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的事情自己说了算
——阳信县人大代表票决产生十件民生实事项目
2018-04-27李红星
□王 腾 李红星
“下面宣读代表票决选出的十件民生实事,分别是滨阳大道西延工程、城区集中供热工程、改善办学条件、骨干道路提升改造工程……”1月14日上午,在阳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经过县人大代表投票表决,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翘首期盼的县政府2018年十件民生实事最终确定。
“人大代表票决政府民生实事工作,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了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代表监督、公众参与的权力运行设计理念,实现了人大决定权与监督权的有机结合,完全切合党的十九大精神,也是阳信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举措。”县委书记栾兴刚对此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从“为民做主”到“由民作主”
“过去县政府为民生实事项目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感觉项目有时与群众的需求并不‘合拍’,社会效果低于预期。作为人大代表,这次我拥有了为群众选择的权利,看到一张张‘民意满满’的选票转化为2018年实实在在的民生项目,心里真是既激动又欣慰。”刚刚结束会议时县人大代表南风国难掩兴奋之情。
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突出代表主体地位,提升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阳信县决定在全县推行人大代表票决政府民生实事工作,实现民生实事项目由“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2017年10月下旬,阳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闫福利带队赴浙江宁海考察学习代表票决制工作;县委印发《关于实施人大代表票决县乡两级政府民生实事工作的意见》,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实施县人大代表票决县政府民生实事工作的决定》;11月23日,县人大常委会举行人大代表票决县乡两级政府民生实事工作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对此进行了全面解读,省、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现场观摩。
从“单枪匹马”到“协同作战”
“过去的‘十件实事’,县政府自选自定,项目确定后代表再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实施代表票决制后,党委、政府、人大‘协同作战’,确保筛选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又切实可行的民生工程。”阳信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感慨万千。
代表票决制工作分为项目征集与初定、审议与票决、监督与评估三个阶段。在项目征集初定阶段,县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县委常委会专题讨论审议政府民生实事初选项目;县人大常委会发挥主导作用,主任、副主任分组带队到各乡镇(街道)召开恳谈会,征集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建议,形成意见及时反馈政府;县政府发挥主体作用,既通过自身条块渠道征集民生实事初选项目,又通过多种媒介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认真采纳代表建议,最终形成14件民生实事候选项目。
在项目审议票决阶段,县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对县政府提交的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认真讨论审议、踊跃提出建议,突出民生主题,本着普惠性、公益性和社会效益较为突出的原则,差额票决产生十件政府民生实事。
从“单一监督”到“全面监督”
“过去每年只是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县政府‘十件实事’实施情况报告,民生实事如何选的、怎样定的,代表一概不知,只是对办理工作进行监督,形式和内容都比较单一。实施代表票决制工作后,可以通过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实现全方位监督,确保民生实事项目落地生根。”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吴荣华说。
下一步,在项目监督评估阶段,县人大常委会将切实发挥监督职能,把民生实事项目实施作为重点监督内容,将所有县人大代表划入专项监督小组,实现一人一项目“包干到户”“人到组、组领事”,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集中视察、专题调研、专题询问等各种有效形式,加强跟踪监督、全程监督,确保代表票决产生的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阳信县开展代表票决制工作,使党委、人大、政府的角色定位更加清晰、权责边界更加明确,变以往的‘政府为主唱戏’为‘党委管、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人大评’,这是我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实践创新。今后,阳信县将重点以开展代表票决政府民生实事为突破口,严格按照‘三个阶段、六个环节’规范操作,着力解决运行过程中的新问题,将这一创新实践打造成全县的一张‘金名片’。”闫福利满怀信心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