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文学的文学性与存在方式
2018-04-26李梦园
摘 要:文学性问题在当今大众文化发展时期成为文学与文化发展关注度较高的问题,由于网络时代文学形式多样,文学作品的数量迅猛增长,文学本身的特殊性渐渐被忽视,以量的多少决定文学成就的现象对文学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文章从这一问题出发,以韦勒克对文学本质的研究为理论基础,对下文学文化发展的现状进行解读,从文学的本质入手,对网络时代文学本质的发展进行研究,从而文学以什么样的形式在网络时代呈现,任何文学发展都离不开文学的本质,因而韦勒克的文学本质观在当今时代中仍然是文学发展的重要参照。
关键词:文学本质;网络文学;文学形式;网络时代
作者简介:李梦园,女,汉族,1992年2月出生,河南省平顶山市人,现为辽宁大学文学院文艺学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8)-09-0-02
一、关于文学本质的分析
韦勒克在《文学理论》对文学的外部研究和内部研究进行了新的阐述,他注意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批评态度反动的文学研究方法所面临的危险,因而着手对各种文学研究中的概念进行新的闡释,他的《文学理论》是新批评文学理论的一次总结。在兰塞姆本体论批评的影响下,“文学作品是自成一类、有本体地位和认知力的客体”[1],因而将文学作品视为“能表现世界本质的具体存在”,[2]回到文学本体,从本体论的角度研究文学的本质问题。韦勒克对文学的认识有独到的见解,我国的文学研究很早就受到韦勒克的影响。他的文学观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首先他强调强调文学的“文学性”,这是韦勒克的“文学价值论”和“艺术整体论”的基础和逻辑思考的起点。文学具有“文学性”,是与传统理论相契合的观点,同时也是韦勒克文学理论的基础,最传统的部分,无论文学发展到任何形势,通过何种媒介来传播文学,其内在文学本质性是一致的。其次,韦勒克认为应该把文学作品看做一个“交织着多层意义和关系的复杂的”[3]艺术整体,文学研究应立足与文学本身,注重对作品艺术形式的分析,文学的本质体现在文本的语言、结构、形式以及文本自身的性质上,在文学研究中,淡化了内容要素,而对形式给予很高的重视。韦勒克反对把一切文本都看作文学的说法,,但文学也不应被局限在狭小的范围之内,不仅仅只有印刷品和经典名著才算得上是文学作品。在文学的本质问题上,韦勒克强调文学艺术本身的价值以及对其做审美判断的批评方法。他明确指出,“文学不等于政治、哲学的图解,也不是社会、历史的文献,而是具有独特审美性质和价值的艺术品。”[4]
因此,韦勒克认为,“文学的本质在于它的‘虚构性、‘创造性和‘想象性。”在对文学本质的定义中,“文学之所以为文学”这一观点是他的文学本质观的直接理论来源。文学之所以为文学,正是因为具有与众不同的艺术本质,文学是不同于其他艺术的一种语言艺术,它的虚构与想象是在现实的基础上进行的,文学本身具有审美价值,这种审美价值通过对现实的想象和创造加以表现,以艺术性的方式呈现出来。作为人类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文学的本质在文化的繁荣发展中,虽然通过不同的方式表现,但任何形式的文学都有特定的文学性和特定的本质。当今时代的网络文学,在逐渐取代印刷产品的趋势中,给文学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但网络文学的发展,依然是文学本质的另一种延伸,而不是对文学本质的变革,无论任何形式的文学作品,都具有其想象与虚构的特征,都是创造性的审美艺术作品。
二、文学的本质在网络时代的发展
在网络文化繁荣的时代,越来越多的文学作品通过现代信息技术的渠道生产和传播,但从本质上来说,网络文化下的文学,依旧是在文学的基本属性中产生的。韦勒克认为,文学中的虚构世界是以现实的真实世界为基础的,但却不是现实世界的摹本,也不是对现实的模仿,而是高于现实的一种艺术创造。这一程度上,韦勒克不仅仅是对文学的本质做了定义,同时也区分了纯粹的虚构与艺术的真实之间的界限。因此,他把文学看成是具有独特审美性质和价值的艺术品,而不是对社会政治和哲学的简单直接反映,更不是记载社会历史的文献。这一点与在后来中国的文学理论中也得到了发展,并且在后来的世界文学理论中得到了认同。网络文化发展下的文学,在一定程度上是迎合当代社会意识形态主流,并且跟随时代脚步的,网络的发展加速了信息的传递速度,同时也使文学本身日新月异。文学的内容与形式在传统的基础上,随着社会发展的潮流不断变化。例如春晚在文学上的影响,随着春晚每一年的直播,网络平台会随之出现新的创作主流,会出现各种新兴词汇,同时也为文学创作提供了新的话题。
韦勒克认为“文学艺术的中心显然是在抒情诗、史诗和戏剧等传统的文学类型上。”[5]这因为传统的文学类型,即使是现实主义的小说,在时间和空间上也是不同于现实的,而是通过艺术的手段虚构的。因此文学艺术的本质在于虚构和创造性上。网络文学虽呈现出多种多样的形式,网络小说、由作品改编的影视作品等,都是在现实的基础上虚构的人物形象与事件。但从文学与非文学的角度上,韦勒克认为有介于这之间的例子。如果文学仅仅是“虚构性”、“创造性”和想象性,那么只有像莎士比亚、巴尔扎克、济慈等人的作品才算得上是文学,而另外一些非创造性的作品就不是文学。以《理想国》的例子说明,文学作品的创造和虚构,是界定文学本质的标准,但不是区分文学的质量优与劣的标准,他把一些有借鉴意义的论说性作品也称作伟大的、有价值的作品。因此凡是具有什么价值的作品,也都可以是文学作品。网络文学本身是在现实的基础上迎合主流意识形态进行的创造,在本质上没有脱离文学得想象性与创造性,也没有偏离文学的虚构性,文学作品在具有审美价值的前提下,也属于文学的范围。
三、网络时代文学的存在方式
从本体论上探讨文学和分析文学作品,韦勒克提出了文学存在于哪里或者如何存在的问题。在《文学理论》中,他以诗为例,论述了文学作品的存在方式问题。在文学的存在方式问题上,反对把诗当作一种“人工制品”,把文学作品本身当作一种客体来看待,存在着大量口头的文学,就如中国古代的劳动人民创造的民歌,都是通过口头的形式传播的;当代网络文学,已经不借助于纸质来书写文学了,电子媒介逐渐取代传统的印刷品。文学与建筑不同,毁掉建筑,建筑就不会存在,而毁掉书籍,文学作品还是存在的。印刷的书页对文学作品本身来说,都是外在的因素,如果认为文学就是人工印刷的物品,那么每一种版本就是不同的文学艺术作品。网路时代的文学,其文学的本质与传统文学具有一致性,但文学作品的存在方式,在传统文学的基础上发生了改变,除了纸质版的印刷品,电子媒介的出现,使文学呈现出多种多样的形式,从网络平台上获取的文学作品形式越来越多,而读者群体也越来越呈现出多样性。韦勒克在文学的存在方式上,反驳了过去人们认为的“诗是读者的体验”的说法,在本体论的研究中,读者的心理感受是文学作品之外的东西,只有作品本身才是内在的。读者的感受,受到文化、教育、宗教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在网络发达的今天,读者群体在年龄、文化程度上有很大的差异,无法根据读者的感受去决定作品的价值。文学的存在方式丰富着文学的文学性,同时,文学的本质在文学备受重视的情境下回归到文学应该有的特性中,文学作为一种语言艺术,在社会的发展与变化中,传递着社会意识形态与价值观念的变化,是社会与生活的另一种艺术表现形式。
参考文献:
[1]赵毅衡. 新批评: 一种独特的形式主义文论[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6.
[2]赵毅衡.新批评文集[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8.
[3]韦勒克. 文学理论[M]. 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 2005.
[4]韦勒克. 文学理论[M]. 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 2005.
[5]韦勒克. 文学理论[M]. 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