善升级。探索引入犯罪嫌疑人签字确认定罪量刑协议模式,创立认罪认罚权利告知制度,充分发挥辩护律师和法律援助作用,由律师全程参与认罪认罚协商,注意听取被害人意见,确保案件公正办理。统一认罪认罚案件的证据标准和量刑建议,制定办案规范基本指引,完成幅度刑向精准刑的过渡。自觉公开接受辩护律师、法院审判程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获得及时、充分、有效法律帮助的前提下自愿认罪和公正处理。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青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周期最短为2天,开庭时间由过去平均30分钟缩短至最短5分钟,效率提高了80%以上,效果显著。同时,认罪认罚制度将坦白从宽转化为看得见的实体法律后果,在程序机制的保障下注入新的活力,产生了良性循环效应,更多的刑事犯罪人愿意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办理案件,从而达到了快速实现刑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