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释浙江省蚕种冷藏浸酸技术规程
2018-04-26何恩洁朱春群
何恩洁,朱春群
(浙江省蚕种质量检验检疫站,浙江 杭州 310019)
1 前言
DB33/T 2019—2016《蚕种生产技术规程》已经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6年12月31日发布并于2017年1月31开始实施。有关蚕种冷藏浸酸的技术规程主要是在标准的第5、6部分。本次修订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蚕种冷藏、浸酸技术处理和操作方法,达到促进蚕种发育齐一,保证和提高蚕种质量。同时增加一些新的技术处理方法(例如新增了滞育卵冷藏内容),满足新形势下的蚕种生产需要,提高蚕种生产者的经济效益。
2 蚕种冷藏技术规程
2.1 冷藏的定义
通过一定的低温保护,解除滞育卵的滞育或抑制活性卵的发育,使胚胎整齐发育,蚕种能按预定日期出库的过程。
2.2 越年种冷藏标准
越年种冷藏标准见表1。
表1 越年种冷藏标准
2.2.1 冷藏方式
目前生产上使用的是复式冷藏(2次冷藏)。
2.2.2 冷藏作用
第1次冷藏主要是为了解除滞育,使蚕种可以使用;第2次冷藏是主要是为了抑制发育,延长蚕种使用期限,同时促进蚕种胚胎发育整齐。
2.2.3 中间感温
将蚕种逐批移出冷藏场所,缓慢升高温度(日升温幅度不超过3℃),先在9℃~10℃温度下保护;当胚胎发育到乙1~乙2胚胎时,再用10℃~13℃温度保护。
2.2.4 生产应用
经营者在入库前确定蚕种用种时间:分春用、春夏兼用、夏用,在每年的2月10日前可以更改用种时间。
2.3 冷藏浸酸种的冷藏标准
冷藏浸酸种浸酸前的冷藏标准见表2。
表2 冷藏浸酸种浸酸前的冷藏标准
2.3.1 冷藏方式
目前生产上一般采用预定冷藏日数为45 d~60 d,产卵后经过50 h~54 h,积温690 ℃~759 ℃,卵色为赤豆色。目前浙江省的秋期蚕茧生产布局采用这个方式就可以基本满足用种需要。
2.3.2 冷藏时限
需重点掌握冷藏时间必须大于40 d。因在生产实践中,存在对冷藏时间少于40 d的蚕种进行浸酸后,多次出现孵化率较低的情况。
2.3.3 生产应用
生产者根据用种需要结合标准需要的冷藏时间,合理安排制种时间。
2.4 滞育卵冷藏标准
2.4.1 滞育卵的定义
蚕卵产下后逐步进入发育停滞阶段,即使在适合胚胎生长发育的环境条件下,也不能继续发育孵化的蚕卵。
2.4.2 适用范围
已超过即时浸酸或冷藏浸酸适期(原种未满10 d,一代杂交种未满20 d)但又需改为秋蚕用的蚕种。
2.4.3 浸酸前的冷藏
多丝量品种冷藏时间应不少于60 d,中丝量品种冷藏时间应不少于55 d。
2.4.4 生产应用
注意只能用于晚秋蚕;孵化率一般比冷浸种低1~2%。
2.5 丙1胚胎冷藏标准
丙1胚胎冷藏标准见表3。
表3 丙1胚胎冷藏标准
2.5.1 冷藏目的
通过低温冷藏抑制胚胎发育,延长中间感温和浸酸后的蚕种使用期限。
2.5.2 冷藏胚胎
丙1胚胎。经过试验和实践,丙1胚胎相对于丙2及之后的胚胎更耐冷藏。
2.5.3 生产应用
超过冷藏期限的蚕种,随着冷藏时间延长,孵化率会逐渐下降。
3 蚕种浸酸技术规程
3.1 浸酸的定义
蚕卵经盐酸处理,促使胚胎活化的过程。蚕卵产出后在20 h内浸酸的,称为即时浸酸;蚕卵产出后先冷藏再浸酸的,称为冷藏浸酸。
3.2 浸渍标准
浸渍标准见表3和表4。
表3 即时浸酸种的浸酸标准
表4 冷藏浸酸种的浸酸标准
3.2.1 效果因子
比重、温度、时间三者相辅相成决定着蚕种浸酸后活化的效果。
3.2.2 生产应用
对第1次使用的盐酸,应在浸酸前30 d,用已冷藏30 d以上或适合即时浸酸的蚕种,进行安全鉴定。未经安全检测的盐酸不能使用,用过的盐酸可重复使用。
3.3 浸酸操作标准
3.3.1 浸酸操作流程
出库检查→插种装笼→浸酸脱酸→脱粒漂洗→脱水晾干→比重脱盐→称量装盒→入库冷藏。
3.3.2 浸酸操作要点
3.3.2.1 浸酸工作循环表
按浸酸计划,写明每个浸酸单元蚕种的场名、批次、品种名、张数等,浸酸过程中随着蚕种传送,各岗位填写内容并签名,最后回收存档。
3.3.2.2 浸渍时间
蚕种下缸后1 min、3 min、5 min时通知调温人员测报缸内盐酸温度,并做好详细记录。当盐酸液温高于或低于标准温度时,根据液温每升高或降低0.1℃,浸酸时间则相应缩短或延长2 s及第1 min的温差减半。
3.3.2.3 比重
采取浸酸后隔日比重。先轻比、后重比,适当提高轻比比重,压缩轻重比开差的原则。一般盐水的比重在1.075~1.095范围,轻重比开差控制在0.01~0.015,淘汰轻比浮游卵和重比下沉卵。
3.3.2.4 浸酸蚕种的保护
盐比前在20℃~21℃的温度中保护,湿度保持干湿差2℃~3℃;盐比晾干后以22℃~23℃的温度保护,称量室的温度控制在24℃左右。入库前先放外库用10℃~13℃温度保护6 h以上,达到丙1胚子时入内库冷藏。
3.4 浸酸适期标准
3.4.1 即时浸酸种
3.4.1.1 浸酸适期
盛产卵后蚕种用24℃~25℃保护20 h。中系品种积温在300℃左右、日系品种积温在310℃左右;大部分卵色呈淡黄色,少数呈黄色,为浸酸适期。
3.4.1.2 盛产时间
指每张蚕种产卵量达到50%的时刻。
3.4.1.3 生产应用
注意需记载好盛产卵后每h保护温度。根据积温,结合卵色确定浸酸适期。
3.4.2 冷藏浸酸种
3.4.2.1 浸酸适期
蚕种达到浸酸前冷藏标准后,按预定出库时间,先用10℃~13℃过渡2 h,再经自然温度3 h~5 h,为浸酸适期。
3.4.2.2 生产应用
确保浸酸时盐酸比重、液温、浸渍时间的准确;下缸浸酸前防止温度激变。
4 小结
4.1 技术规程来源于生产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浙江省蚕种生产技术规程》是结合实际生产的经验和总结生产事故的教训,集合而成的生产技术精华。因此对蚕种生产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特别是对蚕种冷藏浸酸工作具有良好的规范作用。
4.2 标准是一条安全线
标准制定的指标,是相对安全的指标,超出指标范围的操作就可能产生不安全因素。比如冷藏期限,超出冷藏期限的蚕种会随时间的延长而逐渐降低孵化率,并影响体质健康度。
4.3 标准是质量取胜的关键
随着时代的变迁,科学技术的进步,信息的畅通,影响蚕种质量的品种、环境、技术水平等因素的差异越来越小。生产者要想在蚕种质量上取得领先,关键是看谁做得细和做得好,最有效的办法应该是从抓生产标准做起。制定企业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严格规范生产各环节的操作,减少工作错误率,提高生产效率,从而达到提高蚕种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目的。