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彰武县信贷环境支持产业扶贫的建议
2018-04-26温会武
温会武
一、优化信贷环境对支持产业扶贫的重大意义
发展扶贫产业是实现贫困户稳定脱贫的必由之路,更是脱贫之基、致富之源,彰武县的扶贫产业发展普遍存在资金紧缺问题,急需大量的信贷资金扶持。信贷资金在产业扶贫中发挥着“输血机”的作用,而信贷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授信的程度、资金的投放。良好的信贷环境,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整合、运用好信贷资金,实现信贷资金效益的最大化,对支持扶贫产业的发展意义重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不良贷款比例居高不下
据统计,彰武县各项不良贷款占比达56.4%,其中贫困户不良贷款占比达81.8%,184个行政村仅有阿尔乡镇北甸子村达到信用村标准。不良贷款比例高,全省排名倒数第三,直接影响到许多农户不能授信,更享受不到贷款利息减免政策,造成“银行有钱不能贷、农户缺钱贷不成”两头难现状。分析不良贷款成因:一是诚信意识欠缺,贷款到期不及时偿还;二是农户因自然灾害歉收或赔本无力偿还;三是家庭成员患大病、欠外债无力偿还;四是子女结婚欠债由父母承担,短期无力偿还;五是前几年奶牛、大棚等部分贷款户找理由拒不还贷;六是农户借款集体使用无力偿还。
(二)贫困户缺少授信条件
为规避金融风险,金融机构确定了贷款门槛,使多数贫困户被“拒之门外”。一是受年龄限制。70%以上贫困户年龄较大,而贷款人年龄要求在22-55周岁以内,有的放宽到60周岁。二是受收入限制。很多贫困户背负不良贷款,提出贷款申请时,信用审核通不过,信用记录良好的,要求收入稳定,具备按时足额还款能力,而贫困户情况复杂,有的无生产能力、有的无生产经验,多数不能给予贷款支持。三是受担保限制。农户贷款多采取“五户联保或财政工资担保”的“二选一”模式,而财政供养人员有限,担保“一人难求”,尤其是贫困户自身不能提供足额的抵押物,只能提供现有的农村“两权”,但体現不足值或不能抵押,其中小产权房、养殖用地、圈舍等还不能办理抵押登记,贷款需求难以满足。
(三)产业项目实施存在“双风险”
一是贫困户存在项目风险。受年龄、身体、经济等自身条件限制,贫困户只能参与传统种养业项目,而彰武县自然条件十年九旱,贷款投向多为种养业,自然灾害、疫情等意外情况时有发生,保险机构仅对玉米、花生等少数农作物和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给予保险支持,对牛羊禽等养殖业和设施农业、高效经济作物种植项目不予保险,金融机构对这些项目未来风险难以预测,一遇“风吹草动”,极易造成贫困户积重难返,还会造成脱贫户返贫。二是金融机构存在资金风险。由于贫困户缺少抵押物,有的由村干部担保,有的由大户、合作社和企业担保,符合担保条件的数量不多,信贷人员受新增不良贷款终身追责及绩效考核的束缚,存在惧贷、恐贷心理。
三、工作建议
(一)着力打造诚信信贷环境
一要加强金融诚信建设。强化信用宣传,大力营造“还贷还息光荣、恶意欠贷可耻”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评定信用户、创建信用村活动,成立全县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涉农金融机构作为创建活动的主体,负责抓好创建活动具体工作,做好贫困户经济调查,跟踪信用记录,打造一批信用村、信用户,在扶贫产业项目信贷资金利率和放款规模上给予倾斜。二要强化依法清理。对系统内部职工放贷、亲属放贷、介绍和担保放贷形成不良,以及违规违纪贷款的,采取处罚性、强制性措施,依法限期收回。公检法等执法部门和各乡镇要承担包保清收责任,全力配合做好清收,将信贷回收纳入乡镇诚信建设和工作考核的一项内容,乡村干部主动上手,逐户帮助研究化解办法,做好欠贷人工作,特别对信誉较差、赖账不还或有一定经济实力和资产的不良借贷人要依法起诉。要严格控制新增不良贷款,清前堵后,通过优良贷款的增加“稀释”、降低不良贷款占比。
(二)建立信贷评级授信机制
对贫困户专门采取特惠式信用评级方式,由包村干部、村班子成员和群众代表组成评级授信小组,本着自愿申请、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考虑贫困户诚信度、家庭劳动力、劳动技能等进行评级授信,对社保兜底家庭、自身发展动力不足、懒惰好赌和不良贷款未还人员不参评。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根据信用等级授信,加大抵押、免担、减免等优惠政策扶持,实行差异化贷款利率。金融部门最大限度地降低贷款门槛、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简化贷款流程,建立限时审批、限时发放“绿色通道”,更多地让利于贫困户。金融部门和乡镇要共同选好选准扶贫产业项目,对优势项目要重点扶、扶重点,给予优先贷款、优先支持。
(三)破解抵押担保瓶颈制约
一要创新信贷模式。整合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等投入产业扶贫,推广致富带头人、合作社、龙头企业+贫困户+扶贫贷款模式,由大户、合作社和企业提供担保,开展产业链金融服务,破解贫困户想贷银行不敢贷、无抵押担保不能贷的矛盾。找准带头人,放大典型效应,鼓励贫困户以贷入股,实现大户带小户、富户带穷户、致富一户带动一片的目标。二要探索推动银担合作机制。财政、扶贫出资搭建助农融资担保平台,注入资本金,或将扶贫项目资金存入金融专户作为项目担保金,金融部门按资金规模进行一定比例放大,对评级授信贫困户发放贷款。由政府部门筹措资金,对金融扶贫贷款给予全额或比例贴息,减轻贫困户融资成本。三要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组建我县农村产权登记评估机构,逐步将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产权等纳入抵押范围。探索搭建登记平台,对牲畜、设施农业棚体等进行登记评估,争取纳入抵押物范围。建立扶贫担保基金,成立扶贫担保机构,为扶贫贷款提供保证,降低信贷资产风险。同时,引入保险机构参与,扩大保险覆盖面,给信贷机构和贫困户吃下“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